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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深沪上市的新能源企业情况


(一)上市情况


1、样本选择和分布


本次研究选择我国深沪上市的新能源企业 28 家作为样本。其中上交所15家,深圳主板5 家,中小板7 家,创业板1 家。样本数目较少,但也涵盖了光伏太阳能、风能、核能、电动汽车、生物质能和LED 的六个新能源产业(请见表23)。

深沪上市的新能源企业情况


28 个样本中,通过IPO 上市的企业14 家,其中上交所7 家,深圳主板1 家,中小板5 家,创业板1 家。从上市时间来看,通过重组进入新能源产业的大多数在2005 年之前上市,而2005 年之后的均通过IPO 方式上市,且大多数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上交所IPO 的新能源企业以国有大型新能源设备商企业居多,而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新能源企业则大多数属于民营新能源企业最多。


2、IPO 情况


14 家深沪上市的新能源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的IPO 情况差异不大。市盈率均值为 27.83 倍,发行价均值为1.64 美元,募集资金总额均值0.95 亿美元,均远低于海外上市的新能源企业IPO 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均值(请见表24)。


深沪上市的新能源企业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发行市场化改革之后,创业板IPO 的新能源企业市盈率已经明显提高,如天龙光电发行市盈率62.69 倍,募集资金1.36 亿美元,与海外市场新能源企业IPO 市盈率和募集资金均值已大体相当。


3、重组情况


在深沪两市的新能源上市企业中,重组的和实现 IPO 各占一半。重组的14家企业中6 家属于生物质能行业,4 家属于光伏太阳能,两家涉及LED 行业,风能和核能各有一家。14 家重组企业大体分为三种情况:


其一,企业原有行业出现成长瓶颈,企业主动改变主业方向,进入新能源领域,形成了新能源业务与原有业务共存的模式。如原主业属于纺织类的江苏阳光、孚日股份进入光伏太阳能领域,生产家电的德豪润达进入了LED 照明产业;


其二,上市公司子公司或所投资的公司进入新能源领域。如天威保变拥有天威英利25.99%和新光硅业35.66%的股权,2009 年天威英利和新光硅业分别向天威保变贡献了1.55 亿元和2972 万元的投资收益;


其三,原有上市公司陆续亏损进入退市阶段,通过重组进入新能源领域。如进入LED 照明产业的三安光电原为湖北的活力28,后曾重组为天颐科技,2008年正式变更为三安光电。


(二)业绩情况


1、企业规模

 

以 2009 年数据为准,28 家样本企业的营业收入均值为8.07 亿美元, 2009年底市值均值为22.17 亿美元。与其他国家海外上市的新能源企业以及我国海外上市的新能源企业相比,深沪上市的新能源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市值均值偏低,深沪两市市值最大的新能源企业金风科技2009 年的市值约为64.5 亿美元,这一市值略高于全球新能源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但还明显低于我国海外上市的新能源企业市值均值(请见表25)。

 

深沪上市的新能源企业情况


2、盈利能力


2009 年,28 个我国深沪上市新能源企业的净利润均值为0.42 亿美元,净利润率均值为10.4%,其中2 家企业出现亏损,占比为7.14%。与国外新能源上市企业相比,深沪上市企业的净利润均值较低,但亏损企业比例也最低。与IPO企业相比,深沪通过重组进入新能源领域的企业盈利能力波动更加明显。


3、成长性


与海外上市新能源企业所不同的是,我国深沪上市新能源企业的成长性更为稳定,既没有风险较大的大盈大亏的现象,像第一太阳能、无锡尚德这样快速成长的行业领袖企业也较少。部分新能源企业通过深沪上市获得了高速成长的空间。

 

以中小板金风科技为例,企业2006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分别约为2.3亿美元和0.48 亿美元,而2009 年则分别为16.11 亿美元和2.62 亿美元,增长率分别高达600%和445.8%。


案例链接五:金风科技——资本运作“弯道超车”


金风科技2007 年底在中小板挂牌上市,IPO 募集资金18 亿元,融资为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保证,同时资本市场所提供的资产运作平台也加速了企业的“弯道超车”。


金风科技是第二批我国创新型试点企业,其隶属的风能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新能源这个技术为王的行业,即便是每年投入6%的销售收入到研发领域,金风科技也同样感受到了压力。2008 年4 月,上市后的金风科技开始资本运作,斥资4120 万欧元购买了世界上第一家研究直驱式风机的德国VENSYS 公司70%的股权,同时,金风科技提供了2000 万欧元的流动资金给该公司,还购买了一个当地的工厂作为这家德国子公司的生产基
地。德国 VENSYS 是全球最早研究开发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技术的公司,为世界上少数几个有能力开发该技术的公司之一,由其技术平台研发的MW 级风力发电机组的批量产业化。公司与西班牙Eozen 公司、捷克CKD 公司、印度Regen 公司等签署了技术转让协议,每年可以从中获取稳定的技术转让收入。

这项并购案给金风带来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是明显的。其一,收购可以使金风科技最终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风力发电机组技术和设计能力,实现将德国VENSYS 公司技术优势和金风科技的产业化优势相结合,制造出“德国品质、中国成本”的风力发电机组,获取在世界风电市场的产品竞争优势,打开国际市场销售的空间,有助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其二,金风科技因此获得了VENSYS 在世界各国的技术使用客户,印度、阿根廷、欧洲等国的客户可以每年提供技术使用费给金风。其三,德国公司成为金风科技三大研发基地之一,其成熟稳定的团队在更高兆瓦级的风机研发方面给金风科技贡献了不少力量,参与了金风科技2.5 兆瓦和3 兆瓦新产品以及电控技术等零部件的研制,2.5 兆瓦和3 兆瓦新产品分别将于8 月份和第四季度下线。其四,收购VENSYS 后,金风科技随即又通过VENSYS 收购创建了VENSYS 制造变流和变桨系统的德国子公司,同时,利用VENSYS 的高端德国制造品牌打入欧洲市场。


4、市盈率


以 2009 年收盘价数据为准,28 个我国海外上市新能源企业股票市盈率均值为83.45 倍,高于其他国家海外新能源上市企业市盈率均值(63.49 倍),但低于我国海外上市新能源企业的市盈率平均水平。


(三)市场表现


1、超额收益率


2009 年,从超额收益率来看,深沪上市新能源企业均值为54.46%,明显弱于海外上市的新能源企业(请见表26)。将IPO 和重组两类企业进行比较可以发现,深沪两市重组进入新能源的企业涨跌幅明显较大,为176.98%,超额收益类为97%;而IPO 类的涨跌幅为98.01%,超额收益率仅为20.44%。其中涨幅最大的是重组进入LED 行业的三安光电,其2008 年底股价为9.55 元,2009 年底股价为52.75 美元,一年涨跌幅高达452.36%。

深沪上市的新能源企业情况

2、波动性


以 2005~2009 年的五年时间计算,深沪上市的新能源企业股票波动性大于全部海外上市公司均值,但远小于我国海外上市的新能源企业均值。28 只样本股股价的波动系数均值为9.09 倍。其中IPO 类新能源企业的波动系数为7.56 倍,而重组类新能源企业的波动性系数明显较大,为10.27 倍。


案例链接六:三安光电——以“新能源”名义疯狂


2010 年1 月20 日,主攻LED 照明产业的“三安光电”发布业绩预增220%以上和10 转10 股分配预案的利好公告,该股盘中创出78 元历史新高,也再次创造了中国股市的“重组”奇迹。


“三安光电”是我国股票重组最为经典的案例之一。该股票最初是“活力28”(“沙市日化,活力二八”的广告词还记忆犹新),1993 年在沪市上市,是湖北省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之后重组为天颐科技,无奈好景不长,2007 年4 月27 日, S*ST 天颐因三年连续亏损而暂停上市,濒临退市的企业开始进行重组,2008 年6 月重组完成,公司由食品加工业进入了最为炙手可热的LED 照明产业。随之而来的是二级市场股价的一路狂飙,2006 年的最低价仅1.5 元, 2009 年股价最高至56 元,2010 年除权前创出了78 元的高价,10送10 除权后,股价更是在4 月创出了119 元的高价(复权价)。不可否认,三安光电的确是我国 LED 照明产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拥有14 台MOVCD 设备,具备年产45 万片外延片、芯片150 亿枚的生产能力。但从整个产业的产业链分布来看,芯片衬底技术为美国纳斯达克的CREE 和日本的日亚公司牢牢掌控,生产外延片和芯片的主要设备MOVCD 为纳斯达
克上市的德国AIXTRON 公司所垄断,三安光电可以拥有的优势主要仍是LED 封装技术而已。但其325.4 倍的市盈率无疑已经成为了全球LED 公司中估值最高的股票之一。

 

深沪上市的新能源企业情况


四、我国新能源企业上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一)新能源企业上市的可行性和资源情况


新能源战略已经成为各国争夺未来制高点的重要砝码,我国也不例外。2010年3 月,美国自由派智库“美国进步中心”所发布的国际清洁能源竞争力排行榜显示:中国2009 年清洁能源投资超过了美国美国清洁能源企业。根据排名,中国目前是世界最大的风力涡轮发电机生产国、最大的清洁能源市场、最大的清洁能源投资国和世界领先的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国。尽管此报告的权威性受到众多质疑,并在美国引发了激烈反响和争论,但由此可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确实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从资本市场角度来看,尽管我国已经产生了数量可观的新能源企业,但在沪深上市的新能源企业较少,无锡尚德、江西赛维等龙头企业多是前往海外上市,新能源企业群体是创业板和中小板未来可以重点开发的上市资源(详见附件八)。新能源企业属于典型的技术资金密集型企业,因此与间接融资相比,新能源企业更迫切需要获得资本市场的支持:首先,新能源产业大多需要长期发展的资金,股权融资显然更有利于支持产业长期发展;其次,新能源企业技术更新速度很快,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风险,间接融资难以对高风险产业提供融资支持;第三,发展到一定层次,新能源产业势必需要进行产业整合,资本市场通过其特殊功能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的购并与资产的重组;第四,新能源企业的上市,可以形成“示范效应”和“集聚效应”。资本市场可以引导民间资本和中介机构进入新能源产业。


(二)新能源企业前往海外上市的主要原因分析


本次报告的研究数据显示,美欧日等国的新能源企业多数选择本国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海内外上市的中国新能源企业近60 家,其中海外上市的31 家,在深沪IPO 上市的仅有14 家。我国新能源企业较多选择海外上市的原因大体包括以下方面:


1、不同细分行业的新能源企业需要不同层次市场支持,我国新能源企业选择海外上市与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有一定关系。


从 2005 年无锡尚德登陆纽交所开始,我国新能源企业海外上市时间段主要集中在2005~2007 年期间,上市地点既包括成熟的主板市场,也包括创业板和三板市场。由此可见,尽管同样属于新能源企业,企业多样化的特征决定了其不同的融资需求和上市地选择。


数据显示,一部分新能源企业呈现出传统制造业的特征。如核能和风能企业多数属于规模较大企业(在我国多数属于国有企业)。此类企业技术趋于成熟,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模式和业绩均趋于稳定,大多数属于细分行业龙头企业;二级市场上,其定价和市盈率偏低,超额收益率和波动性较小,市场风险较低。此类企业比较适合在主板市场上市融资,我国此类企业也多数选择在深沪两市或港交所上市。


另一部分新能源企业呈现出创新型企业的特征。如光伏太阳能、生物能源、电动汽车和LED 类企业。这些企业多数属于民营企业,企业规模较小,注重技术创新,一旦技术突破,成长具有非线性特征;同样一旦技术落伍,企业则很可能陷入发展的困境。二级市场上,此类企业定价和市盈率偏高,超额收益率和波动性较大,市场风险较大。此类企业比较适合在创业板和三板市场挂牌融资,在我国创业板和三板市场尚未推出之时,此类企业大多数选择海外上市。


2、灵活的定价机制和便捷的再融资渠道吸引企业前往海外上市

从我国海外上市的新能源企业来看,上市前一年处于亏损和微利的企业占比超过三分之一,这些企业难以在深沪市场实现上市。而在已经盈利的企业IPO中,其发行定价趋于市场化,如同样是纽交所上市的光伏太阳能企业,英利绿色能源的发行市盈率为220 倍,而天合光能的发行市盈率则为28 倍;而在纳斯达克实现IPO 的新能源企业多是处于亏损或是微利状态。IPO 之后便捷的再融资和私募融资也是国内新能源企业前往海外上市的原因之一。如无锡尚德在2005 年登陆纽交所融资5 亿美元之后,又先后再融资或私募融资1 亿多美元。

3、部分新能源企业属于外向型企业,海外上市有助于其海外市场拓展发行上市除了可以融资之外,同时也可以间接地起到企业宣传和市场拓展的作用。互联网等新兴企业前往海外上市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上市前的盈利能力
无法达到国内资本市场的要求,且国内当时对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模式理解尚不到位。而在海外上市的新能源企业则有所不同,这些企业上市前大多已经获得盈利,并满足了国内主板和中小板的上市标准,其选择在海外上市的原因更多在于其“两头在外”的经营模式。


