加班在国内的公司好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更司空见惯的是加班不给加班费。从业三年,加班次数也不少,不过最长的一次是连续加了一个月的班,天天10点多才回家,比起某些同学深更半夜还在加班的差了些。在目前的公司,除了刚开始偶尔加班外,现在我基本就是下班就走人了,还没有因为我负责的模块延期导致的项目的延期,相反,自信工作的效率还是比较高的,自然上班时间能搞定的事情,何必拖到下班后?
不排除有些人喜欢安静的环境,下班后,人少了,一个人敲代码感觉更好,效率更高。这其实颠倒了问题的本质,本质是公司没有为员工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家具警察”们是绝不乐意给你安排一个私人小空间的。问题是,代码不是生活的全部,如果天天这样晚上在公司加班,可以想见这人的生活该如何枯燥,而生活枯燥的人很容易失去想象力和直觉,并且心理上难免会有点毛病。公司不应该鼓励加班,公司应该鼓励的是大家在上班期间高效地完成工作,然后尽快回家去“生活”。其实吧,如果我们上班少看点新闻,少开点小差,这个效率绝对是不低的。
听闻有领导对我们部门不满,说我们部门总是下班后人都走光了:)这样的观点真是奇怪,难道加班就能显示这个部门很努力、很负责?况且,我看到很多加班的同学更多是在玩游戏或者干自己的事情,公司领导们难道看不到这一点?或者他们只要看见有人在那,心里就比较舒服点。这其实很奇怪的,我认为经常加班的部门绝对是有问题的,而且很大程度上是项目管理不当引起的。
posted on 2008-06-21 12:32
dennis 阅读(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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