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yes"?><rss version="2.0"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trackback="http://madskills.com/public/xml/rss/module/trackback/"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channel><title>BlogJava-独立小桥风满袖-最新评论</title><link>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CommentsRSS.aspx</link><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pubDate>Fri, 21 Jan 2005 05:57:00 GMT</pubDate><lastBuildDate>Fri, 21 Jan 2005 05:57:00 GMT</lastBuildDate><generator>cnblogs</generator><item><title>re: 关于杀人游戏</title><link>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archive/2005/10/13/537.html#15417</link><dc:creator>arielxu</dc:creator><author>arielxu</author><pubDate>Thu, 13 Oct 2005 05:59:00 GMT</pubDate><guid>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archive/2005/10/13/537.html#15417</guid><description><![CDATA[杀手——杀手安排了数个，例如有3个杀手。那么他们可以用眼神手势共同决定到底杀谁，死一张牌，还是死二张牌，还是死三张牌。然后杀手挨个向法官示意要杀谁，比如都是1号牌，那么其实最后只有死了一个人。如果杀手一和杀手二示意杀1号牌，而杀手三示意杀2号牌，杀手三又恰被花蝴蝶抱走了，那么最后死的也是一个人。等等。大家可以自己揣摩其中奥妙。<br>做杀手是很有乐趣的。在必要的时候，要把自己手上的另一张杀掉。这样大家就觉得你很冤枉，在民意表决时，你就不会被踢下场。另外，要和自己的杀手搭档配合默契，同时，你还要想办法保证你的卧底的安全。<br><br>医生——顾名思义就是救人的。这里要有一点注意，医生救错人是不会有任何副作用的。不会有什么空针的说法。这是为了保持一个平衡，不要死太多人。也不给医生过大的权利。因为这里会有双重身份的人，如果他又是杀手，又是医生。医生又能杀人……后果我就不说了。<br>医生每轮会救一个人，如果他是刚好被杀手杀了的人，那么他复活。如果医生牌被花蝴蝶抱走，那么他救不活人。当然，医生可以救自己。<br>做医生的乐趣在于你可以救好人，但是如果你的另一张牌是杀手，那么你就总是救错人：）或者也可以迷惑迷惑别人。好的正义的医生，是可以猜到杀手杀谁的，于是每盘都没人死……这对杀手来说，无疑是致命的刺激。<br><br>警察——正义的象征。警察不像杀手可以交流，他们不能一起睁开眼睛，只能分别睁开眼睛，然后向法官确认谁是杀手。这个首先是警察的难度一。其次就是警察知道了谁是杀手，也不能把它纠出来，你只能心知肚明。然后尽力保持警察牌不死，还要在公众选举时说服别人去把杀手给杀了。当然，警察也要猜测谁是秘密警察，秘密警察是可以帮助警察的，但是警察和秘密警察之间，是谁都不知道谁的。就会有可能秘密警察把警察给杀了……所以秘密警察有2个。<br>同时，警察内部也要知道，比如设有3个真警察，但是在游戏时有4个人睁开眼睛，大家都知道有一个人是卧底。这个时候你要判断谁是卧底。所以你在向法官确认是不是杀手时，也可以指向自己的伙伴。卧底属于特殊的杀手。<br><br>卧底——刚才说了，卧底属于特殊的杀手。它是杀手这个阵营的，那是当然。但是由于它表面上还是警察，所以它不能杀人，这就是它的特殊性。而且再第二轮后，杀手睁开眼睛时，它也不能一起睁开。也不能和杀手们商量。<br>卧底就是混淆警察视听，让警察在尽量长的时间里猜不出它，以保存杀手的力量。如果最后只有卧底活着，那么胜利属于杀手。所以卧底也是杀手的重要的一分子力量。<br>做警察卧底的感觉，恐怕只有无间道的刘德华才知道了，所以你们去问他吧：）<br><br>秘密警察——他看上去是平民身份，其实却有着一次特权。就是拥有秘密警察的牌的人，可以杀一次人。这是解决杀手的最快的途径。在他用这个特权前，杀手不能杀他。或着说，即使杀手杀了他，医生没有救活他，但是他还是自动复活。一旦使用，那么特权消失。再者，即使杀手不杀他，他也要担心会被民意公决给踢掉。