以光伏太阳能产业为例,我国企业主要集中在中游太阳能电池生产环节,属于典型的“两头在外”。上游的多晶硅原料供给主要由欧美日的七大厂商垄断,企业所需原材料绝大多数需要从国外进口;另一方面,90%以上的光伏电池组件和系统销往国外,共中德国安装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九成为中国制造。国内企业在海外寻求和开拓市场的同时,自然也产生了在海外市场融资的需求。


4、外资中介机构识别能力较强,在新能源企业资源挖掘过程中作用明显在海外上市的我国新能源企业,特别是在纽交所和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均经历了 “外资创投进入(私募)——国际投行保荐——海外市场上市”的流程。外资中介机构具有敏锐的市场感觉和较强的识别能力,可以发掘出优秀的新兴企业前往海外上市。

本次报告数据显示,前往纽交所上市的我国新能源企业在上市前均获得了私募和创投的资金注入,其中以外资为主(请见表27)。前往纳斯达克上市的纳斯达克上市的7 家新能源企业中也有3 家公司上市前获得了外资VC/PE 的投入以无锡尚德为例,公司曾在初创期的2001 年获得无锡高新投的VC 投资,在公司上市前的不到一年时间里引入了高盛亚洲、龙科创投、普凯投资等6 家外资PE,引入资金8000 万美元,最后以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和摩根士丹利两家国际知名投行为承销商发行上市。

 

深沪上市的新能源企业情况

在美国上市的我国新能源企业几乎都有成功的背后推手,摩根士丹利、高盛、瑞士银行、瑞士信贷、美林证券、德意志银行个个均是国际知名大投行。它们一旦看准某个公司,在上市阶段,往往以企业主承销商、财务顾问和发行股票全球协调人的身份出现,通过一系列设计和运作,协助企业最终完成海外上市。尽管身处名门,但国际投行往往都能与企业家们保持频繁接触或实地尽职调查。据江西赛维相关人士介绍,在其上市过程中,大摩的人不厌其烦地前往新余调查,并不断地向企业介绍和解释海外市场的定价的模式,和企业反复协商发行定价。国际投行的敬业令公司上下都感到惊讶和敬佩,同时也坚定了企业前往海外市场融资的决心。


(三)新能源上市企业的主要风险


实证分析显示,新能源上市企业的主要风险包括以下方面:


1、政策变更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


众所周知,当今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对新能源产业实施了多种扶持政策,政策支持也成为了新能源企业被青睐的重要因素。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政策变更也会给新能源企业的发展带来诸多不确定性,这其中既包括国内的政策,也包括国外其他国家的政策。


如国家发改委 1204 号文件强调“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70%以上”的政策给本土风电企业提供了发展良机,但是随着国内企业实力的增强以及欧美的企业和政府认为上述规定限制了国外企业在中国风电产业的公平竞争,2010 年1 月,发改委取消了此项规定,这一开放风电市场的政策变化对已经产生政策依赖性的国产风电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又如我国的光伏太阳能企业产品主要出口海外,外国新能源政策的变更也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不确定性。以德国为例,该国太阳能系统市场占有率约达全球5 成,牵一发而动全身。今年年初德国政府提议,在7 月1 日降低太阳能屋顶补助16%,9 月1 日降低太阳能地面型(Ground)补助15%。3 月,德国参议院针对
新太阳光电补助费率调整案,提出降低幅度不应超过10%建议,虽尚未立法定案,但可确定的是,德国政府与民间协商已渐产生共识。两次政策的变更,尽管没有定案,但已经给全球光伏太阳能产业带来巨大影响,且影响还将延续。


2、产业“过热”所带来的危机


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千呼万唤仍未出台,但光伏太阳能、风能或现产能过剩之忧,或受制于电力传输的瓶颈,发展受到掣肘。产业“过热”对于企业是巨大的经营风险。以光伏太阳能为例,我国的多晶硅产能已经远远超过电池需求,在2008 年上半年多晶硅最狂热的时候,同时上马的多晶硅项目仍高达30 多项,不少地方政府纷纷划出专项用地用于建造光伏太阳能产业园,个别企业更是抛出了万吨多晶硅的计划,这些项目存在巨大的风险。尽管金融危机给全球的新能源产业泼了一盆冷水,但产业“过热”所带来的危机仍会长期存在。


3、企业核心技术问题


新能源企业属于技术资金密集型,技术是企业能否持续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尽管我国已经逐渐成为新能源大国之一,但核心技术的缺失仍然是企业“软肋”所在。以LED 照明产业为例,我国是全球LED 封装量最大的国家,但在LED衬底材料的技术和外延片生产设备方面存在明显瓶颈。

另一方面,即便拥有一定的技术实力,但新能源产业日新月异,如果企业不能持续创新,原有的技术优势也很有可能化为乌有。以光伏太阳能产业为例,目前该产业单晶硅和多晶硅技术以原材料资源丰富、转换效率高等因素略胜一筹,我国企业在此方面的产能已经达到国际领先。不过目前以第一太阳能为代表的薄膜太阳能已经快速崛起,成本迅速降低,预计在未来几年将对单(多)晶硅太阳能产生巨大冲击。这一技术变革无疑也将对中国光伏太阳能企业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

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规则中“业务和技术”一节中,要求披露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包括技术来源、技术水平、成熟程度,说明技术属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情况。因此对于新能源企业而言,核心技术问题是上市应关注的重点。在已经发行上市企业的反馈意见中,新能源企业大多数被明确要求披露公司核心技术的来源及定价依据,并需说明了以专有技术出资的专有技术权属不存在纠纷,且有认定机构和评估机构证明其合法合理性。


4、上市后的市场风险


尽管二级市场风险并非是企业上市过程中所具有,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上市的新能源企业股价暴涨暴跌,则可能对其他新能源企业的上市产生负面影响。本研究报告数据显示,全球上市新能源企业的IPO 市盈率明显超过市场平均水平,个别市场的个别股票存在暴涨暴跌的现象。同时也可以发现,我国新能源企业股价的暴涨暴跌现象主要存在于重组类型的上市公司之中,而IPO 类新能源企业的股价相对平稳,市场风险主要集中于那些通过重组进入新能源产业,炒作新能源概念的股票。


(四)新能源企业上市的难点问题


除了新能源企业上市的几点风险之外,新能源企业上市还有一些难点问题。


1、新能源企业商业模式的理解问题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新能源不仅在技术上有所创新,同时在商业模式上也是不断推陈出新,如何理解这些商业模式成为了新能源企业上市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不少的新能源企业涉及一种新兴商业模式——节能环保工程外包,即客户(一般企业)将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外包给新能源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和环保设施特许经营,完成节能环保工作。这种新兴商业模式的关键在于企业能否真正通过节能减排为客户带来效益,并从其效益中获得过程外包的报酬。


又如金风科技上市时的经营模式也备受关注。金风科技采用以系统集成为主要特征的经营模式,风电机组配套零部件由外部合作厂商按照金风提供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公司对采购的零部件进行检测、总装、调试,形成最终产品。这种经营模式使公司得以利用外部供应商的资源,减少资本投入,缩短新产品的产业化周期,是一种轻资产高成长的战略,在企业发展早期阶段具有很大优势。但是该模式在企业规模发展到了一定规模之后(如全球前十名),能否应对国际巨头的竞争成为了上市审核中关注的问题。


2、新能源企业所面临的财务问题


首先新能源企业如何确保从客户手中及时获得相应的工程款项。节能环保工程外包项目大多数由政府推动11,如太阳能和风能并网发电的上网电价由政府制定,盈利也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企业收入受相关政府政策的影响较大;其次,新能源企业的收入确认问题。在新的商业模式中,客户为了确保节能环保外包工程的质量,往往会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利用节能效果分期交付工程实施款项,即客户用每期节约的电费(或者是获得的政府补助)支付外包工程款项,新能源企业的收入确认问题就需要解决;最后,是新能源企业的税收问题。新能源产业大多数属于国家政策扶持产业,因此在税收方面有各种各样的优惠,但这些优惠政策一般比较复杂,同时能否长期存在也还有一定疑问。如核电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核电发电企业生产销售核电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 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12;同时,核电发电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专项用于还本付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基于实证分析的两点启示


基于海内外新能源企业上市情况分析的启示是:


1、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新能源产业格局中均占有一席之地,但新能源上市公司更多地仍是集中在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国的资本市场,其中美国的纽交所和纳斯达克更是几乎拥有了80%以上的全球最知名新能源企业。相对宽松和市场化的环境或许是美国资本市场在新能源上市资源开发中能够赢得先机的原因。


2、新能源企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最具有上市潜力的群体之一,吸收此类企业上市将有助于新能源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随着创业板的推出、代办转让系统的逐步完善和发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我国新能源企业更多选择在创业板和中小板上市,前往海外上市的家数明显减少,但在制度方面仍需不断完善,如何更好地挖掘新能源上市资源值得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创新2050:科学技术与中国的未来》,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社,2009 年;
2、《中国技术前瞻报告2006~2007》,国家技术前瞻研究组,科学技术文献出版
社,2008 年;
3、长城证券研究所新能源产业系列研究报告;
4、国家能源局相关网站
5、《Green Industrial Revolution Gaining Momentum》,Daiwa Institute of Research,
September,2009。


 

附件一:各国新能源产业支持政策比较


一、新能源产业的特点及政策扶持的必要性


首先,新能源前期投入大,高度依赖规模效应。新能源技术一般属于高新技术,具有投入巨大,研发风险较大的特点。企业不愿意也没有实力对新能源的研发做出巨额投资,而技术进步的延宕又将影响新能源产品的消费市场,使得新能源市场难以扩张,规模效应无法实现,由此进一步加大了新能源产品的生产与交易成本。这种市场的低效现象需要宏观政策的进行协调解决。

 

其次,新能源具有正外部性的特点。新能源的利用和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应用对于环境的改善具有正的外部性,而新能源技术以及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投资一般由企业承担。而为了充分发挥这种正的外部性,市场力量显然有限。


第三,新能源是一种战略性资源。作为一种战略性资源,在市场不完善的条件下,政府对其进行干预也是有必要的。世界上很多国家在新能源开发的实践中,均以制订新能源政策为手段,通过政府干预来协调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关系,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第四,新能源面临能源供给方面的问题。能源供给一直是一个公众化的课题,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并非个别企业行为可以左右。例如电力供应,它需要特定的网络系统来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投资规模巨大、投资回收期长、网络的专用性强,新能源在与现有电网连接时会遭遇到艰难的谈判,这需要一个宏观政策来进行协调。


目前,各国的能源战略均反映了两个明显的政策导向:一是开发利用替代石化能源的新能源,由此使能源消费结构在完成由煤炭向石油的转化后向着高效、清洁、可再生、低碳或者无碳的天然气、核能、太阳能和风能等方向发展;


二是节能降耗,致力于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研发。前述种种原因实际上反映了市场的局限性。仅仅依赖市场的力量是无法实现新能源开发快速、健康发展的,因此,政府有必要制订相关的激励政策,促进新能源开发。就节能产业而言,它同样具有资金投入大的特点,而且由于节能并不直接创造价值,而是从能源的节约中获益,效益不直观,价格等市场机制的效果不理想。因此,在作为一个规模化的产业之前,节能通常被视为公益事业由政府推广。在此过程中,政府合理有效的节能政策无疑具有重大作用。

二、国外新 能源和节能政策特点简介


从国外新能源和节能的政策实践及其发展历程可以发现这些政策措施所具有的一些共性特征。首先,工业发达国家在新能源和节能政策的制订方面起领先作用。石化能源的地理分布不均和有限性、经济发展对能源的强大需求,以及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促使工业发达国家对其能源战略做出调整,开发新能源和提高能效必然是其政策考虑的重点。从政策的演化、发展的角度看,工业发达国家在有关新能源和节能的各类政策制订方面,均走在前列,起到示范作用,引发了世界不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观念变革,从而积极加入到新能源和节能产业的开发中来。


第二,大多数政策是因市场失效而制订的。先进的工业化国家崇尚市场的力量,但是在新能源和节能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市场的局限性问题,因此与此相关的政策便应运而生,如上世纪70 年代新能源开发起步阶段,各国的政策侧重于研发和示范的鼓励;鉴于电力网的自然垄断的特性,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在新能源政策方面颁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站与电力网连接以及新能源发电定价保障法,由此为新能源发电站的发展奠定基础,并且吸引风险投资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针对新能源开发初始成本高的特点,诸多国家制订了相应的财政政策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如欧洲、美国、日本以及印度等国家和地区以税收抵免、折扣和支付形式的市场补偿补贴了对新能源技术或者发电量的投资,等等。


第三,国外新能源和节能政策涉及包括战略规划、法律法规、管理体系的完整体系。随着新能源战略地位的提高,许多国家将规模化、深度化和持续化利用新能源提到了议事日程,如日本的“新能源产业化远景构想”,欧、美将新能源和节能均作为其能源战略的重点之一。


