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旧文一篇。又名“我知道你去年在中国干了些什么
”
1,开场白
首先,我没有欠谁的钱,也没有被人铐住手脚,房间的防盗铁门反锁得牢牢地,不用担心有人冲进来扇我几个耳光。饭已吃饱酒已喝足,手机也欠费停机了,不必再担心电话或短信的骚扰。这一些好兆头无不表明,我可以丧尽天良、肆无忌惮地写作。我憋了二十余年的压抑兽欲该当在键盘敲击中一泄千里。而现在,我就正在这么干。
我在写的是一篇爱情小说。我将忙里忙外地为笔下的那对狗男女安排约会并一见钟情,煞费苦心地让这对蠢冤家含恨分手却最终破镜重圆。免费让他们吃香喝辣,游山玩水,穿最好的时装,送最贵的礼物。一句话,我所有隐秘的虚荣心都将在他们身上得到满足,我将让他们花天酒地,醉生梦死,花钱象抠眼屎,泡妞象擤鼻涕
……
我知道,你现在正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但我绝不会因此脸红,我就是变态,我就喜欢意淫。再大声重复一遍,我就喜欢意淫!!我他妈的是个意淫狂!!!我从小就是个意淫狂!!!!我现在还是个意淫狂!!!!!───啊,等一等,让我先喘口气,喝口水。
那么,接下来,我要谈谈大家关心的女主角问题。我不是张艺谋,可以在满中国的美丽姑娘中间挑肥拣瘦,说起来,人家名导那是扛着艺术的大旗,作的是有偿服务;而我一介平民,纯为满足一己之私欲,只能空手套白狼,作作无本买卖。不过,请诸位放心,千亏万亏,我也绝不会亏待我笔下的女主角。我将跨越上下五千年,剽窃古今美女的容貌,拷贝中外文豪的文章,把她塑造得让全球泛滥的六十亿人口死得光光的一个不剩──女人因为羞愧而投河,男人由于绝望而服毒。我的目标是描写得让上帝承认自个是个白痴。当上帝读到我对她的描绘之后,象揍王八蛋一样把自己打得满头是包,尔后仰天长叹一声:“问世间,竟可有如此美女!别说我造不出,就连想也没想到过”。第二天,他红肿着眼睛,拎着中华烟,提着五粮液,一路三叩九拜,来至我的跟前,乞求被我收录为门下。
再来讨论一下女主角的名字。既为美女,名字当然也不能掉价。一个美丽特别的名字,有烘云托月之妙,见面前勾人遐想,见面后寝食难忘。照我看来,臭美了数千年的四大美女的名字都不太好,不可效仿。昭君名字太古,现代感不强。叫西施的话,显得太中性,象个同性恋;叫貂蝉的话,太妖,而且容易被怀疑有狐臭;叫玉环又太俗气太小气,象个铜臭逼人的暴发户。我左思右想,边查字典边翻黄页号码薄,在凌晨三点终于被我想出一个绝妙的名字──血风筝。想想吧,一个叫血风筝的漂亮女孩,飞来飘去,飘渺踪迹,经常挂在嘴边的是这样两句话:“江湖无限,恨海难填!”。酷不酷?喜不喜欢?
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么完美漂亮的女孩,我怎么能够忍受她被别的男人染指。所以,我把自己内定为男主角,自产自销。在这篇小说中,我注定将死心蹋地爱上她,她也注定无可救药地恋上我。正所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在花花人间,我和她堂而皇之地上演了一场弥漫千古的纯净的灵肉交融(主啊,饶恕我的无耻吧!)。其间种种旖旎风情,不足为外人道矣。为此,我甘愿招红眼之怒视,遭口水之唾弃。为了灭绝人性的爱情,我忍!
2,继续开场白
必须承认,关于这篇小说,我怀有不可告人、很难让人相信的目的。这目的不仅猥琐,而且离奇。对此,我准备在后记中详细地写明,以免给后人编订我的作品全集时增添麻烦。正所谓:当路莫栽荆棘艹,他年免挂子孙衣。而现在,就让故事言不由衷地开始吧!
在故事的一开始,我们可以看到有一个中等身材的年轻男子,长而凌乱的头发,每根都肮脏得象处于原始积累阶段的资本主义。他正低着头,笔直地走在马路中央的白线上。马路的两旁,种满天堂杭州特有的桂花树。这是一个下雨的春日,大雨抱着不淋白不淋的心态毫不客气地往他身上洒落。很快,他就湿得象台洗衣机(我知道这个比喻很差劲,显得我很没水平,但我懒得去改),但他依然故我,低着头,边走边沉思着什么──他当然感觉到又湿又冷,但他就是装作没感觉,这很容易理解,不是吗?──你可以想象,这是一个下雨从来不带伞、自我感觉无比良好的青年。步履匆忙的路人撑着伞与他擦身而过,却并不回头看他一眼。
说实在的,这个男子有着一双忧郁得近乎刻毒的眼睛,古希腊雕塑般的优美轮廓,象现代汉诗一样苍白的肤色,足以激起民愤的危险气质。大家都会同意,如果有圣塞巴斯蒂安再世的话,那就一定会是他。
毫无疑问,这位帅哥不可能是你,这位帅哥只能是我。原因嘛,很简单,小说是我写的。我说了算。
在雨天的马路上,我对自己充满恐惧,甚至有些恶心。连老天爷也深有同感。君不见,那满天肆虐的雨水,就是上天吐在我身上的口水。呸、呸、呸、一直呸。
我麻木地回到寝室,看到六个室友们个个面色阴沉,一幅大难临头的倒霉样,我的心情一下子就兴奋起来,我克制住不让我的愉悦从脸上流露出来。我径直穿过他们,脱了鞋,上了床,合衣躺着,随手拿起一本坦桑尼亚版的《道德经》看了起来。
我很清楚他们的痛苦原因。他们的那几根老鼠肠子,从来瞒不过我。愚人节到了,学校歇斯底里地放了四天假,鼓励大家去春游,感受祖国的壮丽河山。平时上课,他们还可以在老师的教诲下,用知识武装头脑,抵御心中随时泛起的对异性疯狂的性幻想。一旦放假,这些小崽子们立马兽性大发,恨不得随便找个女孩来一次蜜月旅行。但是,据不完全统计,浙大男生的枕畔空置率多年来一直高据全省高校榜首。于是乎,六个多情的男人,只能呆在宿舍里长吁短叹、肝肠寸断。怪只怪造化弄人,怨只怨命运多艰。
窗外有阳光照射进来,雨停了,天晴了。我认为,阳光很色情。
不怕你笑,我也是受害者之一,所以,我有义务为室友们说几句公道话。造成他们现在苦难的,是因为浙大的系科设置极端不合理,工科唱主角,理科敲边鼓,文科跑龙套,导致男女生比例头重脚轻,严重失调。
出于我天生的高风亮节,嫉恶如仇,我要大义灭亲、刚正不阿地批评浙大几句。僧多粥少,不怪方丈怪谁!由于几任校长的共同努力,浙大现已走在丑女踊跃报考的良性循环的大道上。如果说,隐藏一片树叶最好的地方是森林,那么隐藏丑女的最好地方就是浙大。
有娇滴滴的小女子笑声从楼道里传来,让人真气逆流、血脉贲张。这表明有几匹饥不择食的狼,已经猎获了他们的绵羊。他们和绵羊建立了亲密的私人关系,不仅骗取了绵羊的信任,而且有时候,绵羊一高兴,还会心甘情愿地让狼咬上几口。刚才的笑声,则为绵羊视察狼圈时所发。
狼和羊是男生和女生的代名词。在浙大,完全是反食物链的。给不给吃,什么时候吃,以什么方式吃,一次能吃多少,全由羊说了算。所以,面有菜色的同学之间见面打招呼,第一句话就是:“吃过了吗?”那意思就是说:“你找到女朋友了吗?”