所以早用还是晚用，就要算了。<br>这里有一个改进，就是因为后面会提到，我们的牌是在最后大公开的，所以秘密警察看到牌死了不少了也很难猜测牌面上到底还有几个杀手。所以何时出招，就绝对不是越晚越好了，何况，还有疯狂的大众，谁知道他们会让谁死呢？<br>秘密警察的另一种不幸就是，当他要用特权的当夜，被花蝴蝶抱走了……呵呵。那我也只好说……你真倒霉……<br><br>平民——是最普通的牌，但却是让大家都迷惑的。好的平民可以帮助警察脱离难关，让正义战胜邪恶。即使手上两张都是平民，这个就是所谓的“良民”了，也未必不好玩，因为你看着别人的表情，心里也始终在猜忌。何况，谁说看杀手要用眼睛了？眼睛一直闭着，就用心灵吧！<br><br>这里还要说到：<br>因为有双重身份的存在，所以在这里稍微分析几种双重身份。<br>1、	法官+特殊牌——即法官加医生，法官加警察，法官加杀手等等。因为法官的还有一张牌是作废的。也就是说，如果法官摸到的另一张牌是杀手，那么就等于这盘少了一个杀手。同理其他。但是即使这样也并不减低警察的难度，因为警察很可能以为牌面上还有3个杀手，他可能会继续劝人杀人，那么很可能把秘密警察和平民杀光。终究自己被杀手杀了。<br>所以要时刻算计法官作废的那张牌到底是什么呢？<br><img src ="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aggbug/15417.html" width = "1" height = "1" /><br><br><div align=right><a style="text-decoration:none;" href="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 target="_blank">arielxu</a> 2005-10-13 13:59 <a href="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archive/2005/10/13/537.html#15417#Feedback"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none;">发表评论</a></div>]]></description></item><item><title>re: 关于杀人游戏</title><link>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archive/2005/10/13/537.html#15418</link><dc:creator>arielxu</dc:creator><author>arielxu</author><pubDate>Thu, 13 Oct 2005 05:59:00 GMT</pubDate><guid>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archive/2005/10/13/537.html#15418</guid><description><![CDATA[2、	杀手+医生——这就是标准邪恶的医生了。如果这种情况下，杀手是比较爽的。因为他可以杀一个人，然后不救他。当然，如果正好遇见警察+医生，也就是法医，他在和杀手共同做医生时也许会怀疑杀手的行经，那么杀手也许就有些危险。当然，警察亦然。<br>3、	杀手+花蝴蝶——情况就很复杂了。简直可以罗列很多种。但是至少，花蝴蝶抱走的人，一般不是杀手要杀的人。但是杀手可能会混淆视听，让花蝴蝶抱走他要杀的人。这样医生就以为自己救对了人，其实却是大错特错了。<br>4、	医生+花蝴蝶——那这个医生就是仙医了，因为抱着的人一般没事。所以医生救对人的概率就高了。但是，如果花蝴蝶恰好被杀，那么一死也就要死2个了。<br>5、	还有其他各种可能，相信大家都想到了，不能一一例举，大家回家慢慢体会。<br><br>人数安排：<br>法官、花蝴蝶、卧底不论参加游戏人数都固定一个。秘密警察2个。<br>而警察、杀手、医生可以根据参加游戏人数多少调整，和预期每盘的时间多少做调整，比例为1：1：1。<br>杀手越多，每盘玩的时间越短。<br>平民总和和花色牌总和的比例是4：5，这个比例比较合适。可以让每个人都有点事做。又不至于太多事。当然，可以5：5也是非常好玩的。<br>最少游戏玩家为8人。<br>人数安排是有科学依据的。<br>首先保证了从理论上说，每次医生是可以让人不死的。<br>其次，警察杀手保持比例，这样有助于正当公平竞争。<br>再者，卧底是帮杀手的，秘密警察是帮警察的，一方多一个种特殊角色，平衡但是增加了可玩性。秘密警察为2个是因为警察杀杀手，比杀手杀警察要容易很多。而医生救人又不非常容易。增加公平因素。<br><br>要遵循的规则：<br>1、	不禁口——你随时都可以说话。但是不亦说得太多。比如医生在救人可以说：哎，谁啦，救得这么慢，其实就是他自己在救人。呵呵。