法律法规方面,无论是发达的市场化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制订了各级各类以促进新能源和节能产业发展为目标的法律、法规和法令,这方面典型的有欧盟的2001/77/EC法规、美国的新能源方案(EPACT,2005)、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KEL)”,以及节能领域中欧盟的一系列强制性标签计划等。这些法律法规和指令不仅是强制实施相关规划与政策的基础依据与保障,还能够逐步养成人们开发利用新能源和节能的意识,并且使电力开发商和供应商对新能源产业具有稳定的预期,有助于新能源产业的持续、健康的发展。

管理体系方面,为确保规划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国外在管理政策上还建立了一个包括政府、厂商及其它第三方中介机构在内的管理体系,以有效组织新能源和节能产业的各参与方、协调各方复杂的关系,并且对各环节的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反馈,及时把握新能源和节能产业的运行态势并及时调整。如英国新能源产业的管理体系主要由英国工业贸易部(DTI)、电力管理局(OFFER)和能源技术支持公司(ETSU)三大机构组成。其中DTI制订规划,由电力市场进行实际运作,并由OFFER监督电力市场的稳定健康运作,而ETSU作为一家私营公司,在对新能源项目进行监测的同时,还定期举办研讨会或者信息发布会,向有关行业协会、公司、银行和客户介绍新能源技术与市场、介绍政府的相关政策,以提高消费者的“绿色”意识,并为公司和银行提供投资机会。在节能管理
方面,日本较为典型,它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能源管理机构和咨询机构,专门研究节能问题,此外,还普遍建立了民间组织——节能中心,彼此交流经验,为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以及节能政策的实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国外新能源及节能产业支持政策体系


(一)投资政策


加大投资力度。如奥巴马政府计划在未来 10 年内投资1500 亿美元,创造500 万新的就业岗位,建设一个清洁能源的未来。美国2009 年发布的新能源计划13明确指出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如三年内将新能源产能扩大一倍,为600 万美国家庭提供电力;新建或维护总长为3000 英里(4828 公里)的输电线路,并为美国家庭安装4000 万部“智能电表”等。


(二)税收支持政策


各国均通过税收优惠的方法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如美国 1978 年实施《能源税收法》,规定了购买太阳能、风能设备所付金额在当年须交纳所得税中的抵扣额度,同时太阳能、风能、地热等的发电技术投资总额的25%可从当年的联邦所得税中抵扣。美国光伏行业实施专门的减税政策(ITC)。


(三)补贴政策


1、政府对企业进行补贴


美国 1978 年公共电力管制政策法案(PURPA)要求公用电力公司必须按“可避免成本”购买新能源电力。1992 年美国“能源政策法”(EPACT)。它要求对新13包含在2009 年2 月10 日参议院通过的经济刺激计划中能源发电企业实行补贴政策,在企业开始生产的 10 年内,对其提供的全部电能给予1.5 美分/kWh 的补贴。日本的新能源与工业技术发展组织(NEDO)为私人公司提供三分之一风机安装费用的补贴,而为地方政府的补贴高达一半的装机费用。日本电力部门承诺以市场价格回购家庭太阳能装置生产的超额电力,从而弥补了其装置安装与利用的成本。


2、政府对用户进行补贴


美国的净用电量计费(Net metering)政策允许用户按照自备新能源发电系统所发电量抵扣掉外购电量后的净用电量来交纳电费,即在没有公共资金参与的条件下实现对新能源消费的激励作用。美国2009 年发布的新能源计划拟制定征收暴利税,以向美国家庭提供1000 美元的新能源回扣额。同时为200 万低收入家庭修缮房屋,改善御寒条件,平均每户每年可节省350 美元取暖费用;对75%的联邦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总计每年为纳税人节省20 亿美元;美国消费者若购买重量在 8500 磅以内的氢能源车,最低可享受8000 美元的减税优惠,而购买超过8500 磅的氢能源车,还可享受更高的减税优惠。为鼓励消费,购买充电式混合动力车的车主,可以享受7500 美元的税收抵扣。为促进环保车的普及,日本从 2009 年4 月1 日起实施“绿色税制”,它的适用对象包括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车、清洁柴油车、天然气车以及获得认定的低排放且燃油消耗量低的车辆。前三类车被日本政府定义为“下一代汽车”,购买这类车可享受免除多种税负优惠。关于太阳光电的推广,日本政府实施“住宅用阳光电系统补助计划”及电力公司实施“净电表计量法”,以鼓励民众使用太阳光电系统。日本政府对于并联型住宅用太阳光系统的设置进行补贴,补贴的管理与执行委由NEF(New Energy Foundation)执行,补贴范围约是设备及其他费用的1/2到1/3(约1,000 美元/千瓦)。

 


(四)公共支出支持政策


《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14规定,美国有关法律要求政府必须购买国产高能效产品和绿色产品,比如要求联邦政府2005 年购买10 万辆洁净汽车。


(五)融资支持政策


《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规定,在新能源研究项目最初的可行性研究阶段,14 2009 年6 月26 日,众议院通过美国政府一般给予 100%的资金补助;在基础研发和工业性试验阶段,资金补助的比例维持在50~80%的水平;即使在生产工艺研究和产品定型阶段,为有效降低研发投资风险,补助比例一般也不低于50%。奥巴马新能源政策中规定对所有污染额度进行交易,以交易所得的部分补贴用于支持清洁能源的发展以及投资能源效率的改善;并拟设立新的“清洁能源融资计划”,由金融当局对清洁能源项目提供贷款担保和其他资金支持。

美国 RPS 的实施细则规定了一项绿色证书制度,即合格的新能源厂商每生产1KWh 的电量就得到一份绿色证书,该证书具有市场价值(每份价值1.5 美分/kWh),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和存入银行的方式实现融资。


(六)配额制度


1998 年克林顿政府提出的综合电力竞争条例要求制定一个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PS, 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以实现2010 年美国7.5%的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份额目标。即在国家或地区政府确定合格的可再生能源与技术范围的基础上,用法律和法规的形式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目标期限内限定了强制性市场份额,即要求电力经销商出售的总电力中必须有规定比例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发电。


(七)新能源技术研发支持政策


如 2009 年9 月中旬,美众议院通过10 亿美元的风能法案,能源部对美国3所高校进行财政投资,加大对风能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2001 年1 月,日本经济产业省计划投入研发资金110 亿美元,以分阶段实现燃料电池实用化的目标。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NEDO 就开始资助风电技术研发,包括风机控制系统技术开发和全国风资源普查。


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新能源及节能政策


(一)美国


开发新能源,降低对石油的依赖,是奥巴马的能源政策核心。奥巴马的新能源政策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奥巴马政府计划在未来 10 年内投资1500 亿美元,建设一个清洁能源的未来。规定对所有污染额度进行拍卖,以拍卖所得的部分补贴用于支持清洁能源的发展以及投资能源效率的改善;发展下一代生物燃料和基础设施建设并开始向新的数字电网转换;至少确保 3 年内将新能源产能扩大1倍。未来十年节约的石油将超过目前从中东和委内瑞拉石油进口量的总和(约日进口350 万桶)。


二是强调保护环境以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总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计划,2020 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到1990 年的水平,2050 年前再减少80%,使美国成为气候变化领域的领先者。


三是实现能源资源多元化。到2012 年,美国发电量的10%将来自可再生能源;到2025 年,25%的电能来自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能(目前,核能占美国非碳发电的70%)。


四是提高汽车燃料效率。每年将汽车燃料经济标准提高 4%,在2011 年开始采取新的能效标准;加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商业化(到2015 年,普及100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且2012 年前实现美国联邦政府购买的车辆中一半是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或电动汽车);创建一个全国低碳燃料标LCFS 加速引进低碳非耗油汽车。


五是实现节能、节约成本和高能效。到 2020 年,美国能源部预测的电能需求水平应降低15%。开展的节能方案包括:设立国家建筑物节能目标(到2030年,所有新建房屋都实现“碳中和”或“零碳排放”),对目前的联邦能效标准进行大幅调整(所有新修联邦政府建筑到2025 年实现零排放),实施新刺激方案促进公共事业公司提高能效等。


奥巴马选择绿色能源作为突破口,旨在通过能源改造、转型,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大幅减少美国对中东、委内瑞拉等国的石油依赖,降低对石化能源的过度依赖,进而实现国际秩序的重建。新能源发展已成为各国战略组成。


(二)日本


1994 年地球永续高峰会在里约召开后,同年12 月日本“总和能源对策推进内阁会议”即通过“新能源推广大纲”,成为日本新能源发展的政策基础。此基础方针是日本第一次正式宣布政府需寻求新能源及再生能源。1997 年12 月,日本内阁决议正式通过“环境保护与新商业活动发展”计划,作为政府至2010 年实施
新能源和再生能源行动方案。


1997 年,为促进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发展,制定出“促进新能源利用的特别措施法”,设立专门机构提供低息贷款及保证,各类信息和专业技术;同时,对进行新能源引进的事业者进行支援,对环境协调性能源供给设施建设事业补助,进行新能源发电实地试验补助,对清洁能源汽车的补给进行补助等。在新能源的长期发展战略方面,2004 年6 月,日本通产省公布了“新能源产业化远景构想”,目标是2030 年以前,要把太阳能和风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扶植成商业产值达3 万亿日元的支柱产业之一,从而进一步摆脱对石油的依赖度,提高日本新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新能源产业领先世界。2006 年,日本经济产业省拟定国家能源新战略,要求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燃料电池及植物性燃料等新能源。


针对这一构想,政府在税制等方面采取优惠制度,促进企业参与新能源开发,并扶持新能源产业及产品向出口创汇方向发展。通产省估计,通过实施这些对策,太阳能、风力、燃料电池领域的市场规模将从2003 年的4500 亿日元增加到2030 年的3 万亿日元,该领域的就业规模也将达31 万人。


(三)德国


在新 能源政策方面,2000 年4 月德国联邦议院正式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KEL)。该法取消了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限,并要求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在所有供电公司按其总电力销售量进行分配,确保没有一个地区财政负担过重。可再生能源法还要求运行输电线路的公司支付与电力网连接的费用,消除电力公司以抬高联网费用来阻碍风能的开发。该法案最重要的一点是,根据发电的实际成本,为每一种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确立了每千瓦时的特定支付金额。电力公司有资格参与该支付费用的确定,这是电力部门解除官方控制产生的一种变革。该法的实施对德国风电的发展起到的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2001~2005 年间,德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20.9%,2005 年达到18428MW,为全球最大的风能市场。


在节能方面,德国实施以节电为重点的节能战略。根据欧盟能源消耗标示法规,德国制定了产品能耗标签制度,规定电器上必须贴有欧盟能源标签。政府要求电视、CD机、电脑和其他电器不用时,应该把电源关掉。建筑供暖耗能过多成为德国政府着力解决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多年来,政府通过制定和改进建筑保温技术规范等措施,不断发掘建筑节能的潜力。2005 年7 月13 日,德国政府通过《国家气候保护报告》,提出到2012 年和2020 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具体目标,强调进一步开发汽车相关技术和推广住宅能源节约计划,争取到2020
年使德国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 年减少40%。


(四)法国


法国尤为重视核能的开发利用,2005 年核电生产量占其电力生产量的份额高于78%。在其他新能源开发方面,法国制订相应的法规,重点实施加速发展生物能源的各项措施,力求到2010 年实现将可再生能源产量提高50%的目标。

 

在节能领域,法国推出多项措施应对油价高涨把自己家的垃圾分类处理,以利于政府回收,这已经成为几乎每个法国人每周都要做的事情。在民众的自觉参与下,每年80%的废弃包装类垃圾都得到了循环处理,63%的废弃包装类垃圾经再处理后被制成了纸板、金属、玻璃瓶和塑料等初级材料,17%被转化成了石油、热力等能源。在政府的鼓励和普通百姓的积极参与下,法国实现了工业体系和社会体系利用少量资源获得最大利益的目标。

 

为应对国际原油价格不断攀升给法国经济带来的严重影响,政府出台多项“减油耗举措”。首先,推出“清洁汽车免税政策”,即凡购买低能耗、低污染的“清洁汽车”的法国公民可享受免税1525~2000 欧元的优惠。政府还将在5 年内投资1 亿欧元研发新一代清洁汽车。与此同时,为减少污染,法国政府将对一些高污染的大型车辆征收双倍的行车执照费。其次,鼓励使用生物燃料,政府的目标是在2008 年将生物燃料在燃料总消耗量中的比例提高到5.75%。因油价高涨,法国驾车者缴纳的燃油税也节节高升,对此,法国政府把高出2005 年燃油税预算
的税收返还给法国民众。此外,政府还拿出部分“超额税金”补助困难行业或鼓励失业者就业。


(五)葡萄牙


葡萄牙政府积极推动新 能源开发,推出一系列以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为主的新能源开发计划。根据该计划,政府将在未来15 年内投资9 亿欧元在全国各地建成若干个风力发电工业园,并在税收上给予适当支持,除了风能,政府还提出建造世界最大的太阳能电站计划,并将核能利用列入了议事日程。