3,寝室的故事
说到底,学校放假就是对光棍的不公正,因为他们实在无处可去,这是种不负责任地把这批大龄青年往火坑里推的恶劣行为。天可怜见,这些热血男儿心中至少也有十亿三千八百四十六万零五千三百三十三帕斯卡的压抑和苦闷!一点点刺激,都能让他们暴跳如雷,揭竿而起。不信的话,你到我们宿舍的楼道里去吆喝叫卖“伟哥”试试看,一群饿狼们不把你干个终身残废、丧失语言和行动能力才怪。不过,如果你用某种冷僻的小语种譬如古亚拉亚尔语叫卖的话,应该还是有全身而退的可能性的。
我跟室友的关系向来很糟糕。我鄙视他们,他们也瞧不起我。虽然我在七个人中间年纪最小,排行老七,但这不妨碍我觉得他们幼稚。他们全是彻头彻尾的大蠢蛋,属于那种可笑的老实人类型。我甚至可以断言他们全是处男,尽管在深夜召开的寝室卧谈会上,他们对此论断一致极力否认,但我想那只是他们的虚荣心在作怪。在他们的心中,作一个处男比作一个舞男还要没面子。
这些心理畸形者,把几个笨脑袋凑在一块,叽叽喳喳地谋划着怎样利用这漫长的四天时间,告别自己悲壮的光棍生涯。他们六神无主地聊着,两眼胡乱地放着光,偶尔爆发出一阵淫荡六重笑。我睡在上铺,从书本上移开目光,居高临下地冷漠地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无一例外地有着丰富的头皮屑和油黑的衬衣领子。就凭这副德性,泡澡还差不多,至于泡妞嘛,嘿嘿嘿嘿嘿嘿嘿!!!!!
不说也罢。
在浙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子已司空见惯,美其名曰图个清净,但大家都心知肚明,真实动机无非是那些野鸳鸯们想找个无人打扰的水塘而已。我为什么不也到外面去租间房子住住呢?问得好。第一,我没有女朋友,或者说,我的女朋友还没有男朋友。第二,我喜欢呆在吵闹肮脏的宿舍里,就象现在这样,看这帮白痴显丑态、出洋相。
你不用为我的处境担心。我这样不遗余力、勇往直前地侮辱我的室友,是不担任何风险的。他们不敢揍我。当然,以前他们揍过,但现在不揍了,将来也不揍了。这其中的善恶因果,说来话长。
大概在一个月以前吧,那时我刚刚在学生之家二楼录像厅看完《教父》,热血沸腾地回到寝室,自以为是马龙白兰度再世,浑身充满“仙魔挡道,也能战而胜之”的大无畏,于是我就把六位亲爱的室友从被窝里拽了出来,慷慨激昂地把他们训斥了一通。人毕竟是需要发泄的嘛。于是他们开始打我。我没有反抗,因为我要学马龙白兰度,跟他们讲道理。于是他们一边听我讲道理,一边继续打我。
后来,他们停了下来,排成一排站在我的面前,无良地看着我。我清了清嗓子,平静地说:“要不要我翻个身,把你们刚才百忙之中漏掉的后背奉献出来,好让你们再打一遍?如果你们嫌这样太麻烦的话,就将就一点,把我身上你们刚打过的部位再复习一遍?”我镇定自如的风度把他们全吓呆了。他们连忙摆手说不敢不敢。这时,我才把音调提高十个八度,吼道:“妈的个×,还不赶快把老子抬到医院去。
”
我才不管,到了医院,一见到医生,我就把胸脯拍得山响,粗着喉咙说:“医生,我有的是钱,你就当是给你爹治病,给我开最贵的药,打最贵的针。”至于医药费,让这六个短阳寿的分摊去,打了可不能白打。
经此一战,他们再也没有动过我一根汗毛,他们开始怕我,看见我毕恭毕敬的。
顺带说一句,这招叫“置之死地而后生”,貌似凶险,实则极为管用,让别人从此对你俯首帖耳,莫敢仰视。当然,这必须建立在象我这样拥有一甲子以上的内力修为再加上练过鹰爪铁布衫的基础之上。
室友们终于决定不能象红薯一样窝在寝室里。他们开始在地图上划定地盘,对杭州的高校进行瓜分,去开采它们富裕的女生资源。比如:老大“灯笼”负责搞定丝绸工学院,老二“鸡婆”志愿镇守浙医大,老三“小夜壶”打算浴血杭大,老四“烟头”准备献身杭师范,老五“蛇胆”发誓蹋平杭电,老六“梅花J”虽然分配到前景不妙的浙工大,但他仍然坚决表示:排除万难,不怕牺牲,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他们轮流搔首弄姿一番之后,流着口水出去了。我敢说,这些光说不练的家伙,一出门就会改主意,六个人随便找个草坪坐着,看别人恋爱过眼瘾。
4,我的室友们
出于礼貌,该把我的室友们介绍一下。我撮起嘴唇,一声唿哨,室友们便马上集合,按出生年月前后一字排开,迫不急待地等我向你介绍。别挤、别闹,都这么大人了,还要我操心,都给我站好了。现在,我就挨个给大家介绍。
老大,绰号灯笼,身体粗壮有力,国家二级运动员,就仗着这个职称,他在高考时凭空给加了五十分,换句话说,如果不加这五十分,他就进不来浙大的校门。在校田径队,他专攻400米和200米。每次校运会到了,他最风光的时候也就到了,发令枪一响,他尥蹶子那个欢呀,刷刷几下,就把其他人甩开一大截。别看他跑步飞快,走路却奇慢,老是低着头,时而老牛耕田,时而小鸡啄米。我们怀疑这是他小时候走狗屎运在路上捡到五毛钱而落下的后遗症。
老二,绰号鸡婆,校园诗人,曾在校刊上发表诗作若干,故得此美誉。他写过这样一句诗:
“不尽长江万古流,
上面飘满死人头。
”
嗬,我当时觉得这句诗写得真TMD的才气横着溢,并暗地里佩服了他大半年。他也是宿舍里唯一一个高考语文成绩不及格的人,因此一入学就被强制修读大学语文。
老三,绰号小夜壶,长相称得上相当漂亮,比很多女人还漂亮,就是有点娘娘腔,而且有很强的自恋倾向。每隔十五分钟,他便要很不放心地掏出一面小圆镜来使劲地照,看看自己俊俏的脸蛋是否还安然无恙。他照一次镜子,抵得上做一次广播体操,只见他把镜子时而举高过头顶,时而放低到胸前,时而拿到左边,时而拿到右边。要是条件允许,他还会用两面镜子反射着看看自己的后脑勺。有一回,在和友好女生寝室聚餐的时候,他也毫不含糊地拿出小镜子照来照去,当一位小女生被他照得心里痒痒的,想借他的镜子一照时,他死也不肯答应,这倒不是因为他小气,而是他有一种近乎病态的洁癖。他的东西都跟约柜似的,谁也不能碰。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世界上就数他最干净,其它人都是祥林嫂,不清不洁的。
老四,绰号烟头,白白胖胖的,虽然头发不多,年纪轻轻便有秃顶的迹象,却坚持要在上嘴唇高头留两撇稀稀拉拉的小胡子。他的唯一爱好就是看黄色小说,尤嗜文言,谓之古色古香,象肉蒲团,百媚心,灯草和尚、绣榻野史、怡情阵等书,我都是在他那里蹭着看完的。然而古书毕竟数量有限,很快就看完了。为解决断粮之后的精神空虚,他便动了亲自操刀写黄书的念头,但是看自己写的黄书,总来不了那种蠢蠢欲动的情绪,于是他就竭力煽动我也动笔写本从头黄到尾的黄书,这样我们大家就可以交换着看,各取所需,互惠互利啊。我说你给我稿费我就写,他就狠哼了一声,再不提起这茬。现在,他也很不情愿地看起白话文写的黄书了,边看边骂:妈的,写的什么玩意儿!
老五,绰号蛇胆,又矮又瘦,却是一个人间少见的多情种子。起初我们也不知道,后来见他每天都自告奋勇地跑到信箱去取信,晚上躲在被窝里偷偷地读信,还傻呵呵地直乐,便觉得事有蹊跷。有一次,他被我们逮到在写信,信纸抬头几个歪歪扭扭的大字:“亲爱的蓉儿,昨天又梦见你了。”我们抢过信纸,一个个地传看,看完后无一例外都不怀好意地冲他奸笑。他可急了,追了十条街,总算把那张信纸抢了回来,我们逼问他:“这个蓉儿到底是谁?是不是你家的童养媳?”他涨红着脸,刚开始极力否认,但很快他的心理防线便在我们强大的攻势下土崩瓦解,只能老实坦白:蓉儿是他的高中同学,已经恋爱三年了,现在蓉儿留在老家念大专,千里相隔,山重水复,只有纸上谈兵,鸿雁传情了。等我们都散去了,他又换了一张信纸,重新给蓉儿写起信来,开头却换成这样的:亲爱的蓉儿,我向你发誓,我不许任何人在我面前提到你的名字。那不仅是对你的亵渎,也是对我的侮辱。我宁愿流血断头,一命呜呼,也要阻止你的芳名从那些庸人俗物的口中道出。
老六,绰号梅花J,浓眉大眼,腰宽背阔,颇具男子气概,可惜长着一排龅牙,而且这排龅牙偏巧生就欺霜赛雪、白得璨灿,太阳一照便寒光直闪,犹如数柄出鞘的利剑。所以他总是紧抿着嘴,极少说话。若是论起学习的刻苦用功,还得数他。有一次,还是大冬天,半夜时分,宿舍里早已熄灯,我尿憋急了,忍痛爬起来上厕所,厕所里倒是通宵都亮着灯,就看见这家伙拿着书在便池边踱来踱去,口中叽里呱啦个不停。他一见我,便很机警地背过身去,佯装他不在这里。我满心好奇,倒要过去看看是什么书让他这么着迷,连厕所的臭味也浑然不顾。他一开始硬是不给我看,等我威胁他说他要不给我看我就把他推进粪坑里去,他才极其沉痛地把一本书递给了我。我一瞅封皮,“鸳被春暖”,原来是老四的黄书,上面还留着老四批注的密密麻麻的读后感,大抵是些“过瘾”,“提神”,“夸张,我就不信”,“爽”,“这么厉害,肯定吃药了”,“这样也行?”,“哥们,你悠着点”,“作古人真好”之类的评语。我把书交还给老六,顺带真心实意地夸奖他将来肯定大有出息。但当我抽身欲走时,却发现他在背后还藏着另一本书。我夺过来一看,你猜怎么着,英语六千词!
