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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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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读些史书,便知道皇帝金口玉牙之说,大体上只是民间附会。至少在清代以前,并不是皇帝随便说句什么话就是圣旨的。

 

    西汉的皇室很自律,所谓休养生息就是汉文帝最先提出来的,后来历朝皇帝多有效法者。汉代有内朝、外朝之分,内朝即皇室,外朝即政府。皇室和政府职权上有划分,即便财政收入也是“分税制”,大司农的收入归政府支配,少府的收入归皇室支配。皇室是不能随便糟蹋纳税人的钱的。这种规矩,后来历代大体沿用。汉初皇帝的私人办公厅只有尚书四人,而且多帮皇帝处理事务性工作,政务职权有限;然而作为政府首脑的宰相,属下却有十三个部门,时称十三曹,机构比皇帝亲自掌管的庞大多了。当时各曹相当于现代各部委办,比方奏曹相当于中央政府办公厅,词曹相当于最高法院,尉曹相当于交通部,兵曹相当于国防部,贼曹相当于公安部,等等。国家有什么大事,皇帝并不可以随便叫身边的尚书起草个圣旨,就诏告天下。诏书不过是以皇帝名义下发的政府文件,具体的技术性操作得由政府首脑宰相负责。皇帝和宰相之间便有制衡,诏书也就不至于胡乱来。当然,也有皇帝独裁的,也有宰相专权的,那多是个人原因或个别现象,并且是有悖制度或法理的。

 

    到了唐代,政治制度更加成熟。如果说汉代宰相是首长制,那么唐代宰相则是委员制。当时国家的最高议事机关叫政事堂。政府法令、军国大计,须用皇帝诏书颁行的,通通先由政事堂开会决议,形成正式文书,送皇帝审批。皇帝同意,则划一敕字,再由政事堂加盖中书省、门下省之章下发。倘若没盖政事堂的印章,诏书即是非法的。哪怕是皇帝审定的诏稿,只要中书省或门下省不同意,有权将诏书退回重新起草。

 

    宋代仍袭旧制,但较之唐代,则削减了相权。唐代的皇帝诏书是先由宰相负责在政事堂议定诏稿,书面呈送皇帝用印,皇帝行使的只是同意权。而宋代则先由宰相初拟意见,面呈皇帝,退而起草,再呈皇帝终审。程序变了,皇帝事先发言权就扩大了。即便如此,皇帝仍不可独裁。宋太祖二年,三位宰相同时离职了,皇帝要任命赵普当新宰相。但皇帝不能下达没有宰相副署的诏书,还真难煞了赵匡胤。文武百官争吵了好大阵子,才勉强寻了个变通办法,由开封府尹会同一批相当级别的“高级干部”共同在诏书上画了押。不过皇帝越到后来越聪明,知道一点点扩大自己的权力。比方宋代以前,宰相同皇帝商量事情,可以在皇帝身边坐下来。但赵匡胤存了些心机,据说当新任宰相赵普第一次朝见他时,他示意太监把身边的座位搬走了。赵普只好恭恭敬敬站在皇帝身边,伏首贴耳了。现代国际有所谓习惯法,其实中国古人是最懂得执行习惯法的。大臣只能站在皇帝跟前议事,就成了以后历朝继承的习惯法。

 