我也要告诉大家，人闭上眼睛时，话自然会少。那时说话的，总之有点古怪的。但是谁又知道呢？<br>2、	民意表决时，活着的牌为你的表决权票数。比如你活着一张牌，那么你就有一票。最多两票，当然你两张牌都死了，你也就死了。没有投票权了，不过也好，可以睁着眼睛看笑话了。可不要乱笑哦。<br>3、	牌面上的牌，正常是竖着，死了又法官将其横放（横尸遍野）。但是不到最后，是不公开的。谁也不知道你死的是什么牌。<br>4、	最后，杀手及卧底全死，为警察胜。警察及秘密警察全死，为杀手胜。<br><br><br><br>在这里，以共8个人为例，做一个案例。<br>一共准备16张牌。分别为<br>大怪、小怪、J、J、K、K、Q、Q、A、A、7、2、2、2、2、3、3、3<br>洗牌。分牌，每人两张，自己看清，然后不可公开。<br>如果一个人同时摸到了J和K，那么该次发牌作废，重新来过。<br>全部妥当后，各人将牌背朝上放好，竖着放在自己面前。<br>此时，有大怪的人翻出大怪，这个人就是法官。<br>法官的另一张牌无论是什么，自动作废。但是仍不可示众。<br><br>桌面上此时有7位玩家的14张牌。次序不能更换，法官为其顺时针编号1~14牌位号，公示。（这是为了后面方便杀手警察医生的动作，直接做数字示意法官牌位号就可以。法官也可以适当做记录，这样玩起来就清楚了）<br>第一轮：<br>法官说：天黑了，大家闭上眼睛。<br>大家都闭上了眼睛。<br>法官说：花蝴蝶睁开眼睛。<br>摸到小怪的人睁开眼睛，并示意法官花蝴蝶是哪张牌。法官记录花蝴蝶牌位号。<br>法官说：花蝴蝶闭上眼睛，秘密警察睁开眼睛。<br>两位摸到A的秘密警察睁开眼睛，并示意法官他的秘密警察是哪张牌。同时法官做手势为其顺时针编号1和2。法官记录秘密警察牌位号。<br>法官说：秘密警察闭上眼睛，警察睁开眼睛，卧底也要睁开眼睛。<br>2个警察睁开眼睛，同时，卧底也要睁开眼睛，并示意法官他们的警察或是卧底是哪张牌。同时法官做手势给你顺时针编号1、2和3。法官记录警察牌号和卧底牌号。（假设这盘的警察3是假的）<br>法官说：警察闭上眼睛，卧底还是睁开眼睛，杀手睁开眼睛看看谁是卧底。<br>杀手睁开眼睛，法官手示意谁是卧底。并示意法官他们的杀手是哪张牌。法官记录杀手牌号。<br>法官说，杀手和卧底都闭上眼睛，医生睁开眼睛。<br>医生睁开眼睛，并示意并示意法官他们的医生是哪张牌，法官顺时针为医生编号1和2，记录医生牌号。<br><br>这里插一句，如果法官觉得顺时针编号太麻烦，可以让这些人把牌翻给你看，因为花色是不同的，你记录后就可以念：红桃医生睁开眼睛。等等诸如。现在就是一号医生睁开眼睛，其实道理是一样的。<br><br>第二轮：<br>法官说：花蝴蝶睁开眼睛，告诉我你要抱走谁？<br>花蝴蝶睁开眼睛，用手出示牌位编号或者摆手放弃。法官记录。<br>法官说：花蝴蝶闭上眼睛，杀手睁开眼睛。<br>杀手睁开眼睛，眼神商量杀谁，杀一个还是二个。分别示意法官。法官记录。<br>法官说：杀手闭上眼睛，医生1睁开眼睛。<br>医生1睁开眼睛，用手告诉法官要救谁。<br>法官说：医生1闭上眼睛，医生2睁开眼睛。<br>医生2睁开眼睛，用手告诉法官他想救谁。<br>法官说：警察1睁开眼睛，告诉我你怀疑谁是杀手<br>警察1睁开眼睛，示意数字。对的话，法官会向上翘大拇指，反之就向下。<br>法官说：警察2睁开眼睛，告诉我你怀疑谁是杀手<br>警察2睁开眼睛，示意数字。对的话，法官会向上翘大拇指，反之就向下。<br>法官说：警察3睁开眼睛，告诉我你怀疑谁是杀手<br>警察3睁开眼睛，但是警察3是卧底，他知道谁是警察，谁是杀手，所以他想知道的就是秘密警察，如果他指了秘密警察，法官大拇指朝上，如果不是，就朝下。<br>法官说：秘密警察1睁开眼睛，告诉我你要不要行使特权？<br>秘密警察1睁开眼睛，示意要不要，如果要是杀谁。<br>法官说：秘密警察2睁开眼睛，告诉我你要不要行使特权？<br>秘密警察2睁开眼睛，示意要不要，如果要是杀谁。<br><br>法官说：大家把眼睛睁开。<br>法官宣布这轮死了多少牌，然后分别把死了的牌横放。<br>此时，大家根据自己的牌数来决定想让谁死。有一张牌的，只能投一票，两牌投两票。可以每人手上发2个糖果，然后放在牌的面前，看哪个牌前糖最多。另外，如果并列最多，那么再次再2者取其一，如果再次相同，则一起死。<br>民意表决结束后，法官将面前最多的牌横放。<br>看看牌面上是否还有警察或者杀手。然后宣布游戏是否要继续。<br><br>再补充一点。不论后来警察1医生2什么有没有死，法官都要这么问，哪怕已经没人睁眼睛了……<br><br>大致就是这样子。说得我累死了。。。<br>大家有什么问题的话就再问吧。。。。在百度弄了个杀手游戏5.0贴吧，大家可以来问。申请的是杀手哦，不是杀人：）<br>杀手游戏5.0，搜索一下。