介绍完毕。解散。
解散之后,这帮家伙便勾肩搭背地出门去了。我这才慢腾腾地下了床,熟练地收拾好自己,然后站在镜子前面,自我欣赏三分钟。先从局部开始检查:眼睛里有没有血丝,牙齿有没有刷干净,有没有新的痘痘涌现出来。确信一切正常后,再退后一步,从宏观上把握一下面部全局。总的看来,形势一片大好,河山光辉灿烂。
5,在路上
我想好了,我决定了,先和杭州分居一段时间。我要在这四天里临幸黄山一次,去拾几根松枝,抓一把白云。我挑了两件衣服,带上七张钞票,还有本黄色小说。我预备在黄昏时分的黄山之巅,在漫天金黄的霞光中,在清脆悦耳的群鸟啼鸣声中,凄凉地读着黄色小说,一字一流泪,一句一伤心,哭得象个对花粉过敏的植物学家。EVERYTHING整理妥当后,我便背上旧的黄色双肩背包,颤颤巍巍地出了门。黄山,你丫的可别突然发神经倒掉,老夫来矣。
在楼梯上,一对男女搂搂抱抱地走在我的前面。男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胖,但还没有女的胖。两个人都想把对方紧紧地搂在怀中,但据我的观察,尽管作了最大的努力,他们的中指仍然只能到达对方的脊椎骨再过去三点七公分。两具辽阔的行尸走肉走得象上刑场的死囚犯一般慢,一步踩下去,整幢宿舍楼就禁不住要痉挛一番。我在后面,用我浑厚的男中音咬牙切齿地哼着“你很丑,而且你也不温柔”,直到他们右拐然后在我的眼前消失,我才闭上我的嘴巴。
一大片阳光猛地泼在我身上,我不由打了个冷颤。
在校门口,我跳上28路公交车,抢在一位老太太前面,占据了最后一个空位,接着满怀歉意地对老太太笑了笑。
过了两站,又上来一位能评80分的美女,正好站在我的前面。虽然我没有给她让座,但我依然象个债主般地玩命看着她。她穿得很暴露,胸部的弧线过渡极其光滑,我幻想着能拿一张白纸,象恩斯特常干的那样,用一支铅笔把那两道弧线给拓下来,当作机械制图课的作业交上去。还有,她身上浓烈的香水也让我不爽,我真渴望用色迷迷的大刀把她砍成一盘钱江肉丝。
她大概也很想变成肉丝,每当车提速或减速的时候,她就顺势往我身上靠,怀里钻,大面积地从我身上揩油。她纯粹是故意的。
她不是血风筝,这个时候,我还不认识血风筝。
我不愿再描写公交车里的情景了。所以,马上切入下一个场景吧。下一个场景是火车站广场。
我穿过火车站广场,向售票厅走去。广场上无数的人肉密密麻麻,简称肉麻!他们把自己精心腌制好作为标本来这里陈列展览。他们每个人都凶狠地瞪着我,企图对我不利。我恨他们所有人。我默默地想:“如果他们突然全都死掉,那该有多好啊!”但这一不可实现的想法只有更加加剧了我的挫折感。我隐约觉得今天有什么不对劲。
售票厅里的液晶显示屏写着到黄山的旅游列车两点十五分发车。我看了看表,知道了当时的具体时间(但你还不知道,因为我没告诉你。听过那首儿歌吗?“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那歌真好听。)。废话少说,我该排队买票了。
6,血风筝
摆在眼前的有四条队伍,我必须选择一条。这时,我看见左边那队末尾排着一个女孩漂亮的背影:纯白的高领毛衣,配上淡蓝色的牛仔裤,勾勒出修长匀称的身段;稍微过肩的长发,光亮夺人,身高和我有得一拼──这段描写真拙劣,干瘪瘪的,对了,这一段不是我写的,是抄人家的──我立即下定决心:就这队了,尽管它看起来要慢一些。
我美滋滋地站在女孩后面,对女孩的长相展开了无边无际的联想。
我和她之间会不会发生某种亲密的关系呢?有两种可能,她看上去很丑或者看上去很美。看上去很丑的话,她没戏;看上去很美又有两种可能,她有男朋友或者没有男朋友,有男朋友的话我没戏;她没有男朋友又有两种可能,她会讨厌我或者会喜欢我,讨厌我的话我依旧没戏;喜欢我又有两种可能,暗恋我或者主动追求我,暗恋我的话,由于天生的迟钝我肯定无从察觉因而两人只能擦身而过火花全无抱撼终生,她主动追求我的话我又会因为送上门来没好货的心理判断而吓得落荒而逃。
总之,经过理智而严谨的分析,我跟她似乎没戏了。但我依然痴心不改地站在她身后,向往着她,觊觎着她。
三个小时之后,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血风筝,跟我在同一个学校念书,她会爱上我一如我爱上她。但当我站在伊的身后凝望着伊时,对此却一无所知。我东摇西晃、跺脚叹息、吟诗作赋、吹拉弹唱,希望能引起她的注意。关于未来那属于我们的甜蜜时光,血风筝和我一样被蒙在鼓里。她根本没有意识到站在她身后的男子将要让她付出所有的感情和唯一的生命。
队伍慢慢地前进,好不容易,轮到了血风筝。
血风筝将钱递进窗口,说:“你好,我买张今天到黄山的车票。
”
窗口里面传出一个嘶哑刺耳类似便秘的声音:“卖完了,卖完了!
”
血风筝迟疑了一下,说:“那就买一张明天的吧。
”
那位破嗓子的同志又叫嚣着:“明天的票,明天来买!
”
血风筝争辩着:“可按规定,车票可以提前买的呀。
”
破嗓子:“什么规定?我就是规定。明天再来。”又用杭州话大声地自言自语道:“介弄不棱清的。”我从后面看见血风筝气得双耳发红,两肩颤抖。她还想再说点什么,破嗓子已经在喊着:“别挡着,下一个,下一个!
”
血风筝无可奈何地转身离开窗口。我不失时机地瞥了她一眼。
对她的长相我自信用的是最科学的研究方法――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尽管如此,在她转身的瞬间,我所有的猜想依然悉数破灭。
她的美丽已经无限量地超越了我贫乏的经验意识。她那难以描摹的风华,赋予我这一瞥以永恒的价值。我该怎么描写我的震惊呢?我只能说,她的存在加剧了人世间的不平等,把丑陋的人类的进化史提前了无穷个世纪。我没有别的词了,整个人类在她面前都丧失了语言。我认为,我们完全有义务要求中国汉语言管理委员会为她单独造出形容词,以满足大家难以克制的赞美需要。
她大概注意到我在看她,便随意地回了我一眼。四目相投,我毫无准备,顿感心虚――从来只有我看人,哪里有人敢看我,尤其是如此轻描淡写地看我――我下意识地向她点头微笑。我敢打赌,此刻我看起来肯定是一副十足的贱奴才相。
我正准备开始勾搭她时,破嗓子发言了:“傻站着干嘛?你到底买不买票?
”
我只好拿出全部的决心,艰难地收回目光,对着黑黝黝的窗口说:“给我买张到苏州的船票,好吗?
”
破嗓子一楞,说:“你话啥西?
”
我耐心地重复一遍:“给我买张到苏州的船票,好吗?”