(六)芬兰


芬兰是世界上第一个根据 能源中碳的含量收取能源税的国家,每年收取的能源税达 30 亿欧元左右,约占芬兰整个税收的9%,政府利用能源税的收入来支持能源技术的开发。2005 年,芬兰政府用于开发节能新技术方面的资助经费达到3120 万欧元。芬兰在节能方面采取的其他措施还包括建筑节能、热电联产和集中供暖,以及采用高能效的生产新工艺等。


四、我国的部分新能源及节能政策


(一)《可再生能源法》


为了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克服目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所面临的法律和政策障碍,2005 年2 月28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 年元月1 日施行。《可再生能源法》为制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可再生能源法》确立了以下一些重要法律制度:


(1)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制度。该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能源需求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国务院能源主管根据前款规定的总量目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并予公布。”


规定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可再生能源的总量目标,包括强制性的和指导性的,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可再生能源市场发展的有效措施。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为一定时期内形成可再生能源有效市场需求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


(2)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审批和全额收购制度。该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报送备案。”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主要领域,明确规定电网企业要全额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提供上网服务,是世界各国的一个通行规定,是使可再生能源电力企业得以生存,并逐步提高能源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对具有垄断地位的电网企业所规定的这一法律义务,将有效解决我国现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难的问题,为可再生能源电力企业更大规模的发展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

(3)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制度。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上网电价应当公布。”

(4)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和税收、信贷鼓励措施。该法第二十四至二十六条分别就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炙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提供财务贴息贷款,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提供税收优惠等财政扶持措施作了规定,这也是加快技术开发和市场形成的国际通行做法。


(二)产业振兴规划


《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将扩大新能源范围:包括关于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等新的能源;对传统能源进行技术变革所形成的新能源,比如对煤炭清洁的高效利用、车用新型的燃料、智能电网等。

 

《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可以预见已经可以规模化利用的新能源,包括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会得到加快建设;传统能源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如整体煤气联合循环(IGCC)发电机组,大容量循环流化床(CFB)技术、高临界超超容量发电技术等;新能源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如智能电网、抽水蓄能调节电站、大型储能装置、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站等都将得到大力发展。


(三)《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9 年3 月,为了贯彻《可再生能源法》,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建〔2009〕128 号),提出充分认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重要意义,支持开展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实施财政扶持政策,加强建设领域政策扶持。在财政部同日发布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中,明确了1)单项工程应用太阳能光电产品装机容量应不小于 50kWp;2)2009 年补助标准原则上定为 20 元/Wp 等具体补贴办法。

深沪上市的新能源企业情况

(四)《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2009 年7 月21 日,国家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和国家能源局发布《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397 号),宣布金太阳示范工程正式启动。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光伏发电技术在各类领域的示范应用及关键技术产业化,并制定了《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印发。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本次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计划实施年限为2009年-2011 年。补贴范围包括利用大型工矿、商业企业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现有条件建设的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提高偏远地区供电能力和解
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光伏、风光互补、水光互补发电示范项目,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建设的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光伏发电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包括硅材料提纯、控制逆变器、并网运行等关键技术产业政策/法规出台日期重要意义


《能源法》 尚未出台 国家的基本大法

 

《循环经济法》二审 2007年12 月有望在 2010 年推出减排税,有利于风电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发展。
《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国际科技合作计划》2007 年11 月以企业为主体,强化产学研合作,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建立与发展一批大的示范项目促进技术创新;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进规模化发展。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2007 年8 月解决新能源发电企业发电并网的问题和盈利问题,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投资热情。
《关于 2006 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2007 年9 月首次实施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可再生能源发电费用分摊制度启动。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2007 年6 月明确目标:太阳能发电从 2010 年30 万MW 到2020 年180 万MW;风电从2010 年1000 万MW 到2020 年的3000 万MW;生物质能到2020 年目标也是3000 万MW。到2020 年可再生能源比例要占整个能源消耗量的15%。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6 年2 月设立专项资金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提供财政贴息优惠贷款和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 年2 月明确新能源各领域关键技术发展方向。

《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2005 年8 月风电上网定价方式和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求。


化,光伏发电基础能力建设,包括太阳能资源评价、光伏发电产品及并网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等五项。《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补贴的项目,已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分摊政策支持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不在本办法支持范围。工程要求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 300kWp,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运行期不少于20 年,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业主单位总资产不少于1 亿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


对于符合条件的示范工程项目,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配电工程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按总投资的70%给予补助。光伏发电关键技术产业化和产业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给予适当贴息或补助。并要求各地电网企业应积极支持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供并网条件,用户侧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原则上自发自用,富余电量及并入公共电网的大型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均按国家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全额收购。原则上每省示范工程总规模不超过20MW,全国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不低于500MW 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五)《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2009 年4 月,国务院发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指出:以辽宁红沿河、福建宁德和福清、广东阳江、浙江方家山和三门、山东海阳以及后续核电站建设工程为依托,推进二代改进型、AP1000 核电设备自主化,重点实现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控制棒驱动机构、核级泵阀、应急柴油机等主要设备的国内制造。以东北、西北、华北北部和沿海地区大型风电场工程为依托,推进风电设备自主化,重点实现变频控制系统、风
电轴承、碳纤维叶片等产品的国内制造。进一步提高70 万千瓦以上水电设备、大型抽水蓄能机组、百万千瓦级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设备、大型燃气机组、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等技术装备的性能质量。开发太阳能发电设备。
发展大型火电、核电站辅机。


(六)其他与新能源企业关联度较大的政策法规


1、上网定价政策


上网电价水平根据各地区平均发电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来确定。


2、风电设备国产化率有关规定


国家经贸委于 2000 年2 月12 日发布了《关于加快风力发电技术装备国产化的指导性意见》,规定了风力发电技术装备国产化核定方法,要求国产化率70%。


 

3、CDM 的减排核定及国际化标准


4、能耗标准


新能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能耗问题要符合“节能减排”政策。


5、《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核电发电企业生产销售核电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5 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5%;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6 至第10 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0%;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11 至15 个年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5%;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满15 个年度以后,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同时,核电发电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专项用于还本付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二:新能源产业技术发展趋势综述


新能源发展突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包括水电、核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沼气发电,以及地热利用、煤的洁净利用等。


(一)先进核电技术


核电的利用已有半个世纪的历史,目前已经形成了美国发展的 AP1000 和欧洲发展的EPR 为代表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同时,第四代核能系统发展路线图提出了超高温反应堆等6 种反应堆堆型,形成了10 国集团,2020 年前后第四代核电站将进入市场。另外,一个由欧盟、美国、中国、日本、韩国、瑞士和俄罗斯7 方共同参与研发的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反应堆(ITER)希望通过可控的核聚变反应造出一个“人造太阳”,以解决人类面临的能源危机。


(二)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技术


光伏发电在世界范围内受到高度重视。从远期来看,光伏发电将以分布式电源进入电力市场,并部分取代常规能源;从近期来看,光伏发电可以作为常规能源的补充,解决特殊应用领域和边远地区无电地区民用生活用电需求。


技术上看,晶体硅电池技术成熟、性能稳定,是光伏电池的主流品种。经过多年发展,“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等产业链各环节都已发展了成熟的工艺;薄膜电池的市场份额将继续提升,a-Si、CIGS、CdTe 三种技术都不断取得长足进步,目前龙头企业已基本能将度电成本控制在1 元以内;聚光光热发电采用传统发电原理,适合高强光照荒漠地区的大规模并网发电,靠规模化降低发电成本,但已建成的项目规模均较小;聚光光伏因其价格十分昂贵,主要用于航天领域。


(三)风能开发利用技术


由于其良好的环境效益,风能是可再生能源技术中发展最快,最可能实现商品化、产业化的技术之一。国外对风电技术的发展非常重视,投入了大量的研究经费和人员,近20 年取得了很大发展,特别是在大型并网风力发电技术方面。不过,在兆瓦级风电系统中控制器和变流器技术、商业化风电整机技术方面还有待突破。

(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技术


生物质能是可再生能源,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木材及森林工业废弃物;二是农业废弃物;三是水生植物;四是油料植物;五是城市和工业有机废弃物;六是动物粪便。目前各国开发的生物质能液体燃料主要包括燃料乙醇、生物柴油、气化合成柴油、生物裂解油等,这些优质替代能源已经成为各国交通清洁
能源发展的重点。


(五)半导体照明技术


LED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具有发光效率高(一个两瓦的LED相当于15 瓦的白炽照明)、耗电量小(耗电量只有普通照明的1/10)、寿命长、体积小等优点,被认为是继白炽灯、荧光灯之后照明光源的又一次革命。目前美欧日等国在努力开发研究使用寿命更长、更轻薄、成本更低的GaN 高效蓝光和紫外LED 技术,以期彻底取代传统荧光灯的地位。


(六)洁净煤发电技术


未来 20 年世界范围内化石燃料仍是主导能源,化石燃料的高效开发、清洁利用技术也因此得到广泛重视。其中,FutureGen 电站技术和高效率、零排放燃煤发电技术代表着未来洁净煤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方面,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是常规燃煤发电的先进技术。在燃煤污染控制方面,低NO燃烧器、分段送风技术和再燃烧技术目前已经成为主流。在众多的燃煤电站脱硝技术中,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是应用最广、技术成熟的烟气脱硝方法。


(七)电力输送技术


当前的输电技术正朝着高电压、大容量、远距离的目标不断进步。在交流超高压发展的同时,高压直流(HVDC)输电技术也进入了工程实用阶段。此外,灵活交流输电技术已经在美日欧等国家重要的超高压输电工程中得到应用。在电力输送方面,紧凑型输电技术和超导输电技术也逐步被使用或是成为研发重点。另外,新型能源与大电网的并网耦合技术和基于先进储能的分布式电力与微型电网技术还有待突破。


(八)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


氢燃料电池高效地将氢的化学能通过电化学反应直接转换成电能加以利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以子交换膜为电介质,是目前国际上研发的重点。碱性燃料电池(AFC)适合在太空使用,磷酸型燃料电(PAFC)、熔融碳酸盐燃料电池(MCFC)和常规的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均在世界各地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应用。


附件三:太阳能光伏产业分析


一、 太阳能光伏产业简介
光伏发电是根据光生伏打效应原理,利用太阳电池将太阳光能直接转为电能。由于拥有保护气候、改善环境等众多优点,太阳能光伏产业(以下简称“光伏产业”)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全球太阳能电池产量1996~2006 年10 年间增长26 倍,年复合增长率38%。国际能源组织预测,2010~2020 年间光伏产业发展速度复合增长率将达到34%,预计2020年光伏产业发电量将达到250TWh 以上,占当年总发电量的1%,2040 年占总
发电量的20%。


我国的光伏产业启动较晚,2006 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为80MW,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但随着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我国的光伏发电市场前景广阔,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2020 年我国光伏
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80MW,2050 年将达到10GW。

 

二、 光伏产业技术路线和产业链分析


(一)技术路线


光伏发电目前的技术路线主要包括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包括非晶硅a-Si,铜铟镓硒 CIGS、碲化镉CdTe 电池三种类型)、III-V 族半导体化合物电池(以砷化镓GaAs 电池为代表)、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目前晶体硅电池和薄膜电池已大规模商业化,GaAs 电池处于小规模示范阶段,染料敏化电池尚处于实验室阶段。


 

从两种主流的电池技术来看,晶体硅电池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经过多年发展,“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等产业链各环节都已发展了成熟的工艺。晶体硅电池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为:继续压缩多晶硅成本(比如冶金法)、继续提升电池转化效率、继续压缩各个环节的原材料消耗量(如降低硅片厚度)。随着 2006 年多晶硅价格的一波疯狂上涨,全球范围内的薄膜电池投资大幅增加,a-Si、CIGS、CdTe 三种技术都不断取得长足进步。薄膜电池适合自动化生产线生产的特性决定了其同样产能所需工人数量约为晶体硅电池的1/25,本降低空间明显大于晶体硅电池。


图 1 光伏产业主要技术路线和产业链


(二)晶体硅光伏产业链


上游(晶硅和硅片):占据产业链利润的 60%晶体硅太阳能光伏产业链由硅原材料、硅片、电池片、组件以及发电系统构成。由于技术壁垒的原因,越靠近上游的产品其技术壁垒越高,生产企业家数成金字塔形式分布。多晶硅是整个晶体硅光伏电池产业链中技术壁垒最高、投资额最大、建设期最长的一环,该环节利润空间占到整个晶体硅光伏发电产业链的60%左右。高纯多晶硅生产在2007 年以前基本上为Hemlock、Wacker 等七家国际大厂所垄断,其多晶硅产量占据全球总产量的90%以上。近两年,随着行业的技术和资金壁垒被逐渐攻破,多晶硅行业变得更像传统的低壁垒行业。Hoku 和江西赛维等国内外新进入者开始迅速抢占市场份额。


