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有朋友跟我讨论Htmlparser的问题,我发现我除了大概知道框架,对于具体的类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真是不好意思跟人家讨论。
距离我狂热的编程序的那个时期,现在算算应该有半年了。当时的想法是能编程序,就算有个一技之长,找工作怎么也能混口饭吃。以我多年来的勤奋,和善于学习的特点,自认为是个学习java的料。
随着时间的打磨,当年的想法到今天全都变了。我彻彻底底的喜欢上了互联网,因为我从头到尾都是个网虫。找工作一个多月,我就决定嫁给互联网了。应该说我的想法很多,而且是忧郁不定的,因此说从未选择,也谈不上背叛。
最后一个令我兴奋的程序是在xiaonei.com上做了一个半机器人,这个机器人让我很快成了校内网的人气之星。我在校内网已经很久不活跃了,但是现在的访问量仍然很高。这件事情让我充分意识到在信息时代程序员的Power。我没有选择在进入职场之初从事程序员的行业,但我仍然敬畏技术。
我想我到了互联网的公司,不意味着我跟技术说再见。作为产品管理的人,我仍然要每天跟程序员们交流,掌握产品的研发情况。要设计出程序能够实现的产品功能,这份工作脱离不了技术的干系。
我昨天走在路上,还在想我是不是应该每天跟程序员同事们学上两手,以免将来公司不要我了,我好有口饭吃。后来想一想,这似乎又回到了我当初每天看技术文章,编代码的想法上。
我不干技术了,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将来就永远不干技术了。比如说哪天找不到工作了,还要自己做个网站什么的,如果又偏巧没有钱,那还要自己动手。所以现在看来技术是个宝,一生离不了。
计算机行当是个日新月异的行当,这让我内心当中充满了忧虑,同时也很具有激情。一方面是对未来的不可知,不知道当我垂垂老去,还能否跟得上时代的脚步,另一方面是我现在还年轻,无限的机遇与挑战就在面前。
朋友,当你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你应该知道我的情况了。我即将成为一个产品经理,而htmlparser这种东西,我所知道的也就只能限于我的那篇文章所讲述的“初步研究”的水平。如果你正在做一个网站,并试图有效的运营,我希望可以跟你讨论或者帮上你的忙,联系方式见侧边栏;如果技术细节方面,我恐怕就力所不及了。抱歉,我亲爱的朋友们,我亲爱的blog读者们。
我已不做技术好多天,但我喜欢跟做技术的人做朋友。如果你不嫌弃我这个做产品管理的人,加我QQ,我们一定能够成为好朋友。
我的研究互联网产品的blog如下:
http://hi.baidu.com/loxtfire
http://loxtfire.blogbu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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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5 01:18 rd2pm 阅读(1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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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Derby是IBM送给开源社区的又一个礼物,是一个pure java的数据库,现在已经被列入到java1.6中。
不知道对于大数据量的性能如何,但传说中启动derby只会给JVM添加2M的内存,对那些小数据库应用,比如像用access那种应该是挺有诱惑力的。
另外,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功能要比access多得多咯,包括事务处理,并发,触发器都有,管理又简单,因此自己用来做点工具正好合适。
废话少说,介绍一下我折腾了半天的经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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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0 22:47 rd2pm 阅读(2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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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果我们把一个JSP文件发布到Tomcat里边,JSP是可以动态改变得,也就是说随着这个JSP文件的改变,通过浏览器访问,可以获得不同的结果。然而有没有想过能够让java代码像jsp那样动态的改变?
实际上通过java的反射机制和内建的代理模式,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下面就一步一步的说一下这是如何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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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8 23:28 rd2pm 阅读(3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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