7,朋友们的评价
注:我是个有露阴癖的人。前几天,我迫不及待地把以上写的文字给几位朋友看,居高临下、装模作样地让他们多提宝贵意见。没想到,他们居然真把自个当作圣勃夫或别林斯基来着,劈头盖脸对我一阵狂喷。仁兄A曰:“怎么着,发情期到了?好端端的一个文学青年,竟然堕落到写言情小说的地步,可惜,可悲啊!”;仁兄B白眼一翻,高深莫测地说:“俗,通篇就一俗字”;仁兄C说:“小弟给你个建议,听不听随你。别再写下去了,不然,吃不到羊,还惹一身骚”;仁妹D用小粉拳不断地捶打着我肌肉结实的胸脯,曰:“这种滥文章都写得出,真替我以前抛给你的那么多纯情媚眼不值。”无疑,他们在攻击我的过程中得到了巨大的快感。我没有反唇相讥,因为我知道我是个天才,我不承认这点就是虚伪,就是公然欺骗大众,就是蓄意藐视真理。我是天才,寂寞透顶的天才,因此,就算我写的是一堆垃圾,那也绝不会是一堆普通的垃圾。所以,我还得再继续写下去,直到天荒地老、人迹寥寥。
8,回到血风筝
我耐心地对着售票窗口重复一遍:“给我买张到苏州的船票,好吗?
”
破嗓子同志火了,说:“你脑西搭牢(注:杭州话,意为神经病),这儿是火车站,哪里来的船票?你给我脑子弄弄清爽再话。
”
我突然觉得奇空虚却也奇兴奋,空中慢慢挥发出火药的味道,我用一种挑衅的口气夹生地说到:“谁说火车站就不能卖船票?谁规定火车站就不能卖船票?
”
破嗓子同志咆哮道:“你这个六二(注:杭州话,意为傻瓜,但比傻瓜更具羞辱性。),给我滚到一边站着去,别耽误别人买票。”他根本不顾忌我的感受,他还以为我是颗埋在泥巴里不准备闹事只打算过冬的普通土豆。他必须为他粗鲁的态度付出代价。
我不用回头就知道,血风筝正站在旁边,用她明亮的眼睛照耀着我,这无疑极大地增添了我的勇敢气,纵容了我的表现欲。
我说:“先生,你本来是没有资格骂我的。但你不顾一切地骂了我。这是极端无耻的冒犯。所以,我指着天底下所有的鹦鹉的舌头起誓,你必须为此受到报复。尽管我很不愿意,但是我只有别无选择地骂你。对不住了。
”
作为骂人前的热身,我向血风筝讨了一块口香糖,放在口中咀嚼着,活动一下脸部肌肉。
然后,我饱含激情、波澜壮阔地骂了起来:“我……(此处作者删去七百字)你……(此处作者删去一千三百字)他……(此处作者删去九百字)
”
我骂的内容广泛而深入,远到他的祖宗十八代,近到他的老婆孩子。从他的全身骂到他的汗毛,从他的肾亏骂到他的牛皮癣,再从他的远房姨丈骂到他的嫡亲小舅子。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队也不排了,赶过来聆听我的咒骂。破嗓子脸色铁青,明显地失去控制。他很想还嘴,但由于智商过低,在我一系列高质量高密度的骂声中,他只能选择作一位忠实的听众。
然而,好景不长,好骂也长不了。不一会,两个膀大腰圆的保安跑将过来,不由分说地架起我,就往售票厅外面拖。我无力反抗,任由他们拖着,既没有喊口号也没有叫冤枉。我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那姿势想来绝对很酷。在被拖过血风筝身边的时候,我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仿佛在说:“别了,亲爱的姑娘,你别拦着我,更不要哭泣。我落到今天这般田地,全都是为了你啊。但我从来不曾后悔。因为我是如此地爱你你你你你你你。
”
血风筝的眼神晶莹而朦胧。我在我喜欢的姑娘的瞳孔中间,被毫无面子地越拖越远。
我不能让保安们把我送进铁路派出所。我要抓紧时间,赶在血风筝消失之前,再见她一面。事在人为,办法总是有的,尤其是在这个虚拟的小说空间里。我仅说了四十个字,就轻松摆平了整个事件。
所以,我对两个保安神秘地说:“大家说你是人妖,看见母鸡就发骚。
”
两位保安交换了一下眼神,马上接着说:“马桶里面种洋葱,长出一只小蜜蜂。
”
我又说:“冬天,黄瓜卖三毛五。
”
保安说:“夏天,黄瓜卖五毛三。
”
我说:“但因为你长得象黄瓜所以你从来不吃黄瓜。
”
我说完这些话后,保安便放开了我,并替我小心翼翼地抹平衣服上的皱褶,媚笑着说:“原来是自己人。误会误会。
”
我要去找血风筝,不想和他们多作纠缠。于是,我接受了他们的歉意,拒绝了他们的晚饭。我要去找血风筝。
而血风筝站在广场中央,一动不动。在熙熙攘攘的广场上,一动不动就是最大幅度的运动。所以,我轻易地发现了她。
我向伊走过去,说:“小妹妹,你终于等到我了。
”
血风筝一脸谔然地回头,等她认出是我之后,才把笑容端出来放在脸上,说:“你刚才可真威风!
”
我猜不透她的意思是讥讽还是赞美,只好含糊地说:“其实,我并不是经常这样的。人家其实很优雅很斯文很绅士的。”一见她没反应,我便知道她大概还是喜欢粗犷一面的我,于是迅即转变态度,作热血男儿状,愤怒地说:“凭什么只能他骂人,人就不能骂他?刚才要不是隔着窗户,我早把他揍成镇关西了——with one finger。”我在十根手指中间挑选了半天,最后选择了最修长的那根,左手的小指,扬起。
血风筝又笑了,说:“不过,你被保安架走那会,象条被抽去筋骨的竹叶青,软绵绵地任人摆布。看上去好可笑啊。
”
我从来不红的脸微微一红。
血风筝又说:“你骂了那个售票员,我觉得心里舒服多了。我等在这儿,就是想对你说声谢谢的。
”
我见势不妙,她大概是想开溜了。我必须没话找话,先跟她混个脸熟。便说:“看样子,你还是个学生吧?
”
她用眼睛中的红外线把我的脸部细细地扫描了一遍,等到确认我气宇轩昂,不似匪类后,才说:“我在浙大念书。这几天学校放假,我无事可做,本来想去黄山溜哒溜哒的,现在买不到票,看来是去不成了
”
我乍听到浙大两字,不由面如锡纸,眼前一黑,险的晕倒。心情一半是惊喜,另一半还是惊喜。
9,分析分析
在那一瞬间,我的头皮、皮下组织、肌膜、尤其是动脉、颅内的血管、颅底部的硬脑膜、三叉神经、舌咽神经、迷走神经、面神经的中间神经以及颈神经根全都变得灼热。万万没想到,敌人已经成功地潜伏在我惨淡经营数载的大本营。卧榻之旁,竞有美女鼾睡,而我却浑然未觉。作为号称“浙大女生宿舍大妈”的我,失职啊失职!不过现在好了,我们成了校友。光棍看到小姑娘,好比农奴找到党。以后只需ABCD,如此这般,任她三贞九烈,还不是得乖乖地缴械投降、投怀送抱?嘿嘿嘿,咱们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但,且慢!她的话未必可信。这中间至少有两个矛盾。
一) 她说她是浙大的学生。
这怎么可能?我窝在浙大三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虚掷青春,含辛茹苦,图个啥?还不是为了掘到一只美丽的雌性动物。我对浙大的每条道路,每幢楼房,每张凳子,每个厕所(主要是女厕所)都进行过克格勃式搜查。为了更好的完成我的美女搜索工作,我在一入学时,便特地买了副黑框眼镜作为随身装备。而事实是,我从来也没有在浙大见到过她。就算我老眼昏花,可凭她的容貌,在学校应该早就艳名远播了才是。学习信息情报工程的我,不可能连半点风声也没有听到过。
二) 她说她放假没事可干。
这也与常理不符。浙大男生虽然不是个个都会踢足球,但却个个都是科勒尔式的盯人高手,粘起女生来跟橡皮膏药似的,别想那么容易甩掉。据保守估计,她的贴身卫队少说也该在十人以上吧。在放假的时间里,他们不可能不尽忠职守,随时伺候着。她不会是在逗我玩吧?她没有理由逗我玩的。面对我水汪汪的金鱼眼,她又怎么忍心逗我玩呢?
我:“我也是浙大的。”又问道“你真的是浙大的?