<br><br><img src ="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aggbug/15418.html" width = "1" height = "1" /><br><br><div align=right><a style="text-decoration:none;" href="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 target="_blank">arielxu</a> 2005-10-13 13:59 <a href="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archive/2005/10/13/537.html#15418#Feedback"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none;">发表评论</a></div>]]></description></item><item><title>re: 关于杀人游戏</title><link>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archive/2005/10/13/537.html#15416</link><dc:creator>arielxu</dc:creator><author>arielxu</author><pubDate>Thu, 13 Oct 2005 05:58:00 GMT</pubDate><guid>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archive/2005/10/13/537.html#15416</guid><description><![CDATA[杀人游戏发布5.0版本！<br><br>前面4个版本我就不说了。大家都知道了。网上随便搜搜杀人游戏就搜到了。<br>但是发明4.0的人其实有点很傻.就是它想到了增加角色,却没有想到增加每个人手里的牌.<br><br>所以5.0版本绝对是集以上4个版本的精华之精华存在的.另外我的讲述也是历史上最清楚的杀手游戏的讲述哦：）大家看了我的，相信就都会玩了。<br>希望大家都知道，这个5.0是上海的小姑娘发明出来的：）学校是SIFT。哈哈。为学校增增光。转贴的人这段都不许删哦。 5.0的特色是角色简单，但是人性复杂。让每个人有双重身份。<br>另外建议法官要做笔录。<br>好了，开始说说吧。<br>角色：<br>首先,为了保持杀手游戏的简单明了,5.0版本保留了以下的角色,其余取消<br>1、法官——大怪<br>2、花蝴蝶——小怪<br>3、杀手——J<br>4、医生——Q<br>5、警察——K<br>6、秘密警察——A<br>7、杀手混入警察的卧底——黑桃7（间谍是007嘛）<br>8、平民——其余牌（一般为2~6）<br><br>角色功能：<br>法官——法官的任务就是维持整个游戏。保持完全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持这个原则就可以。不能多说一句话就太夸张了：）我们的法官经常说：“啊，我提示一下，这副牌很怪的。”然后我们会大笑。<br>法官虽然不参加游戏，但是他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做法官也很有意思。<br><br>花蝴蝶——花蝴蝶是4.0版本的一个亮点。具体来说就是它每次可以抱走一张牌。我们的规定是：1、它抱走的牌如果正好被人杀了，那就是白杀了，就是等于没死。2、如果它抱走牌的时候自己被杀了，那么它这张牌即小怪和它抱走的牌同时死。3、它可以不抱牌，则不产生影响。4、如果它抱走的恰好是杀手牌，那么杀手杀人无效。<br>花蝴蝶好玩的地方就是，它让整个场面变得很多样化，比如没人死，你说不清楚到底是花蝴蝶救了还是医生救了。花蝴蝶自己也在一次次的抱人中尽快揣摩推算到底谁是杀手。<br><br><img src ="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aggbug/15416.html" width = "1" height = "1" /><br><br><div align=right><a style="text-decoration:none;" href="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 target="_blank">arielxu</a> 2005-10-13 13:58 <a href="http://www.blogjava.net/seaflower/archive/2005/10/13/537.html#15416#Feedback"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none;">发表评论</a></div>]]></description></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