三、 我国光伏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光伏产业是新能源中最为突出的一类。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仅次于日本和德国,位居全球第三,成为了全球最重要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之一。但是我国光伏产业所面临的问题仍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缺乏核心技术和设备


以多晶硅电池来看,尽管我国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多晶硅电池生产国之一,但我国企业并没有太大的定价权,其原因主要在于多晶硅提纯核心技术主要掌握在国外七大厂商手中。而薄膜电池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或是核心技术由国外企业把握,或是生产设备主要从国外进口。我国企业主要的优势仍在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和较为宽松的环保压力。


2、产业与市场倒挂


我国成为了全球生产光伏电池最多的国家,但光伏电池的使用却远远落后,形成了典型的产业与市场倒挂现象。我国90%以上的光伏电池组件和系统销往国外,共中德国安装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九成为中国制造。而光伏发电仅限于边远无电地区和大城市里的一些示范工程,究其原因,一是目前光伏发电成本高昂,为传统能源的5~8 倍,国内企业只有到海外寻求市场,二是国内仍缺少对于光伏产业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3、盲目扩张可能产生的后遗症


目前我国的多晶硅产能已经远远超过电池需求,但在 2008 年上半年多晶硅最狂热的时候,同时上马的多晶硅项目高达30 多项,不少企业抛出了万吨多晶硅的计划,这些项目存在巨大的风险。一是多晶硅项目技术复杂,工艺参数多,许多项目投入巨资但却不能按期达产;二是环保风险,因为多晶硅是高污染的项目,环保不达标,有被强制关停的风险;三是投资巨大且项目建设及回收周期长。尽管经济危机给全球的光伏产业泼了一盆冷水,但产业潜在的狂热仍然存在。


附件四:风电产业分析


一、 风电行业简介


风力发电是指利用风力发电机组直接将风能转化为电能的发电方式,是风能利用的主要形式,也是目前可再生能源中技术最成熟、最具有规模化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在自然界中,风是一种可再生、无污染而且储量巨大的能源。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能源危机,各国都在加紧对风力的开发和利用。1996~2006 十年间,全球风电累计、新增装机量的年均复合增长速度分别为28.4%、27.2%。截止2008年底,世界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居前五位的分别是美国、德国、西班牙、中国和印度,五国的风力发电总量占全球风力发电总量的72%。


从全球风电装机现状与趋势来看,总体呈现为“欧洲先行、美国发力、中印加速”的区域分布特征。欧洲各发达国家在上世纪90 年代初就开始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使得风电技术获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截至06 年底欧洲风电装机量约达4800 万千瓦,占全球装机总容量的近65%。其中德国的风电设备制造业已经取代汽车制造业和造船业。但随着美国政府对能源结构与碳减排的态度转变以及欧洲国家的陆上风电场建设也逐渐趋于饱和。近几年美国风电新增装机量连续居全球第一。

 

此外,以中国、印度为主的亚洲地区风电装机发展迅速,06年两国新增风电装机量分别占据全球份额的12.1%、8.9%列第三、五位。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预测,未来十几年全球风电市场还将保持年均20%的增长速度,到2020 年全球风电累计装机量将达到10~12 亿千瓦(为06 年的13.5~16.2 倍),占全球电力总装机容量的10%~12%。从市场产值来看,2006年新增装机设备总价值达到230 亿美元,预计至2010 年和2020 年全球风电设备
市场产值规模将分别达到320 亿美元、1200 亿美元。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我国先后通过“乘风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国债项目及风电特许权项目促进了风电技术引进、自主创新以及制造与装机的规模化发展。2006 年,我国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8 部门联合出台了《“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根据规划,2010 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0 万千瓦,2020 年全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000 万千瓦。但在2008 年底,全国装机总容量达1200 万千瓦,产业发展速度远超预期。


二、 风电产业链分析


风电产业链的核心是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风力发电机组(包括风力发电机、机舱、塔架、控制器等)、辅助设备(即通用的电力和控制设备,包括输变电设备及线路,通讯控制系统等)和其它配套设施。世界风电设备制造业主要集中丹麦、德国、西班牙的欧洲国家和美国。其中欧洲地区的风电设备制造业生产能力占世界的50%以上,是最重要的风电设备生产地,也是最大的风电设备出口地区。美国的GE WIND 公司也占据了世界风电设备市场的16%左右份额。


图1 风电行业产业链结构


(一)上游零部件——国产化程度较高相较而言,风电设备的上游零部件技术含量较低,大部分零部件均能在国
内实施采购。特别是国家发改委1204 号文件(《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对风电建设管理提出具体要求: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70%以上,不满足设备国产化率要求的风电场不允许建设,进口设备海关要照章纳税。该政策直接推动了风场建设对国产零部件的采购需求。


目前,我国风电上游零部件的塔筒、机舱罩、叶片和电机等完成了国产化;
蓄电池
偏航器
塔架
电机
轮廓
变频器
主轴轴承
齿轮箱
叶片
上游零部件
风机风电场
基建材料
输变电设备
整机运营塔架、叶片、机舱、底座和电机等零部件因壁垒较低,已经呈现供大于求的迹象。而主轴轴承、齿轮箱和变频器(主轴轴承、齿轮箱和变频器在风机中占成本比重高。目前1.5MW 风机主轴轴承毛利率约30%;齿轮箱毛利率约25%;变频器价格毛利率约35%。)部分实现国产化,目前市场上仍然没有国内厂商可以批量生产兆瓦级风机变频器,金风、天威保变和湘电都在自行研制。


(二)风电整机——呈现垄断竞争格局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际上风电设备制造企业之间频频发生并购重组事件,巨型企业加入风电机组制造业,行业集中度不断上升,形成了五大企业控制了较大部分风电设备市场的局面。2003 年,丹麦的Vestas(德意志交易所上市公司)吞并了NEGMicon,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风机制造商,市场份额达到了22.5%;美国通用电气(GE)在2002 年通过并购安然风力公司进入风能市场,市场占有率位居第二,为16.6%;西班牙的GEMESA、德国的ENERCON、印度的SUZLON市场份额也都达到了15.4%、14.0%、10.5%。前五大风电设备生产企业牢牢占据全球80%以上的市场份额。最近几年中国的风机企业也体现出了较快的发展速度,金风科技(深圳中小板上市公司)和华锐风电分别在2006 年和2007 年跻身全球十强。


表 1 2005~2007 年全球十大风电设备生产商市场份额
排2005 2006 2007
名厂商 产量(万
千瓦)
占有率厂商 产量(万
千瓦)
占有率厂商 产量(万
千瓦)
占有率
1 VESTAS 401.5 36.5% VESTAS 423.9 27.7% VESTAS 445.3 22.5%
2 ENERCON 160.6 14.6% GAMESA 234.6 15.3% GE WIND 328.5 16.6%
3 GAMESA 149.0 13.5% GE WIND 232.6 15.2% GAMESA 304.8 15.4%
4 GE WIND 137.7 12.5% ENERCON 231.6 15.1% ENERCON 277.1 14.0%
5 西门子91.8 8.3% SUZLON 115.7 7.6% SUZLON 207.8 10.5%
6 NORDEX 57.4 5.2% 西门子110.3 7.2% 西门子140.5 7.1%
7 REPOWER 34.4 3.1% NORDEX 50.5 3.3% ACCIONA 87.1 4.4%
8 SUZLON 22.9 2.1% REPOWER 48.0 3.1% 金风科技83.1 4.2%
9 三菱重工22.9 2.1% ACCIONA 42.6 2.8% NORDEX 69.3 3.5%
10 ECONTECN 22.9 2.1% 金风科技41.6 2.7% 大连华锐67.3 3.4%


不过,随着国内风电产业链日趋完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成本下降非常显著,竞争力也逐渐增强。目前本土企业比外资企业的单位兆瓦风机价格低20%~30%左右,同时外资厂商技术方面的优势逐渐淡化,再加上政府层面对本土企业的扶持政策。本土风机制造企业市场规模在新增市场容量中不断扩大(2006 年在新增装机容量设备占比已从2006 年40%上升为2009 年的50%左右),市场已经呈现出3~5 家外资企业和10~15 家本土厂商竞争的格局。


(三)风电运营商


2007 年发改委颁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要求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到2010 和2020 年,大电网覆盖地区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分别达到1%和3%以上;权益发电装机容量超过500 万千瓦的投资者,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权益装机总容量分别达到3%和8%以上。各大电力运营商基于配额制的管制和压力,纷纷加快对风场建设的开发。新兴可再生能源中风电拥有运营成本低(08 年0.4 元/度)、规模大(10 亿千瓦)等优势。因此,风电成为现阶段开发商最热衷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极有可能在今后成为装机容量超过水电的战略性能源。运营商近年开始大规模的进行风场建设开发,2008 年全国总体风电装机容量比重由2007 年的0.77%上升至1.49%。

表 2 2008 年末国内主要电力运营商风电装机情况


运营商 风电装机容量(万千瓦) 权益/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风电比重
国电集团 300 7050 4.26%
大唐集团212.4 8023.5 2.65%
华能集团163 8586 1.90%
神华集团116.5 2168 5.37%
中广核集团95 2000 4.75%
华电集团72 6908 1.04%
中电投集团50 5481.7 0.91%


三、 我国风电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 2002 年以来我国风电新增、累计装机量的年均增长速度双双出现稳步加快态势,与全球其他主要风电市场区域发展横向对比来看,表明我国风电市场的发展速度已居全球首位,2006 年~2008 年新增装机量的增长速度数倍于德国、西班牙、美国等风电装机大国的增长速度16。但在风电产业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如下:


第一,政策依赖性较强


国家发改委 1204 号文件强调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70%以上的政策给本土风电企业提供了发展良机。但是随着国内企业实力的增强以及欧美的企业和政府认为上述规定限制了国外企业在中国风电产业的公平竞争,2010 年1 月,发改委取消了“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70%以上”的相关规定,这一开放风电市场的政策变化对已经产生政策依赖性的国产风电企业带来了国内市场更为激烈的竞争和走出国内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

第二、关键设备的产业链配套不够完善


目前国内较为成熟的 600kW、750kW 机组的国产化率可以达到90%,1.5MW机组的国产化率也达到了70%,但国产化率不能简单地看成多少零配件是其中多少产品是国内生产的,需要真正掌握相应技术的国产化率才有意义。我国风电设备商大都仍只是组装生产商,或者买个国外的生产许可权,核心部件如电控系统、主轴轴承、风叶等关键领域仍处于起步阶段,其生产与配套能力的不足,已成为制约国内风电产业规模化发展的瓶颈。2009 年,我国叶片生产总能力在150 万~170 万千瓦,齿轮箱的生产能力在1,600 台左右,两者都约占目前国内近400 万千瓦整机产能(包括境内外资与合资企业)的50%,尚存在200 余万千瓦的供应缺口。国内风电机组用轴承(特别是主轴轴承)也绝大部分依赖进口。


附件五:核电产业分析


一、 核电产业简介


核能是通过转化其质量(核裂变、核聚变、核衰变)从原子核释放的能量。由于核聚变难以控制,核衰变释放能量少,目前人类利用核能的方式主要是利用核反应堆中核裂变所释放出的热能进行发电。与其它发电方式相比,核能发电具有发电效率高(一座100 万千瓦的火电站每年耗煤三四百万吨,而相同功率的核电站每年仅需铀燃料三四十吨)、干净、无污染(几乎是零排放)等优点。核电科技含量高,经济带动性强,符合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路线,因此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青睐。

 

截至2008 年底,世界上共有约439 座核电反应堆在运行,总共装机容为3.72 亿千瓦。核电占世界总发电量的份额约为14%,有16 个国家的核能发电超过总发电量的1/4。随着能源危机的加剧,美国在核电停滞发展20 多年后,重新走上了快速发展核电的道路。2009 年,美国核管理委员会已经收到17 个项目、26 座反应堆的建设申请。英国、意大利等国家也改变了不发展核电的政策。据国际能源署(IEA)统计17,到2030 年,全世界的核电站总装机容量将增加到4.16 亿千瓦至5.19 亿千瓦之间,是目前容量的2 倍多。

 

近些年,我国也加快了核电发展速度。2009 年,全年共核准6 台总建设规模850 万千瓦的项目开工建设。截至2009 年底,全国核电建设施工规模已达20台、2180 万千瓦,是世界上核电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到2020 年,中国核电装机容量有望超过7500 万千瓦18。但核电在我国的电力能源中的占比仍然偏低,截至2009 年底,我国核电的装机容量为908 万千瓦,共11 台机组,仅占全国发电装机总量的1.04%;核电的发电量为700 亿千瓦时,仅占全国发电总量的1.95%;因此我国核电仍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同时,随着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百万千瓦级核电站成套设备成为了国家支持的重点专项,我国核电设备国产化率逐步提高,例如:岭澳核电站二期要达到1号机组不低于50%,2号机组不低于70%的目标;红沿河一期项目的整体国产化比例不低于70%,重件设备国产化比例不低于90%。


17 据《到 2030 年期间的能源、电力核电估计值》报告
18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2009 年4 月23 日第6 版