”
血风筝:“骗你干嘛。浙大又不是耶鲁哈佛,可以挂在嘴边标榜身价。
”
我豁出去了,说:“看你一表人才,美得冒泡,不象是籍籍无名之辈。可我非但从未见过你,连听也没听过。
”
血风筝:“这有什么奇怪的,我也从来没有见到过你呢。浙大人这么多,我们不可能每个人都认识。
”
我沉默着。不知道接下来说什么。于是我就盯着血风筝看,对着血风筝笑。
血风筝也一个劲地盯着我看,对着我笑。
我们两个人的笑容的唯一区别就是:我露出了四颗牙齿,她露出了十二颗牙齿。但笑容却是一样的漂亮。
血风筝:“我要回学校了”。
我:“我还是不信你是浙大的。除非我亲眼看见你进入浙大校门,进入宿舍。
”
血风筝向我一招手,说:“那就跟我来吧。
”
我们肩并肩地走向公交车站。行人们纷纷驻足,看着我俩。当然,主要是看血风筝,顺带瞟我一眼。但我并不在意。偶尔容许别人盖过自己的风头是种美德。
我们在车厢最后一排紧挨着坐下。车慢慢地向浙大驶去。
近在咫尺的血风筝啊,我虽一息尚存但已无从表白。伊人身影猎猎作响,如旗帜高擎,跟随者捡起脚印,渡河无声。暗示渴望浮动终再下沉。而汽车行进并不平稳,她纵容自己朝我靠近。忽而间,暗香盈怀,温度失真。对这一切,她或许并不知情。她只静静地看着窗外,任风景在眼前变幻。此刻,我在灰雾中穿行。就算曾试图超越,结果始终孑然一身。而,她又在远方呼应,优雅的唇形力重千钧。阴影中,我徒劳地挺直身躯,而上下左右,在空气中,依旧光明难觅。时间在前进。时间在前进。
10,谈话及挣扎
晚上十点钟,我轻飘飘地回到了宿舍。六个兄弟都在。门一打开,他们齐齐猛回头,眼巴巴的望着我。
我正准备假惺惺地询问他们今天的战果如何,然而他们抢先开了口:“风扇,你小子可真行啊!
”
──插入──我的绰号“风扇”的由来:刚入校那会,正值初秋,天气出奇地热,到男生宿舍瞅瞅,水房里、走廊里、房间的凳子和床上,一个个全是三级片的男主角。我买了个特大号的风扇,在小鼻子小眼的宿舍里十分扎眼。
夏天,烈日焚身,我把它摆在窗口的位置,但从来不去碰它,也不准室友去碰它。冬天,寒风刺骨,我照旧把它摆在窗口的位置,让它不停地扇啊扇,从来不去关掉它,也不准室友关掉它。为此,室友们把我恨得牙痒痒地。再后来,我的绰号便诞生了: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忠肝义胆勤勤恳恳红心一颗接上电源就转不接电源怎么也不会转外加阴阳怪气额定功率四十五马力虽然说不太性感但看久了还是会发现有那么一点性感遇神吹神遇佛吹佛无敌小风扇,简称风扇。当然,我的室友们的绰号也各有来历,但由于他们在这篇小说中主要是充当配角,起到衬托我伟岸形象的作用,所以,他们的绰号来历不提也罢,在此略去不表。
室友们没事夸我,必有目的。我本能地反应道:“我行什么?我什么行?
”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别不好意思承认,我们可全看见了。
──风扇同志,看不出来嘛,平时不声不响地,你倒是在哪儿找来那么漂亮个妹妹,还敢冒着被暴打成国宝的危险,带着她在校园里四处招摇?
他们看见我和血风筝在一起了?
──那姑娘一米七五应该不成问题。你跟她走在一块,有没有觉得心虚?
──心虚,哈哈,笑话!我平生唯一一次心虚是发生在和辛迪克劳馥牵手压马路时,那也是替她感到心虚。
我不是那种喜欢在众人面前解剖自己心事的人。我不愿意在室友面前讨论我和血风筝之间的细节。那应该是只属于我和她两个人之间的默契。我赶紧转移话题:“你们不是到别的学校联络感情去了吗?
”
──我们几个一商量,觉得不能欺人太甚。好歹也要给杭大、丝工院的男同胞们留条生路,对不对?就咱们这哥几个,往它那校门口一站,你说他们以后还有得混吗?
──所以,咱们思想觉悟高,特懂得顾全大局,牺牲小我保护大我。于是,乖乖地到主席像前的草坪上坐着。看看蓝天白云,聊聊人生理想。多有境界啊!
──我们聊着聊着,就看见前面不远处走来一位大美人,顿时眼前一亮,正准备上去送温暖献爱心时,又发现她身边跟着一个丑陋猥琐的小男人,要多腻心就多腻心。我们当时就愤愤不平,这么丑的男人,还好意思出来丢人现眼。再定睛一看,咦,原来是你小子。
我痛心疾首地回应道:“唉,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妒嫉,纯属妒嫉。
”
──你是不是动了处耳膜修补手术?叫你几声都没听见。
──你什么时候开始从立地扇变成了鸿运扇,对着人家小姑娘摇头摆尾的?
──说说,就凭你这半禽半兽的尊容,那姑娘是怎么被你勾到手的?
“我怎么回答呢?我跟她认识不过刚刚几个小时而已。
”
──又装蒜了不是。瞧你们俩在一块的亲密样,你看着她,她看着你,那饥渴而色情的眼神,整个一对不清不白的小情人。
我无力否认,也不想否认。相反,我觉得心里一阵甜蜜。
──风扇,给你提个醒,那姑娘似乎来头不小啊!你注意到没有,她身上穿的全是贵得吓人的名牌。阿玛尼的毛衣,范思哲的牛仔裤。你好好掂量掂量自个,镇得住这样的主吗?
──“假名牌多的是。”我晃了晃戴在腕上的伯爵表。“六十块钱,地摊上买的。”以前我还一直骗他们说这家伙是真的,而他们居然也相信。
──看样子不象。气质。你知道什么叫气质吗?气质决定一切。那女孩的气质,表明她肯定是位千金小姐,家境优越,父母非权即贵。
──那又怎么样。老夫一生阅人无数,早就胜算在握,一点不慌。朕意已决,诸爱卿不必再议。
说不慌是假的。我慌的很。当灯笼说完时,我的心咯登一下。自卑感象酒醉后的秽物从喉间上涌。我其实很早就注意到了,血风筝必然是位富家小姐,这从她的一举一动不难猜出。但我强制自己不去想这些,我尽量把她当作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看待。但现在灯笼再次提起,我还是忍不住沮丧。的确,人生中有很多事物你无法漠视,更无法去超越。我和血风筝的门第差异便应该归于此列。
当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仍然觉得很自卑。我悲观绝望。难道我和血风筝还没有开始就要结束了吗?
同众多坠入爱河的青年一样,我也开始变得恍恍惚惚、患得患失。整个晚上,我在床上象个荷包蛋一样翻来覆去,难以成眠。下铺的老五“蛇胆”在梦中用安徽话低声嚎叫着:“亲亲我的宝贝,今晚你在哪睡?那个畜生吻你的小嘴,那个畜生摸你的大腿?
”
我多年饥渴,这固然与我挑剔的胃口有关,也要怪罪于浙大残花遍地败柳满园的现状。好不容易,天可怜见,叫血风筝落入我的魔爪,又岂能轻易放过。所以,在爱她之前,先好好地想念她。我一门心思地想着血风筝,我把血风筝想得死去活来。
对必然降临的未来,对我和血风筝的未来,我既奢望又绝望。
校园被甩入可怕的安静之中。男生女生们一起睡着了。缕缕烟雾在空中扭曲,舒展而疼痛。香残了,化为灰烬。我的心,一如路灯隐约的光线,徒然使树木的影迹浮现。夜风吹过,影子灵巧地舞动,而光线不动。凝神的光线在自身的狂暴中无法逃遁。
我睁大眼睛,这也无助于我保持清醒。我的脑细胞舍生忘死地跳动着。耳朵发烫,太阳穴作痛。我每想念血风筝一次,她的形象便更清晰一次,同时也更加模糊一次。我把她的每个眼神、每个微笑、每次沉默都细细地加以过滤,期待着从中发现答案。然而,我唯一的结论是:他们意味深长却又一无意味。
我时而情绪激昂,时而莫名感伤。走出迷圈,又入重围。反复的循环令人精疲力竭。一想到血风筝,我就自卑。我要反抗自卑。我一边数绵羊,一边罗列自己的优点(都是些惊天地泣鬼神的优点),但我仍然自卑。更让我自卑的是,我的自卑居然超过了我的自恋。
我担心当我和血风筝共浴爱河之后,我会抛弃她,由于我天生的惯于厌倦。或者她会抛弃我,因为她自我感觉比我更好。我最怕的是,她根本就不给我机会跨入她神圣的爱情领地,更遑论让我在那里面称王称霸了。
──亲爱的读者朋友,希望以上描写自卑的文字不至于引起你的误会,以为风扇这厮外貌丑陋内心龌龊。因此,我特地在此再次郑重重申:风扇是个既英俊又有才气,既温柔体贴又狂放不羁的有为青年。这么说吧,帅得要死只是他多如牛毛的优点中最微不足道的一项。
我的艰难处境,血风筝有没有心灵感应到呢?有没有在午夜时分娇声地打上几个喷嚏?
