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在色情上确实狂放。
今天和表妹一起上网,蒙她启蒙,才知道这一点,耽美,又称为BL,就是Boy Love--男性同性恋。

12月的补记:
         后来,和同事聊天,才知道名人何炅承认自己是双性恋,不禁想起自杀不久,昨天还在电视中看到的张国荣和他的电影。
         今天习惯性地上紫宸殿看看,在广告栏里看到一则不算八卦的八卦新闻:加拿大最高法院认为“换妻俱乐部”不违法,成年人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群体性交和换妻行为不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而今年7月加拿大又将同性婚姻合法化,成为继荷兰、比利时和西班牙之后第四个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加拿大确实有包容性,但这场官司打了7年,嘿嘿,也够呛的。
相关链接: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70547
http://times.hinet.net/news/20051227/recreation/f731ccfecc85.htm


         顺便还看到一则台湾WTO抗议活动的发起宣言:
http://www.nobnog.org.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viewmode=flat&topic_id=61&forum=1
行动就在最近,不知结果如何。
相比香港,韩国,台湾地区,大陆是不是也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