二、 核电产业链分析
从产业链的角度来看,核电建设包括了燃料供给商、设备供应商、电力辅业集团、发电企业核输配电企业等几个环节:一是上游环节,包括核燃料、原材料生产;二是中游环节,包括核反应堆、核电核心设备(不含核反应堆)制造及核电辅助设备制造;三是下游环节,主要包括核电站建设及运营维护。

 

核燃料(主要是指铀矿)属于战略资源,且分布不均,所以核燃料主要由几个公司垄断,利润率高。中游的核电设备制造,由于垄断程度高,技术壁垒高,在产业链条上处于有利的地位,定价能力强,同时,在其他辅助设备领域,由于核电产品属于高端产品,毛利率也普遍较高。下游的核电企业由于政策倾向和巨大的市场需求,盈利能力也很强。

(一)上游产业——核燃料呈现寡头垄断


废物处理电站退役
输电企业
普通用户大宗用户
供电企业
发电企业
设备供应商(核电站) 电站建造商
资金供应商反应堆供应商 燃料供应商
前期论证项目立项 谈判


图 1 核电产业示意图

上游产业是指核燃料和原材料生产。核燃料主要是指铀矿,原材料是指耐高温、耐腐蚀、耐磨的各种材料。铀矿资源分布不均,其分布情况如图2 所示。世界铀矿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哈萨克斯坦、加拿大和南非,中国铀矿探明储量居世界第10 位之后。原材料包括锆的化合物及其合金、核级钠、核石墨,由于技术门槛较高,生产这些原材料的公司较少。


1、核燃料


铀矿主产区的铀矿都被几家大型矿产公司垄断,这些公司控制着铀矿的开采、提炼、出口,掌握着定价权。中国的铀矿储量不丰富,核燃料进口依赖性较强。国内的核电公司正努力对外兼并或与外国铀矿公司合作,获得稳定的核燃料来源。如中广核铀业发展公司收购了澳大利亚铀矿出口商能源金属公司(EnergyMetals)70%的股份,中核海外铀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获得加拿大WesternProspector 公司的控股权。


图2 世界铀矿分布19


2、原材料——技术门槛高,我国从事核电企业数量较少


原材料包括锆的化合物及其合金、核级钠、核石墨。其中氧化锆具有惊人的抗腐蚀性能,极高的熔点,超高的硬度和强度等特性,在核反应堆中被广泛用做涂层材料;锆合金在300~400℃的高温高压水和蒸汽中有良好的耐蚀性能、适中的力学性能、较低的原子热中子吸收截面(锆为0.18 靶恩),对核燃料有良好澳大利亚世界铀矿储量第一,加拿大产量第一的相容性,多用作水冷核反应堆的堆芯结构材料(燃料包壳、压力管、支架和孔管);核级钠具有高于多数金属的比热和良好的导热性能,能够适应反应堆的特殊条件,是快中子反应堆的必需冷却剂;核石墨是高温气冷堆的慢化、反射和结构材料。


目前我国从事核电原材料的企业较少,具有较大生产规模的几家企业都在沪深两市上市。如生产锆制品的升华拜克(600226)、东方锆业(002167);生产核级钠的兰太实业(600328);生产核石墨的方大炭素(600516)和中钢吉炭(000928)。


(二)中游产业分析——核心技术由美欧掌握中游产业主要是指核反应堆制造、核电核心设备制造(不含核反应堆)及核电辅助设备制造。


1、核反应堆


核反应堆是一个能维持和控制核裂变链式反应,从而实现核能—热能转换的装置,是核电厂的心脏,核裂变链式反应在其中进行。核反应堆目前处于第三代技术和第四代技术过渡阶段,但无论哪个阶段,核反应堆技术主要由美国(西屋AP1000 系列核反应堆20)、法国(阿海珐公司EPR系列核反应堆21)、俄罗斯(VVER1000 系列核反应堆)等国掌握,我国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创新,也逐渐掌握相关技术,并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NP系列和CPR1000 核反应堆

2、核电核心设备(不含核反应堆)制造核电的核心设备包括核岛设备和常规岛设备等。一般来说,核岛设备约占设备投资的45%,常规岛设备占比为30%,另外辅助设备占比约为25%。因此,根据2009~2020 年设备投资约为4000 亿元计算,预计在此期间,核岛设备市场容量约为1800 亿元,常规岛设备市场容量约为1200 亿元,而其他辅助设备市场容量约为1000 亿元。我国生产核岛设备、常规岛设备的企业大多也都在深沪和香港上市如东方电气(600875)、上海电气(601727)、哈尔滨电气(HK1133)。20目前我国的浙江三门核电站、山东海阳核电站、江西彭泽核电站、重庆涪陵核电站、吉林靖宇核电站、福建漳州核电站、广东揭阳核电站采用该项技术;
21 目前我国广东台山核电站一期,大亚湾核电站、福清核电站,湖南桃花江核电站采用该项技术或其改进技术;
22 目前我国的岭澳核电站(一期、二期)、红沿河核电站、宁德核电站一期、阳江核电站、陆丰核电站一
期、广西红沙核电站采用该项技术;

3、核电辅助设备制造


核电辅助设备包括核岛堆内构件、压力容器、核岛起重设备、核岛循环冷却装置、核级阀门、空冷设备、核电厂变压器、其他设备及材料等。此环节是国内企业进入核电壁垒最低的环节,因此我国核电辅助设备的国产化较高,大多数具有实力的企业在沪深上市,如生产核岛堆内构件的海陆重工(002255);生产核岛起重设备的上海机电(600835)、太原重工(600169);生产核岛循环冷却装置的的盾安环境(002011);生产核级阀门的中核科技(000777);生产空冷设备的企业有哈空调(600202)和上风高科(000967);生产核电厂变压器的特变电工(600089)和天威保变(600550)等等。


(三)下游产业分析


下游产业是指核电站建设及运营维护,由于建设核电站的投资额大,且关系到国家安全,所以一般由国有大型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目前国内的主要投资方有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主要的建设方为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等;这些公司实力较强但集团整体资产均没有在海内外上市。


三、我国核电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各地发展核电意愿强烈,特别是在《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布之后,部分地方政府对发展核电热情过高、目标过大、动作过快,核电投资和建设纷纷加快步伐,一些地方甚至提出每年开工建设8-10 台机组的速度和规模。但显然我国核电产业仍然处于大规模发展前期阶段,一些薄弱环节如若不能及时弥补和改善,将有可能影响我国核电产业的整体发展和运行安全。


1、核电产业人力资源缺口明显


一个两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需四年以上建设高峰期,需要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上千人,其中相当数量人员应是具备相关经验的“高端人才”,而目前我国核电人才储备有限。而在人力资源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过快扩大核电建设规模,将造成现有人力资源过量稀释和无序流动,既难以满足新建项目人才需求,又影响已开工项目建造质量,其结果是直接影响未来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2、核电核心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设计能力不完备


我国尚未全面掌握百万千瓦级核电站设计技术、堆芯设计和部分关键设备的设计,同时具备大型核电站设计资质仅728 院、一院和二院,距离全面承担大规模核电发展的研发和设计任务还有较大差距。


3、制造和安装能力不足


在核电站的建设投资中,设备成本占 50%以上,核电设备的国产化对降低核电造价意义重大,我国在核电设备制造和安装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我国核电的核心部件和重要核级材料(包括焊材)主要依赖进口;其次,我国还没有完全独立制造过一套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厂的主设备;最后,对于大型压水堆核设备制造,国内企业尚须添置专用设备、攻克和掌握部分关键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现阶段我国核电主泵依靠进口关键部件进行组装才能够实现年产6至8 台。


4、核安全监管力量薄弱

 


核安全监管是发展核电的必须支撑和必然要求,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核安全监管体制和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培养了一支审评监督队伍。国际、国内经验表明,每个新建核电项目需审评人力为50 人年,每台运行机组需审评人力为20 人年,每台机组需现场监督人员为3 人年,国家核安全局目前仅有核安全监管人员300 余人,与核电快速发展的形势完全不相适应。

附件六:新能源汽车产业分析


一、 新能源汽车产业简介


新能源汽车指采用汽油、柴油之外的动力作为动力源的汽车的总称,具体可以分为镍氢电池动力汽车、锂电池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动力汽车。混合动力汽车(HEV)存在两个动力源:内燃机和储能电池。汽车可由电动机或内燃机发动,在刹车及下坡时,电动机将动能转成电能为电池充电。按照是否依赖外部充电,混合动力汽车又可分为普通 HEV 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PHEV(Plug-inhybrid)。目前普通 HEV 电池主要采用镍氢动力电池,PHEV 电池主要采用锂离子电池或锂聚合物电池。


纯电动汽车(EV)取消了传统的内燃机,动力来源于自身携带的储能电池。储能电池依靠外界电源充电,在汽车启动时电池向电动机供电,由电动机直接向驱动轴输出扭矩,驱动车辆行驶。燃料电池汽车(FCEV)既摒弃了内燃机,也不需要从外界充电,而是通过自身携带的液态氢和氧气在燃料电池中的化学反应发电,为电动机提供能量,进而为汽车驱动轴提供扭矩。

 

不管是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还是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电池的性能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应具有比能量高、比功率大、自放电少、使用寿命长及安全性好等特性。欧洲柴油车份额逐年提高,如西欧柴油乘用车2007 年的市场份额已达53.3%;日本的战略核心是发展混合动力车,2008 年在其新能源汽车中,混合动力车的市场份额高达95.7%;虽然混合动力汽车在美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的份额不到20%,但美国却是全球混合动力汽车的主要消费国,占2007 年全球份额的70%。


二、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分析


一般来说,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可以分为上、中、下游三个部分。上游产业主要包括各种动力电池的原材料,如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及电解质,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行业;中游企业负责电池组件制造;下游企业着重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


(一)上游产业分析


新能源汽车目前的主要动力电池有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锌空气电池、飞轮电池,燃料电池因为成本高、锌空气电池和飞轮电池因为技术尚未成熟,应用的不多。镍氢电池的原材料包括氢氧化镍(正极材料)、储氢合金(负极材料)、泡沫镍、无纺聚丙烯或聚酰隔膜(隔膜)、氢氧化钾(电解质),其中正极材料所占成本约为13%,负极材料所占成本约为22%,泡沫镍所占成本约为50-60%。锂离子电池的原材料包括钴酸锂、镍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钴镍锰酸锂等正极材料,占锂离子电池成本的30%;石墨、固态碳粒等负极材料;以聚乙烯、聚丙烯为主的聚烯烃隔膜,占锂离子电池成本的25~30%;以六氟磷酸锂为主要原材料的电解液,占锂离子电池成本的12%。


1、镍氢电池原料——国内企业基本实现自给


镍氢电池的原料包括镍矿资源、稀土资源、正极材料氢氧化镍、泡沫镍、负极材料贮氢合金粉。我国镍矿资源比较丰富,但稀土资源分散。目前国内企业具有相当研发实力,能够保证镍氢电池相关原材料的供给。


2、锂离子电池原料——国内企业占据90%以上的正负极材料市场液态锂离子电池包括正极、负极、隔膜及电解等四大材料。正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中最为关键的原材料,直接决定了电池的安全性能和电池能否大型化,约占锂离子电池电芯材料成本的30%左右。目前常用的正极材料主要有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

 

钴酸锂最早实现商业化应用,技术发展至今已经很成熟,国内市场主要集中在中端,市场特点是在要求产品质量好和稳定,同时具有较大的价格弹性。目前比亚迪、北京当升等国内企业占据了钴酸锂90%以上的市场。

 

安全廉价的锰酸锂电池具有镍氢和钴酸锂电池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能,4V锰酸锂在充电状态下的热分解温度比钴酸锂高约 200℃(充电状态下的分解温度约为 430℃),热稳定性非常好,被公认为电动汽车最为实用的电极材料。目前,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锰酸锂材料已经陆续进入国内外市场,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正极材料中最适合用于动力电池的是磷酸铁锂。目前国内外已经能实现量产的合成方法均是高温固相法,高温固相法又分传统的(以天津斯特兰、湖南瑞翔、北大先行等为代表)和改进的(以美国威能、苏州恒正为代表,也称碳热法)两种。与正极材料相比,负极材料占锂电池成本比重较低,而且国内已经实现产业化,负极材料以石墨、固体碳粒为主。国内从事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的前三甲企业是中国宝安、杉杉股份、长沙海容。新型的硅合金、钛酸锂等负极材料还基本处于实验室研究阶段,在短期内还难以展开大规模应用。