11,日记
当我在床上痛不欲生时,血风筝正一个人坐在寝室的灯下。室友们全被男朋友给绑架走了。血风筝喝着深夜的咖啡,慢慢地写着日记。十六开的日记本,黑皮封面,很有厚度。日记本已经用去大半,证明她是一个经常记日记的女孩。她写写停停,停停写写。偶尔,她会抬头向漆黑的窗外轻柔地看上一眼,或者闭上眼睛让浅浅的笑容荡漾脸庞。
乳白色的灯罩、修长的手指、明亮的眼睛、素雅的纸张。时间似流非流。我心爱的姑娘,在远离中写一本秘密的日记。
通过她的日记,可以看出,血风筝的文笔明显不如我来得潇洒,而且有喜欢拉拉扯扯的恶习,象个一心想着多骗点稿费的蹩脚作家。但她又长得那么高贵,害得她本来不怎么高明的文字也跟着沾光,显得熠熠生辉起来。
她的日记是这样写的:
4月1日,愚人节。
雨转阴转晴
今天早晨,有三家电台的天气预报说要下雨,有两家电台说是阴天,还有一家电台说会出太阳。结果,今天就成了雨转阴转晴。天气真是个胆小鬼,一个都不敢得罪。
总的说来,今天没什么大事发生。收到十封情书,比昨天少了两封。唉,收到情书真是件麻烦事。扔掉吧,室友会说我故作清高,拆开来看吧,又全是从书上抄来的肉麻话。有个文学爱好者还在信中附上一首蹩脚的小诗。说什么
“
你是一只漂亮的毛毛虫,
我是一头忧郁的北极熊。
我远远地看着你,
看着你在树叶间独自蠕动。
你比花还美,你爬过的树都不好意思开花。
我看着看着,
就深深地爱上了你。
亲爱的毛毛虫,
你从那高高的树上下来吧,
来到我的怀抱,
作我一世的爱人。
你要是不答应,
我就把树给连根拔起,
搬回去种在北极。
啊,失恋来了,
爱情还会远吗?
”
落款是“爱上我就是害了你”。脸皮真是厚得深具浙大特色。
这封信还算好点的呢。其它的信更加不象话。有时候,我真恨不得自己变成个文盲,以好眼不见心不烦。他们为什么要死缠着我呢?为什么在我无动于衷的时候仍然死不悔改呢?难道仅仅因为我长得好看吗?仅仅因为我气质高雅吗?他们的话,尽管是白纸黑字,也无法让我相信。他们最多也只是爱到我的表皮层,连真皮层都没有爱到,更别说骨骼、血液、心脏、灵魂啦。
要作我的男朋友,说难不难,因为我的要求不算很高。说容易也不容易,因为到现在还没有看到有符合我要求的。我理想中的男朋友,他首先应该俊美,在外貌能和我相互般配。我并不是在强调外貌的重要性。我只是在强调一种平等。我知道自己是个美丽女子,这美丽曾多次引发我的罪恶感。(好象有点无耻哦。呵呵:))
我不希望我的美丽给他构成压力,让他时刻处在忐忑不安之中。爱情如果可以比拟成一场战争的话,那么真正的经典战役只能在两个各自身怀绝技而又旗鼓相当的对手间的厮杀中诞生。对爱情,我不屑于妥协。如果连爱情都可以妥协的话,我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值得坚守。
如果我们作好所有准备,坚定地走入爱情,那么,用尘世的时间尺度来衡量的话,我们的爱将不会维持太久。真正的爱情是骄傲而固执的,是绝不稀罕在人间求得永生的。我将和他相约在某个时刻死去,在幸福最稠密的时候划断弓弦,留给人们无穷的空想。在最灿烂的时分猝然而逝,把最鲜活完美的肉体遗在人间,让他们不明所以,凭吊叹惜。我们将不会共同拥有一个孩子,因为我们的爱情太纯太净,不能缩小也不能扩大。
他有没有钱并不重要。但他必须有一定的才华,就算没有才华,至少也能够装出一副很有才华的样子。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将自己交付给他,将上帝赐我的美貌转赠于他。他也没有必要很长寿,因为我会在他的每一分每一秒中无限止的变老。他没必要很勇敢,只要在我受人欺负时,他能够陪我坐着一起流泪。有时候,我很肤浅,有时候,我又觉得自己很崇高。我是不是太天真了?管它呢,反正我就是这么想的。
当我第一眼看到他时,我觉得似曾相识,我们可能在什么地方遇见过。他的声音柔和悦耳,慢悠悠的、懒洋洋的,听得让人万念俱灰,只想睡觉。他把每个字都故意拖得很长,象在唱京剧,真让人受不了。看着他那张木衲的脸,我就忍不住要生气。不过看久了,也竟然就习惯了,甚至觉得他那副样子也挺好,挺有味道的,跟别人不一样。
我是在火车站碰到他的。他也是浙大的学生,叫风扇。的确,他的嘴巴就象风扇一样能吹。我在考虑,该不该继续让他侵蚀我宝贵的日记本中的空间。
不过,既然还不想睡,那就再多写点吧。总体说来,他还是蛮招人喜欢的,如果他能再阳光一点,把脸上稀稀拉拉的胡子刮掉,头发洗洗干净。那么单就相貌而言,他简直能算是颇有吸引力。我写的是不是有点肉麻?(鸡皮疙瘩:()
我和他一起渡过了九个小时,从下午两点到晚上十一点。天啦,我居然和一个陌生人一起单独呆这么长时间。其实,他说话不多,但他的沉默似乎包含着更多的话语。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女人堆里锻炼出来的。他告诉我他从来没有恋爱过。我不太相信。因为当他面对本姑娘时,居然能面不改色心不跳,还能胡侃男女之间的直肠内细菌分布状况的差异。没有经历过爱天恨海的人不会如此老练。哼!我干吗管他有没有恋爱过呢!
我们从火车站一起坐28路公交车回浙大。一路上气氛并不轻松。他似乎还没有想好怎样开始讨好我。虽然他装作若无其事,但他的意图我仍然看得一清二楚。他也跟别的男人没有区别,看见美色就蠢蠢欲动。不过,我倒很想听听他能讲出些什么不一样的恭维话。他却一直不切入正题,而是在漫无边际地谈论在卢旺达黑人的悲惨遭遇。他越这样,我反而越心里痒痒的。我都快等得不耐烦啦。
直到我们沿着教三前面的绿荫道行走时,他才终于迟疑着说:“我一直认为,在浙大的百年校史上,最值得骄傲的事件就是能够把我招入校中。”然后,他抬头看着我,简直是热泪盈眶,委屈又沉痛地说:“现在我明白了,这个事件只能排第二。”我问什么该排第一,他说:“把你招进浙大才能当之无愧地排名第一。”我觉得他这么称赞好无聊、好俗气。可他不这么认为,还一个劲地嘿嘿傻乐。
他的入校成绩是全校第三,现在三年过去了,他在班级上排名倒数第三,跟我刚好相反。他说,他总有一天会被开除。他的最大理想就是在拿到毕业证的前一天被校方开除。又胡吹。
他身高很普通,个头跟我差不多。还好我今天穿的是平底鞋,但已经让他很没面子了。哈哈哈哈!