    明代开始,相权更加弱了。朱元璋做了件很有创见的事,就是废除宰相,改用内阁大学士。朱元璋又比赵匡胤会打个人算盘。内阁大学士不算正式的政府机构,只是皇帝的私人办公厅。因此,从制度设计上,皇帝成了真正的政府首脑。但是,也因为习惯法的缘故,随着时间推移,内阁大学士渐渐就像宰相了。而且一如唐宋旧制,皇帝诏书正式颁布之前,先得发给六部尚书,只要他们有异义,可以原封不动退回皇帝诏稿。这也就制约了皇帝的独裁。这种情况发展到另一极端,就是文官集团同皇帝暗中对抗。比方万历皇帝几乎以消极怠工的方式同文武百官毕生周旋。明代皇室家风特殊,大概同朱元璋个人素质有关。作为一个没多少文化的粗人,朱元璋更多的是把大明天下当作自己挣下的私人家业。开国之初,他大杀功臣,冤狱不断,就连皇太子都看不过去,进言劝谏。朱元璋当时只作没听见,次日却把一条棘杖放在地上,叫皇太子捡起来。皇太子面有难色,不知父王用意何在。朱元璋就说:手杖有刺会扎手的,我替你把刺去掉再交给你,这个手杖就好用了。朱氏家族要把这份家业千秋万代传下去,当然要尽量削掉别人的权力。

 

    古时真正的政治黑暗,当属元、清两代外族统治时期。元朝入主中原后,蔑视大汉文明,享国又只有短短八十多年,还没有来得及学会同汉人相处,就回马草原了。元代治国之术大致可用金戈铁马四字概括,政治制度及理念上基本无所建树。皇帝总是一代学一代的,清代皇帝就记取了蒙古人的教训,知道尊重汉人传统政治里面的好东西。而清代皇帝比明代皇帝又聪明了许多,走向了真正的君主独裁。清代把早在明代就没什么权力的内阁大学士也闲起来了,皇帝办公厅改移皇家深宫南书房军机处。国家最高指令往往从南书房发出。这种做法,在明代以前是违法的。但清代皇帝却可为所欲为,手谕、口谕、密诏之类,都是清代的发明。暗箱政治,大概从清代发端。有人统计过,说雍正在位期间批阅奏折多少多少,计多少多少字,把他描绘成弹精竭虑、事必躬亲的圣明君主。须知,雍正恰恰是大权小权都不肯放弃才弄得自己短命的。原来独裁也是有代价的。陈寅恪老先生只恨自己不生在康雍乾盛世,不知何故?清代的皇帝,不仅自比圣人,而且是佛爷,简直万能了。芸芸众生的脑子闲着就行,凡事都有至圣至明的皇帝替他们想着。雍正让全国臣民学习他的《大义觉迷录》,大概也是创举。

 

    到了民国,所谓总统手谕、总裁口谕之类,就见怪不怪了。无圣旨之名,有圣旨之实。无他,亦习惯法使然也。但是蒋介石忙于打仗,没功夫让下面人帮他凑出个什么思想或主义,暂且用孙中山的主义将就着。自己没有主义,头上总得顶着别人的主义才像回事。这也是中国政治的惯例,谓之正统。

 

现在没有诏书了,人民当家做人,只有法律、文件和各级官员的批示。明白国情的人都知道,官员批示往往比法律、文件之类更管用。关于批示,其中奥妙不少。求官员写批示的人很多,而可用资源或机会又毕竟有限;但官员通常应是平易近人、关心民漠的。于是,官员批示就有了许多学问。早些年官员们是在措词上动脑筋,比方“着力解决”、“尽力解决”、“按章办理”、“酌情处理”之类都各有深义,下属领命,心领神会,自会相机而行。结果,同样是官员批示,看上去字面上都很漂亮,却是有的人办成了事,有的人办不成事。群众只好发牢骚,说领导都是好的,只是下面办事的人扯蛋。官员做好人,下面做恶人。时间长了,把戏就让百姓看穿了。于是又有了新花样。有的官员同下面私下商量,横着批示的着数,竖着批示的不着数;有的官员暗中嘱咐下面,签名是繁体的你就办,简体签名的你就拖着。有的官员同下面约定,光是我的批示你可以不理,以打电话为准。有的官员面对某些重大事件,他们心里清楚很可能给自己历史留下污点的,居然用铅笔签字,随时可以擦掉。

 

posted on 2006-09-10 20:03 matthew 阅读(219) 评论(0)  编辑  收藏 所属分类: 人文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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