3、锂离子电池原料——隔膜和电解液技术由国外企业把握


锂电池成本中,隔膜约占 25~30%,但毛利率却高达 70%,是动力锂电池中盈利能力最强、但国内还没有产业化的电池材料,基本依赖进口。市场化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主要是以聚乙烯、聚丙烯为主的聚烯烃隔膜,包括单层 PE、单层PP、三层 PP/PE/PP 复合膜。现有的聚烯烃隔膜生产工艺可按照干法和湿法分为两大类。干法双向拉伸工艺是美国、日本非常成熟的技术,目前,世界上只有日本、美国等少数几个国家拥有锂离子电池聚合物隔膜的生产技术和相应的规模化产业。主要企业有日本 Asahi(旭化成工业) 、Tonen(东燃化学) 、韩国的 SK、WIDE、Finepol、美国 Celgard、英国 N-Tech。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主要原材料为六氟磷酸锂(LiPF6),占锂离子电池成本50%左右,售价超过 30 万元/吨,毛利率约 60%。由于生产技术难度非常高,目前被关东电化学工业、SUTERAKEMIFA、森田化学等几家日本企业垄断,年产量分别为950 吨、800 吨和960 吨。六氟磷酸锂最上游的化合物专利也被美国美国的A123Systems、加拿大的 Phostech 和台湾立凯电能科技公司(Aleees)所掌控。


(二)中游产业分析


1、镍氢电池——国外企业优势明显


全球知名的镍氢动力电池厂商包括日本松下和丰田的合资公司 PEVE、三洋、美国的Cobasys、法国的 SAFT、德国的 Varta、美国Electro Energy,以及香港超霸、韩国现代。与国外企业相比,国内镍氢电池主要电池厂商已掌握镍氢动力电池的技术,具备了产业化基础,但在以下方面还是存在明显缺陷:

 

第一,国外企业电池质量具有显著优势;

第二,国外企业产品性能参数更优,电池组的一致性、稳定性相当好;

第三,借助自动化生产设备,国外企业电池组生产已实现高度产业化;第四,国外企业在电池管理系统(BMS)的研发上与汽车整车厂紧密合作,而国内电池厂商和整车厂商尚处在不断磨合过程中。


2、锂离子电池——中国企业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发达国家纷纷将锂离子电池开发列为新能源产业主要攻克的目标,美国政府支持多个国家实验室和企业一起承担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开发工作,欧盟制定了高比能量蓄电池的发展计划,日本则是动力锂离子电池技术领先的国家,其动力锂离子电池及其关键材料量产技术已经成熟,性能已几乎满足电动汽车需求。

 

我国的动力锂离子电池目前正处于产业的导入期,大部分材料实现了国产化,国内已自建和引进多条生产线,锂电池生产能力仅次于日本。比亚迪、万向集团、深圳比克电池、天津力神电池等都置身于动力锂电池的研究。不过,国内唯一掌握车用磷酸铁锂电池组规模化生产技术的企业是比亚迪,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比亚迪纯电动车 E6 和混合动力车 F3DM 中已正式推出搭载其自主研发的锂动力电池。


(三)下游产业分析


各国都争相发展节能汽车、环保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欧洲柴油车份额逐年提高;日本汽车厂商在混合动力汽车和电力汽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美国虽然目前的市场已被日本汽车公司占据先机,但是新能源汽车也许可以改变美国汽车公司目前的窘境。


表1 全球主要新能源汽车厂商发展动态

 

大众 “清洁柴油车战略”受阻,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计划在2010 年开始将锂离子电池技术应用于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车已有概念车;宝马 侧重氢燃料电池车,宝马7 系汽油和氢能混合动力豪华版轿车将量产;计划将混合动力技术应用到M 型跑车;已有X 系列混合动力概念车。戴姆勒与宝马、通用共同开发“双模”完全混合动力系统;将推出锂电池的混合动力车;丰田混合动力领域的领跑者。旗下有普锐斯、雷克萨斯GS450h 和雷克萨斯400H 等HEV,但爆发的“刹车门”事件将极大地延缓丰田新能源汽车的开发本田 多元化战略布局;目前混合动力Civic 已量产;氢动力燃料电池车FCX 已量产;在巴西已投放E100 汽车;日产 2006年在北美推出Altima 混合动力车型;与NEC 合资开发生产锂电池,总投资将达到20 亿日元,计划于2010 年开始投产;2012 年批量生产纯电动汽车并投放日本和欧洲市场;通用氢燃料电池领域处于领先;目前在美国市场有 5 款混合动力车型在销售;采用锂电池技术的电动车雪佛兰 Volt 将于2010 年量产。福特在美国市场有 Escape 和Mariner 两款混合动力车;在美国、欧洲和南美市场推出了14 款可使用E85 乙醇燃料灵活燃料汽车;正在研发锂电池业务以替代目前HEV 中的镍氢电池。


比亚迪 已经上市 DM 双模汽车,正在研发纯电动汽车。奇瑞 A5混合动力汽车已经上市;使用各种替代燃料的车型正在研发中。长城哈弗混合动力预计 09 年上市;包括甲醇等替代能源的车型的4 个新项目正在研发,将在2009 年底前完成。吉利 华普海锋甲醇动力轿车于 2008 年底上市;混合动力技术处于攻关阶段,最早要2009年底才能正式投产:上汽上汽将实行混合动力、替代燃料和燃料电池三条技术路线的发展战略;一汽混合动力技术是主线;东风东风主打产品是中度混合动力客车和纯电动小巴;长安杰勋 HEV 已经上市;混合动力版志翔也将上市;


三、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新能源汽车产量小,投入商业化生产的产品较少,汽车企业缺乏足够的重视与政府政策引导,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新能源汽车合资企业多,自主核心技术少


由于我国汽车厂商与外资企业合资较多,这就难以避免地造成国内研发实力的弱化,企业越来越依赖国外技术,造成本国技术空心。在当前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潮流下,如果企业又走这一条等待国外技术的老路,则必将造成自身核心技术缺失,丧失追赶国际先进的机会。

2、关键技术的缺失造成成本难以迅速降低


在新能源汽车的一些关键技术中,我国企业还比较缺失。如锂离子电池原料的隔膜和电解液技术基本由国外企业把握,而这两者是占据锂电池成本的70%以上,国内企业不得不为此花费大量的成本,以至于新能源汽车的成本无法降低。


3、技术难度加大产业化难度

 

新能源汽车可以大幅度提高燃油效率,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系统复杂化,能效大幅提高将导致系统非常复杂;二是如果实现复杂系统的动力装置,成本将非常高,难以产业化。如燃料电池汽车已具备很好的能量转化效率,但是由于其催化剂和质子交换膜的耗费太高,目前也难实现大规模生产。


 

4、清洁新能源大规模供应体系没有建立起来


如果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战略规划不能够建立在清洁新能源大规模供应的基础上,即使企业在新能源汽车技术方面也许会领先,但主流产品会没有竞争力,从而将置身于危险的境地。我国大规模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远未建立,国家也还没有制定出新能源大规模供应和能源基本转型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从而使得新能源汽车的长久、稳定发展缺乏实质性基础。


4、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够,较少直接惠及消费群体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靠的是市场的需求,而市场需求的主体是消费群体。目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有一部分政策支持,但是,这些政策大体上都是针对源头生产企业的,对于广大的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国家并没制定完善的政策,及时的给与补贴。由于目前的新能源汽车售价普遍比传统汽车高出1~2 倍,甚至数倍,这种情况下,如果国家补贴缺位,市场需求无法兴起。


5、资金缺口较大


与传统汽车开发相比,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仍处于初级阶段,要真正实现产业化,尚需大量资金。一方面,在基础技术研究、关键部件和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方面,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充电站、加氢站的广泛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第三,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发展离不开大量的示范推广工作,这些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资金的缺失需要建立一个支持新能源企业的完整投融资体系来弥补。


附件七:LED 照明产业分析


一、LED 照明产业简介


LED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半导体,具有发光效率高(一个两瓦的LED 相当于15 瓦的白炽照明)、耗电量小(耗电量只有普通照明的1/10)、寿命长、体积小等优点,被认为是继白炽灯、荧光灯之后照明光源的又一次革命。LED 照明产业科技含量高,经济带动性强,符合低碳经济的发展路线,因而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青睐。美国市场研究公司Communications Industry Researchers(CIR)预测,在未来5~10 年时间内,全球LED 照明产业仍将以保持平均每年20%~30%的增长率,形成500 亿~1000 亿美元的潜在市场。


我国目前的 LED 照明产业从业人数达5 万多人,研究机构20 多家,企业4000 多家(其中上游企业50 余家,封装企业1000 余家,下游应用企业3000 余家)。内需的拉动以及“十城万盏”等政策的出台,带动了我国LED 照明产业的发展,2001~2006 年,市场销售额年均增长率为48%。预计2010 年我国整个LED照明产业的产值将超过1500 亿元。


二、 LED 照明产业链分析


一般来说,LED 照明产业链可以分为上、中、下游三个部分。上游产业主要包括LED 材料制备,如衬底、外延材料与芯片制造,属于典型的技术和资金密集行业;中游企业负责LED 发光器件生产和模块封装;下游企业着重LED 照明应用。


 

LED 照明产业呈现典型的金字塔产业结构:即上游企业进入壁垒很高,企业数量最少;中游企业数量较多,属于技术和劳动密集行业;下游企业数量最多,进入门槛最低(上游外延片制备的投资规模比一些下游应用环节高出上千倍),尚属于低端无序竞争阶段。另外,LED 照明技术领域广泛,技术工艺要求高,产业链中的一些关键设备、技术和材料也成为了影响整个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就我国情况来看,2008 年LED 照明总产值近700 亿元,其中上游产值仅19 亿元,中游产值185 亿元,下游产值450 亿元。

图 1 LED 照明产业的金字塔结构


(一)上游产业分析


 

LED 照明产业上游企业家数不到整个产业链的20%,但拥有着整个产业链70%的利润。由于对技术要求极高,我国企业能够进入上游的企业数量很少,可以批量生产的芯片以及外延片企业仅10 余家,而且产品亮度和光效等参数与国外差距较大。LED 照明产业的上游技术、工艺和设备主要有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企业掌控。


1、衬底材料——日美两国企业垄断市场


LED 照明产业衬底材料的开发影响着整个LED 照明产业的技术路线,是各个技术环节的关键。目前的衬底材料主要有蓝宝石(Al2O3)、SiC、Si、ZnO、GaN,但只有前两种得到了较大规模的商业化应用,其市场则由几乎由日本和美国的两家企业所垄断:日本日亚公司垄断了大部分蓝宝石衬底的供应,而美国Cree 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CREE.OQ)则是唯一能够提供商用SiC 衬底的企业。


案例:日亚公司设置的技术壁垒


高进入壁垒是超额利润的良好保证。技术壁垒是国内企业无法进入该阶段的主要障碍。以衬底材料龙头企业日本日亚为例,该企业在世界LED 产品的主要生产国均拥有大量的专利,其中在日本拥有640 多项发明专利和近500 项设计衬底材料,全球3~5 家,85%外延片和芯片,国内30~50 家,产值19 亿元发光器件生产和模块封装,国内1000 余家,产值185 亿元LED 照明产品应用,国内3000 余家,产值450 亿元专利;在美国230 多项发明专利和160 多项设计专利;在韩国和我国均分别拥有100 多项发明专利和设计专利。超强的技术能力使得日亚几乎涉足所有与GaN-LED 相关的领域都有其产品,特别是在户外全彩色大屏幕方面(对LED 要求最严格的领域),几乎被日亚公司垄断。同时,日亚公司所设置的技术壁垒也给其他企业造成了巨大压力。2009 年8 月台湾地区高等法院认定台湾LED 龙头企业之一的亿光电子侵害了日亚在台湾地区的专利,应负担新台币8000 万元的赔偿;2009 年11 月,日亚公司在美国对中国深圳嘉伟(Shenzhen Jiawei Industries Co.)等三家公司提出专利侵权诉讼,要求立即停止继续损害拥有专利权的日亚以及做出相应的损害赔偿。


2、外延片生长——欧美企业主导工艺和设备


外延片生长主要依靠生长工艺和设备,其中设备更是成为了进入的最大门槛。LED 照明产业制造外延片的主流方法是采用金属有机物化学气相沉积(MOCVD),其设备制造难度非常大,价格昂贵,一台24 片机器的价格高达数千万元人民币,业内常常以拥有的MOCVD 设备作为衡量企业规模和实力的重要指标。目前国际上只有德国、美国等少数国家的个别企业可以进行MOCVD的商业化生产,如德国的AIXTRON 公司(法兰克福上市公司和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和美国的Veeco 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VECO.OQ)。


案例:德国 AIXTRON 公司的影响力


尽管德国的 AIXTRON 公司并不生产LED 相关的任何产品,但是作为目前全球规模最大和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化合物半导体外延设备供应商,AIXTRON 公司在LED 照明产业的地位无可撼动。目前AIXTRON 公司在全世界安装了千余台MOCVD 设备,在近20 个国家有常驻代表,在全球拥有超过60%的生产占有率。德国AIXTRON 公司还是我国“国家半导体照明研发及产业联盟”的唯一客座会员单位,可见其对LED 照明产业的影响力。


AIXTRON 公司1983 年诞生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1997 年公司在法兰克福上市。上市之后开始进行全球收购,1999 年收购英国THOMAS SWAN 公司,2000 年收购法国J.I.P 公司股份,2001 年收购瑞典EPIGRESS 公司70%的股份,2005 年反向收购美国Genus 公司并实现在纳斯达克的上市。