我们在主席像前的草坪上消磨了一整个下午。当太阳西沉,天空半边金黄的时候,他问我,太阳到哪儿去了?我说:太阳当然是到西半球照耀美利坚合众国去了。他说不对,太阳是到产房去了,去分娩明天的小太阳。瞧,那满天红霞就是太阳的妊娠反应。我说,你也不对,太阳是到月亮家催月亮上班去了。他又说:其实太阳肚子饿了,回家吃饭去了。走吧,咱们也该吃饭去了。
我们到四食堂楼上的小乐惠吃晚饭。那里我只吃过一次,菜极其糟糕,除了辣味什么味道也没有。风扇死拉硬拽,说别怕别怕,咱们不点辣的,只点清淡的。结果,上来的菜,就连一盘腐皮青菜都辣的让我只伸舌头。我尝了两口就没敢再吃。风扇嘴里塞满了菜,含糊不清地说:“吃啊!吃啊!不吃多可惜啊!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唯艰。”风扇又说:“别看我吃得这么快,可我依然保持着优雅的风度。这一点,普通人是很难做到的。”他是优雅了,我可是满头大汗。趁风扇结帐的时候,我赶紧掏出小镜子照了照,整理了一下面部和头发。在小乐惠还碰到了几个同学。他们全用诧异的眼光看着我。分明以为风扇是我的男朋友。就让他们猜测去吧。
吃完晚饭,风扇问我接下来作什么。有时候是会出现这种情况,可选择的太多反而等于毫无选择。我犹豫了半天,提议去跳舞。他说咱俩又不属于困难男女,没必要去抢别人的饭碗。我说要不去唱歌也行。他还是摇着头,说也没什么意思。象卡拉OK这种意淫方式,容易让人抓住把柄。
于是我问他想去哪儿,他说找个草坪躺一躺,晒完太阳晒月亮。我叫他去死。不为别的,就冲他刚才接连否决了我的两个提议。他说他不想去死。最后的最后,讨价还价了半个多小时,他说,不如我们去北高峰坐缆车吧。我们一致同意徒步走去,不骑车也不坐车。
当走到植物园附近的时候,他对我说:“其实,要知道,我不介意你牵住我的手,或者把你可爱的小脑袋靠在我宽阔的肩膀上,休息片刻。”他真臭美。我装作没听见,只管自己走路,没有理睬他。他却突然伸出魔爪来,把我的小手死抓住不放。简直是蛮横无礼,气死我了。他的手心又热又潮湿,象出了很多汗一样。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没有及时把手抽开。也许是由于他把我的手握得太紧的缘故吧,使我放弃了作无用功的念头,也就任由他去了。我的心跳加快了一些,也许是走累了的原因。我的脸一定很红,我不该让他为此得意的。
他牵着我的手,大模大样地走在马路中央的白线上。过往车辆疯狂地揿着喇叭,但他目不斜视,无动于衷。我总觉得他是在故意装酷。这样的男生我见得不要太多。比如没事就站在女生宿舍前面淋雨,抱把吉它在校园里边走边唱,夏天穿棉袄,冬天穿背心等等。
有好几次汽车和我们擦身而过,一阵强风迎面袭来,让我从头凉到脚。好几回,我都快要以为我的小命已经不保了。
血风筝啊血风筝,你这是怎么啦?你怎么会如此纵容一个家伙,还把自己的宝贵生命无知地交付在他手中?他死了不要紧,我的命可是仅此一条,遗失不补的啊,值钱的很!
我说咱们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到马路边上去走人行道的。他恍如未闻,忽然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那出租车司机满面春风地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殷勤地问我们去哪里。我们的风扇君笔直地站立在他的面前,摆出堂吉诃德的架式,提高嗓门,傲然说:“你必须承认,普天下的美女,都比不上江南四十省的女王,独一无二的血风筝。你不承认,就休想过去。
”
那司机一楞,说道:“谁是血风筝?
”
风扇说:“你不认识她。你要是认识她,就会知道我说的全是事实,你再承认又有什么希罕的?关键要没看见没听过就相信,死心塌地地奉为真理,坚决卫护。
”
那司机畏惧地看了风扇一眼,又看了看我,都快哭了,他说道:“你们不会是要抢劫吧?”我赶紧把风扇拉开到一旁,对那司机说:“大叔,你快走吧。他是个疯子,你不用理他。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那司机一踩油门,飞快地消失不见。
风扇不肯甘休,出租车有的是,他又拦下一辆。风扇故伎重施,对司机说道:“你必须承认,普天下的美女,都比不上江南四十省的女王,独一无二的血风筝。你不承认,就休想过去。”这回的司机火气很大,风扇话刚说完,他便破口大骂:“六二,找死。小心老子一车撞死你。” 一踩油门,也不见了。
风扇又拦下第三辆出租车。这回的司机却是个文化人。他耐心地听风扇把话说完,头枕着车窗想了很久,幽幽说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堂吉诃德,你又何必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呢?” 风扇是典型的那种“爱读文章、憎人学问”的家伙,一听就勃然大怒,捶胸顿足。那司机担忧得不行,对我说:“此人皮囊虽好,只怕不久长。姑娘,你好自为之。” 一踩油门,也不见了。
我就觉得奇怪,怎么没有一两个火爆脾气的司机跳下车来,把他海扁一顿。到那时,我就叉着手,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着。看他被一拳温柔地撂倒,看红色的液体从鼻孔中温柔地流出。看两颗牙齿从他口中温柔地脱落,看他艰难地从地上爬起又再次被温柔地撂倒。
风扇仿佛猜透我的心思,他很轻浮地做出沉痛的样子,说道:“我可爱的冤家,心上的主子,美人的典范血风筝啊,你真是现在世界上最有福的人!英名冠绝古今的风扇,注定是向你拜倒、随你使唤的啊。你的骑士为了你的十全十美,随时准备大难临头啊。
”
我的良好愿望始终没有实现。好不容易,一路平安到达北高峰。我长吁了一口气。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十一点钟,我们回到了学校。他坚持要把我送回宿舍。在楼下,两个人很默契地停下。或者说,我先停下,他后停下。我要是不停下,看他样子,他会不顾一切地把我送到寝室门口。风扇说:“咱们是不是该来一场深情的吻别?”我说:“你去吻牙膏牙刷吧!”转身就飞快地跑回宿舍。我担心这个大胆的家伙搞不好又会先斩后奏,还是溜之大吉为妙。如果他真敢吻我的话,我非给他两个响亮的耳光不可。
上楼的时候,平时对我很好的大妈,怪怪地瞅着我。
还有,他约我明天骑车去九溪。我答应他考虑考虑。我不想答应得太快。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我之所以花这么多笔墨来描写他,主要是为了打发一下时间,闲着也是闲着。现在本姑娘困了,该上床睡觉觉啦。再见了,我的钢笔,再见了,我的日记本,再见了,我的愚人节。再见了,还没睡的血风筝。
12,电话
血风筝小心地合上日记本,小心地把日记本放进抽屉,小心地把抽屉锁好,然后躺下,熄灯就寝。夜晚象温柔的母亲,流露出甜蜜的笑意。
于是我醒了过来,大脑开始工作。我暂时还不想立即睁开眼睛,我回味了昨天的梦,梦在此刻显得那么遥远、不可置信。寝室里已经乱成一团,背英语单词声、碗勺碰撞声、跟着录音机哼歌声。室友们都已经起床了,在通过各种方式来宣泄多余的精力。我继续安然躺着,伸伸懒腰,然后再打个呵欠,啊啊啊啊啊(注:最后一个“啊”明显带着急剧的颤音,难度很高喔。)
我睁开了眼睛,闭上眼睛,睁开眼睛,闭上眼睛,再睁开眼睛,我很庆幸自己还活着,等于白赚了一条命。早上好,床,早上好,桌子,早上好,室友,早上好,天空,早上好,空气,早上好,早晨,早上好,风扇,天空还没有塌下来,你今天看起来很帅。
电话铃响了,灯笼抢起听筒,用高音区嚷道:“喂,校长办公室”。
五秒钟之后,灯笼用温柔的中音区加上腹腔共鸣,说道:“你等一等啊,别挂噢,我帮你看一看他起床没有,我是灯笼,很高兴为你服务。”看灯笼这份从将军到奴隶的语气转变,就知道打过来的是一个女孩,而且声音很甜很嫩,引人遐想!(不过也很难讲,对灯笼这种粗人来说,凡是雌性的叫声全都性感十足。)
灯笼走到我床前,很不情愿地用手指尖轻轻捅了捅我裸露在被子外面的胳膊,嘟哝道:“风扇,电话”。
我随口答应了一声,说道:“了解”。
灯笼说完,就又奔到电话前,拿起听筒,说道:“你好,我还是灯笼,风扇正在睡觉,不过我已经帮你叫醒了他,他很快就会来接电话,不过,现在他还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喔,他终于动了,你看,他支起了半个身子,揉了揉眼睛,他还在打呵欠,他穿衣服了,他穿衣服了,他穿了件黑色的短袖T恤,我悄悄地告诉你,风扇穿什么衣服都很恶心,不像我身材这么好,他下床了,他走过来,记住,我是灯笼,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灯笼。很高兴为你服务,风扇走过来了,啧啧啧,他脸都没洗,牙也没刷,你们聊吧。
”
我“喂”了一声之后,便听到一个年轻的女声回应道:“是风扇吗?
”
“是的,夫人,你是哪位?
”
“你猜我是谁?
”
──千万不要胡乱去猜,小女生就爱玩这种伎俩,没经验的男子很容易就犯错误,不打自招,把自己的罪恶往事全给抖了出来。
“不猜!
”
“你不敢猜!
”
──笑话,猜就猜,最要紧的,是要做到似猜非猜。
____“你不是我妈,因为她从来都是一听到我的声音,马上就唠叨个没完。
”
____“你也不是美艳动人的莎朗斯通,因为虽然我和她两情相悦,鱼水合欢,但我却从来没有给她留过电话号码。
”
____“你也不是好色如命、勇于献身的莱温斯基,因为她只会讲英语,不懂说汉语。
”
对方笑了,那是血风筝独有的笑声。我其实早就知道她就是血风筝,但我不能显得太兴奋,似乎能够马上听出她的声音,我要装做她在我心中可有可无。
____“你不是楼下喜欢叽叽歪歪的看门人,因为看门人是个男的。
”
____“你不是面首无数的武则天,因为武则天已经死了很多年了。
”
____“你不是红颜渐老的林青霞,因为自从她结婚后,我们就绝交了。
”
听到这里,对方似乎沉不住气了,呼吸急促。
“你不是血风筝,因为几分钟前我才刚见过她。
”
“不可能吧!
”
“我刚刚还在梦里和她一起手牵手赏月呢,被你一个电话给吵醒,我要你赔我的美梦。
”
血风筝笑道:“别逗了,风扇,我是想告诉你,九溪我不能陪你去了。
”
“为什么?
”
“我身体不舒服,不能舍命陪君子。
”
“那里,那里,我可不是什么君子。不过没关系,你说去哪儿?”
13,芝麻糊乐队
“哐”的一声巨响,从电话线中间爆发而出,天色迅速地暗了下来,太阳急匆匆地下山,人群匆匆地返回各自的居所。声响的延续中,一扇黑漆包有铁皮的厚门被推开,门里传出嘈杂的人声。昏暗灯光下,人与鬼看起来毫无差异。丰富的味道在屋子里面盘旋着,其来源包括啤酒、香烟、脚丫子、牙齿、腋下、桔子、瓜子、口水、头发、衣服等等。我和血风筝很低调地走进这间位于浙大后山半山腰上的酒吧,悄悄地在后面找了两个空位子坐下。
我喝白开水,血风筝喝白开水。
血风筝坐在我的旁边,兴致勃勃地打量着酒吧里的客人,酒吧里的天花板、地板、柜台、酒保、灯光、墙纸、凳子、桌子,最后,把眼光停在我的脸上,说:“今天晚上,芝麻糊乐队要在这里搞现场演唱会,我们班一个男生是里面的主唱,票子就是他塞给我的,一定要我来听听,给提提宝贵意见。
”
我当然知道芝麻糊乐队,在浙大乃至杭州的高校中间颇有些名气。经常能在学三食堂前的广告栏以及影视厅前看见他们的演出海报,一张放大复印的黑白照片,脸上毫无表情,脸上的青春痘、痤疮也毫无表情,他们的眼睛无聊地瞪着观看的人。要知道,在学校里面,在那些眼睛水汪汪、脑袋空荡荡的大学女生眼里,玩摇滚可是一件酷呆了的事情,而乐队成员的破破烂烂的装扮,更让她们莫名的崇拜。长得好不好看不要紧,只要头发够乱够长,衣服是不是名牌不要紧,只要够皱够破。总之,怎么不顺眼怎么来。至于这帮家伙水平如何,我却不得而知,我对摇滚一向很头大。
____我说:“司马昭之心!
”
____血风筝说:“说谁呢?
”
____我说:“说送票给你的那个家伙。
”
血风筝嗔怪地瞪了我一眼,说:“你怎么象个醋坛子,一开口就酸溜溜的。
”
我不以为然地摇摇头,道:“我只是把真相说出来而已,他送你票子,就是想让你看看他在舞台上发骚扮酷,并希望借此打动你的芳心。
”
____“怎么,你怕了?
”
“我能不怕吗?万一他看见我俩在一块,神仙眷侣般,非黯然神伤气个半死不可,到时,他把满腔怒火发泄到吉它和话筒上,我的耳朵可就遭罪了。
”
门打开,一阵风顺势钻了进来,身上一凉。四条大汉鱼贯而入。对他们的衣着发型相貌我就不描写了。这一套,相信你也见得多了。
一条大汉脱离行进中的队伍,向我和血风筝的方向走了过来,血风筝向他招招手,脸上笑开了花。大汉来到我们跟前,余光都不瞥我一下,死盯着血风筝看。脸上也是带着笑,是那种常见的空洞的、颓废的笑。他说:“风筝,你真来了。还以为你不会赏脸呢。呆会记得要多尖叫几声,给我捧捧场,哈哈。”他的嗓子明显地被刻意压低了一个八度,听起来低沉嘶哑,象一把破旧的大提琴。
血风筝笑嘻嘻地道:“你要是唱得好还差不多!否则,我劝你还是回家睡觉去,免得演砸了,还会破坏你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听着血风筝不痛不痒的调侃式的回答,我的心踏实多了。她对这小子没什么想法。
血风筝指了指我,对那汉子道:“杨伟,介绍一下,风扇。
”
杨伟站在我们旁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冷冷的,但我依然从中发现了刻骨的敌意。我微微点点头,说道:“你好。
”
杨伟双手插在牛仔裤兜里,说:“欢迎,欢迎”。但那言不由衷的语气,分明象在说:“滚蛋,滚蛋!
”
我不再出声,就那么傻坐着,目视前方,气氛似乎不太友好。血风筝一时间也懒得说话,她选择喝水。
杨伟看看血风筝,再看看我,不甘心就此离开。就对血风筝说:“放假没出去玩啊!”血风筝说:“放假前你就送了票子,我怎么敢不捧场呢!
”
杨伟似乎从这句话中看到了希望,马上带着良好的优越感,对我说:“哥们,看你的样子,也象个搞艺术的”。
我自下向上看着杨伟,说:“我是个孤儿,无父母无兄弟,哪来的哥们?”停顿了一下,低头作痛苦状:“好惨啊”。
杨伟一时间楞住了,只得尴尬地对血风筝说:“你这朋友真有意思!
”
血风筝在背后捅了捅我,轻声说:“风扇,你别耍贫嘴,你不是自诩为挺有修养的嘛!拿出来让人瞧瞧啊。
”
杨伟把这细小的动作尽收眼底,象生吞一只癞蛤蟆般难受。脸上再也挂不住,现出愤怒之色,想发作,又觉得与身为摇滚艺术家应具有的高傲、冷漠不符。想了半响,又问我:“朋友,平时喜欢什么乐队?
”
“大门?皇后?
”
杨伟摇摇头,惋惜地说道:“都过时了,你应该听听Nirvana,那才他妈的叫真正的摇滚。
”
“真的?你可别骗我啊!我很好骗的喔。
”
“你真该听听Kurt Cobain的声音,苍凉、悲伤,象炼狱中的一件黑披风,没得治了。那种黑色和绝望,绝对震撼,绝对让你发蒙个老半天,回不过神来。
”
“这么说,你们乐队跟他是一个风格罗!就是玩那种掏心窝说话,发泄排泄不分,全世界数我最倒霉最晦气最壮志未酬最目无余子最饱受摧残最仇深似海最愤世嫉俗的音乐?
”
“这么说差远了,你没听过
……”
“听了也没用,我根本听不懂,不过,Kurt Cobain这哥们二十七岁就开枪把自己给废了,倒是让我傻了老半天,活着多好啊!没事死个什么劲啊。所以,我学习物理,读点相对论什么的,瞧人家老头爱因斯坦,都活到八十多岁,羡慕吧!
”
杨伟暗暗捏了捏拳头,说道:“摇滚是严肃的艺术,你丫的根本不懂。
”
“好啊!我等着听你们真正的摇滚,赶快上台啦,你哥们在向你招手呢!
”
杨伟脸色铁青,再长的头发也遮掩不住,他生硬地向血风筝点点头,道:“你坐着,我上去了,要喝什么自己点,别客气。
”
这孩子真懂礼貌,我都在犹豫要不要把他写得这么懂礼貌,因为他在这篇小说里面是作为我的情敌而出现的,换句话说,他应该是个反面角色。我不能激起读者朋友对他的怜悯心,这样会使你们对我荡清敌寇、统一中原的丰功伟绩作出负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