3、芯片制造——韩国和台湾地区企业实力雄厚芯片制造的难度仅次于材料制备,同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进入壁垒仍然很高。其主要技术方向是提升出光效率,其中提高芯片的外量子效率又是关键,同时还要兼顾降低结温和有效散热。这在很大程度上要求设计新的芯片结构以及设备和管理的精细化。


 

目前全球 LED 芯片制造商主要有两大类:一类以日本日亚公司和美国Cree为主,此类公司依靠核心的衬底技术,将产业链向下延伸,进入外延片和芯片制造环节;一类是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芯片制造企业,此类企业以其在半导体方面强大的研发实力和设计实力进入LED 芯片制造领域,拥有了全球近一半的市场份额。主要企业有韩国的首尔半导体(科斯达克上市公司,046890)和台湾地区的晶元光电(台湾上市,2448)、光磊科技(台湾上市,2340)、华上光电(台湾上柜,6289)和广镓光电(台湾兴柜,8199)等。


案例:台湾地区的 LED 芯片产业台湾地区 LED 照明产业起始于上世纪70 年代,最初十几年集中于下游封装,所需的芯片几乎全部从日本进口。从上世纪80 年代开始,台湾企业积极向中上游拓展并获得成功,其中上游环节的发展速度明显快于下游环节。目前,台湾企业在芯片制造方面已占有绝对优势,2007 年产量将近全球总产量的50%,无可争议地成为全球LED 芯片第一大产地。芯片制造更依赖于设备和管理的精细化,台湾企业整体制造优势明显。与之相比,尽管 2007 年内地GaN 芯片月产能达960KK,同比增长60%,国产率也提升到了35%,但产量总和还不及台湾地区的1/4,而且多为低端产品,芯片可靠性较差,尤其是光衰太大,竞争优势不明显。


 

(二)中游产业分析


LED 照明产业的中游主要包括发光器件生产和模块封装。在我国LED 封装已经发展约了若干年,技术上跟国外的差距不是很大的,用于封装设备和配套产品价格也已不高,进入门槛较低。我国的LED 封装产品产量已经达到世界第一,2007 年LED 封装产品达到820 亿只,产值达到168 亿元。从LED 的发展情况来看,小功率LED 总量所占比重很大,但利润较前几年有了很大的降低,竞争加剧。大功产品最近两年发展势头强劲,发展速度相当快,技术水平提高明显。LED 照明产业的中游企业目前所遭遇的最大问题在于“两头受阻”。由于进入门槛较低,近年来进入 LED 发光器件生产和模块封装的企业数迅速增加,但上游技术的缺乏和下游产品应用通道的尚未通,使得中游企业的利润率大幅下降,甚至低于下游产业的利润率。

 

面对如此困境,国内较有实力的LED 封装企业大多数采取了两种选择:一是通过不断优化生产线及加强管理来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依靠扩大规模来获得更好效益;二是打通产业链,试图进入上游的外延片和芯片生产,将运营模式的重心向技术研发环节倾斜。但无论上述哪一种选择,研发实力和资金实力的欠缺成为了该部分企业的发展“瓶颈”。


图 2 LED 照明产业的产业链和价值链


(三)下游产业分析


LED 照明产业的下游主要指LED 应用,包括灯具制造和照明控制系统等,其技术更多地体现在系统设计、结构设计、散热处理以及二、三次光学设计,但与中上游产业相比,基本不存在技术难度。我国LED 照明产业处于该阶段的企业家数最大,创造了产业超过60%的产值。国内LED 下游企业主要集中在广东,部分企业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利润率甚至超过20%,但主要靠低成本而不是性能优势取胜。以LED 显示屏为例,进口显示阵列的价格一般在10000 美元/平方米,国内企业1000 余家,主要有雷曼光电、勤上光电、中电照明等中游企业占据整个业链10%左右的利润,竞争激烈国内企业近3000 余家,产值占我国LED照明产业的近60%衬底技术由美日垄断、核心设备由欧美掌握、芯片技术韩国、台湾称雄中国是目前全球最大的LED 封装生产地政 策成为了LED 推广的最大影响因素价值链衬底技术、外延片、芯片发光器材和模块封装产业链照明产品应用上游企业占据了整个产业链
70%的利润,主要企业有:美国Cree 、日本日亚、德国AIXTRON、韩国首尔半导体

而国内厂商的价格只有 1000-2000 美元/平方米,而且多数出口产品是为外国企业贴牌(OEM)。同时,国内企业销售收入很少能够突破3 亿元,平均规模与国际行业龙头有较大差距,而2007 年,美国Daktronics 和比利时Barco 的销售收入分别达到4 亿美元和7.47 亿欧元。为了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得以生存,一些有实力和远见的下游企业开始逐渐从单纯的生产制造型企业向服务运营型企业过渡,即加大企业在景观设计和显示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先依据客户需求,提出系统解决方案,而后依托强大的生产资源,以增加产品附加值。


三、 我国LED 照明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政策层面来看,我国政府对LED 照明给予了较高关注。先后制定并启动了“863”计划、绿色照明工程、半导体照明工程、“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等措施,发改委等六部门在2009 年10 月12 日联合公布《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以扶持我国LED 照明产业的发展。我国LED 照明产业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


1、扶持政策中的地方保护主义


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培育当地 LED 照明企业的政策,在当地的市政景观照明和交通照明中给予优先考虑,这使得LED 照明下游企业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放在参与政府项目的招投标当中。另外,国内尚未制订LED 照明的标准,各地应用标准也有所差异,导致企业跨地区开拓市场时遇到很大的阻力,也限制了LED照明产业的整体发展。


2、技术和设备瓶颈


在 LED 衬底材料的技术和外延片生产设备方面,国产LED 照明产业存在明显瓶颈。我国企业LED 领域的自主创新和专利主要集中在封装阶段,而在最关键的白光、大功率LED 灯的热平衡问题、持久高效的荧光粉等方面,技术专利一直被欧、美、日等国企业垄断。国内LED 产品的亮度、发光效率、抗静电能力、抗漏电能力以及品质控制水平与国际产品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3、缺乏产品定价权


国内 LED 企业的规模较小,产业资源分散,核心芯片特别是大功率led 芯片主要依赖于从国外进口。单个中小厂商只能单个从国外进口价格高昂的芯片,造成议价能力低的状况,使成本居高不下。

4、民用功能急需政策扶持


由于 LED 灯的价格比传统钠灯昂贵,一次性投入较大,使得地方政府不敢大胆投入,导致LED 灯在国内的推广应用速度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同时,我国限制的LED 照明绝大多数仍用于公用设施,其日用功能的发挥尚需相关政策的扶持。

附件八:我国部分新能源产业未上市企业一览


表1 部分光伏产业未上市企业


企业名单产业 产品 备注


河北晶龙 光伏 硅碇、硅片
江苏中能 光伏 多晶硅
洛阳中硅 光伏 多晶硅
江苏大全 光伏 多晶硅
峨眉半导体 光伏 多晶硅
河南讯天宇 光伏 多晶硅
南通强生光电 光伏 a-Si 薄膜电池江苏高新投投入
正泰太阳能 光伏 a-Si 薄膜电池
中伏光电 光伏 a-Si 薄膜电池
常州源畅光电 光伏 a-Si 薄膜电池
浙江慈能光伏 光伏 a-Si 薄膜电池
沈阳汉锋 光伏 a-Si 薄膜电池
杭州先进太阳能 光伏 碲化镉薄膜电池 联想投资投入
厦门佳科 光伏 太阳能硅
江阴爱康 光伏 电池板专用铝边框
宁波晶元 光伏 多晶硅
上海超日 光伏 多晶硅、电池组
向日葵光能 光伏 电池片、电池组件
重庆大全新能源 光伏 多晶硅 纪源资本、 科星创投、上海永宣创投投入
江西晶科能源 光伏 多晶硅 深圳创新投、中以基金等投入
武汉日新科技 光伏 非/微晶薄膜太阳电池招商局中国基金投入
泰州中盛光电 光伏 光伏电站综合解决方案 汇发中国基金、联创策源、青云创投等投入
江苏顺风光电光伏 晶硅太阳电池 东方富海投入
正泰太阳能 光伏 微晶/非晶薄膜叠层电池赛伯乐、上海联和投资投入
南京冠亚电源 光伏 太阳能发电系统配套设备 江苏高新投投入
新奥光伏 光伏 新型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 国际金融公司投入
新疆新能源 光伏 太阳能系统集成商 清华创投投入
林州中升 光伏 多晶硅


表2 部分风电产业未上市企业


企业名单产业 产品  备注


浙江运达风电 风电 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和销售 亚洲资产、浙江华睿投资投入
南通虹波风电 风电 风电塔架设备及相关配套产品
合肥阳光电源 风电 光伏逆变器和控制器
湘电风能 风电 大型风力发电装备制造
苏州能健电气 风电 风力发电设备的控制系统 江苏高新投投入
江苏吉鑫风能 风电 兆瓦级大型风力发电机组部件 江苏高新投投入
中航惠腾风电 风电 风电发电机组风轮叶片 普凯投资基金投入
新疆风能 风电 大型风电场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
深圳风发科技 风电 大中型风力发电机组设计研发 深港产学研投入
保定天威风电 风电 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 泛太平洋投资公司投入
广东明阳电气 风电 风力发电输配电装备 美林集团、深圳创新投投入
黑龙江瑞好能源 风电 风力发电场建设
华锐风电 风电 风电设备整机
国电联合 风电 风电设备整机
远景能源 风电 风电设备整机
哈电 风电 风电设备整机
保定惠德 风电 风电设备整机
久和能源 风电 风电设备整机
表3 部分核电产业未上市企业
企业名单 产业 产品 备注
石家庄工大化工 核电 核电核岛设备制造商 美国私募股权基金(PE)旷世开融投入
西安核设备核电 核电核岛设备制造商
山东核设备 核电 核电核岛设备制造商
兰州特管 核电 核电核岛设备制造商
烟台台海玛努尔 核电 核电核岛设备制造商
江苏神通阀门 核电 核电核岛设备制造商
沈阳鼓风机集团 核电 核电核岛设备制造商


表4 部分生物质能产业未上市企业


企业名单产业   产品       备注


吉林燃料乙醇 生物质能 以玉米为原料,燃料乙醇
河南天冠集团 生物质能 以小麦为原料,燃料乙醇
中粮生化能源 生物质能 以玉米为原料,燃料乙醇
山东生物能源 生物质能 以玉米为原料,燃料乙醇
清研利华 生物质能 生物柴油
北京惠德时代 生物质能 节能产品和解决方案 智基创投投入
浙江东江能源 生物质能 生物柴油 凯雷投资投入
北京正和新能 生物质能 生物柴油 上海永宣投入
北京巴奥 生物质能 生物乙醇
黑龙江华润酒精 生物质能 生物乙醇
陕西绿迪 生物质能 生物柴油
洛阳天昌生物 生物质能 生物柴油


表5 部分替代能源产业未上市企业


企业名单产业   产品                    备注


挪宝新能源   替代能源 地源热泵领域 青云创投投入
长春汇能科技 替代能源 氧化还原液流电池 青云创投、新加坡伟高达、英特尔投资投入
上海德朗能   替代能源 锂离子电池 奥迈资本投入
宜昌欧赛科技 替代能源 锂离子电池 武汉固德银赛投入
寰宝能源     替代能源 矽(硅)能蓄电池北京赛富投入
天津安彩和平 替代能源 氢镍电池 北京安彩科技风险投资投入
北京创亚动力 替代能源 电池材料 被中科英华并购
湖南科霸动力 替代能源 汽车动力电池 科力远控股
苏州星恒电源 替代能源 汽车动力电池 联想投资投入
浙江超威电源 替代能源 汽车动力电池 长安私人资本、普凯基金、特纳亚资本投入
表6 部分LED 照明产业未上市企业
企业名单 产业 产品 备注
厦门华联 LED LED 光电器件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大连路明 LED 发光芯片、发光材料并购美国上市公司AXT 光电半导体LED 的专利
佛山国星光电 LED LED 光电器件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有研稀土 LED 稀土材料
深圳帝光 LED LED 光电器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 56 项
杭州远方光电 LED LED 专用检测仪器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深圳量子光电 LED LED 应用产品
南京汉德森 LED LED 应用产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上海三思科技 LED LED 应用产品
鑫谷光电 LED LED 应用产品
宁波升谱光电 LED LED 光电器件
江苏奥雷光电 LED LED 光电器件
华夏集成光电 LED 外延片、芯片
江苏南大光电 LED MO 源
无锡来德电子 LED LED 显示系统
北京良业照明 LED 照明显示系统
清芯光电 LED 芯片、光电器件
武汉迪源光电 LED 外延片、芯片
四川九洲光电 LED LED 光电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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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2010-10-25 16:21 kelly 阅读(493) 评论(0)  编辑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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