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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8月3日

   情长在
  
  一、任务
  原本并不宽阔的海兰江面上传来一缕悠扬的箫音,声调充满了悲凉,仿佛在预示着死亡。
  翠玉般的山谷处悠然飘来一条小船,船头站着一位白衣少年,看上去不过二十三四岁,身后背着一柄长剑。近乎绝美的面庞不带半丝感情,只是漠然得吹着他那另人感到绝望的曲调。
  又到执行任务的时候了,这次的目标是渤海国的第一富豪。做为杀手的他从来不知道为什么而杀人,他的任务只是服从。不过每当他认为杀错了人又或者对目标产生了感情,在结束这条生命的时候,他会在自己的耳朵上穿一个耳洞。也因此得了一个绰号——伤情血影。
  那压抑苍凉的箫声,正是血影为即将多一个亡灵而吹奏的。外国旗一曲结束,他下意识得摸了摸自己的耳朵,苦苦得笑了。
  “还有一个了。”血影轻轻说道。
  他记得在他五岁的时候被师父选中,教他武功及刺杀的各种本领,教导他要绝对服从主上。在他十六岁的时候接受主上的第一个任务,目标人物竟是培养他成长的师父……
  在师父的逼迫下,他终于挥剑刺向了这个他最敬爱的人,师父的鲜血最终溅满了他的衣衫。师父临终之际告戒他,作为杀手绝对不可以对任何人产生感情。可是他也是人,人怎么能没有半点感情?
  从那时侯起他便有了穿耳洞的习惯。他曾发誓,当耳朵上出现第十五个耳洞的时候,他就会逼迫自己彻底得忘情弃爱,做一个没有血肉失掉灵魂的行尸走肉。
  “希望他不会成为第十五个吧!”血影自言自语得说道。
  自从两年前他穿上了第十四个耳洞开始,他都勉强自己不要再对任何人怜惜。两年的时间他杀了不少的人,每每都替自己找借口,说此人如何该杀!
  船只靠岸,血影向渤海国的都城,中京显德府走去。
  热闹的显德府人烟鼎盛,其繁华不下于中原的三大都城,只是规模较小,建筑规划近似于大唐国的长安。
  看着安居乐业的渤海百姓,血影又一次怀疑自己是否来错了?大唐国繁荣昌盛,各国国旗图片为何主上却仍不肯放过这早已臣服于天可汗脚下的偏远小国?
  他从没有一刻这样不安,也许害怕自己再没有可以不成为行尸走肉的借口了吧。忠于自己的国家有时可能也是错的!
  他正想得出神,只听前方有吵架的声音。血影鬼使神差得慢慢靠近。
  只见一美貌少妇被几个泼皮拦在路中间,那少妇破口大骂道:“你们几个混蛋小子,快给老娘滚开,要不然老娘将你们大卸八块!”
  血影心中好笑,那泼辣的样子和她那淑女似的外表完全不搭调。
  几个泼皮狞笑道:“好凶的美人啊。”话音刚落,那女子不知用了什么身法轻轻一转,那几个泼皮全部倒在地上,一动不能动了。周围的人都啧啧称奇,只血影一人看得出此女身怀绝技。刚刚的身法正是踏着五行八卦而成的奇妙步法,而那些人都是被点了穴道。
  没想到这样的偏远小国,竟有如此身手,血影不禁吃了一惊。
  “娘!”一声娇嗲的声音传来。
  血影只觉得一朵红云飘然而至,眼前一亮,心道:“天下竟有如此绝色!”
  那少女至多十八九岁,眉目如画,婀娜盈盈,端得美艳而不可芳物。少女的目光落在血影的脸上,不自觉一愣,似乎被其近乎完美的外型吸引住了。半晌才回过头看着躺地上的人。
  少女责怪得看了少妇一眼,说道:“娘!你都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这样啊!”那美貌少妇看上去最多不过三十,却有个这样大的一个女儿。
  那少妇嘿嘿一笑,连忙说道:“不是我,不是我打的!”
  少女疑惑得看着她,少妇的目光匆忙扫过围观的众人,目光终于落到血影身上,一把便把他抓了过来。指着他说道:“是他,刚才这些人想要欺负我,是他丈义出手!”
  血影迷茫得看着这个女子,完全没有搞清状况。
  少女打量了血影一会儿,虽还有怀疑,但见他双目炯炯,显是颇有功底的人。外国国旗于是微笑道:“谢谢你,我叫韩松竹,这是我娘车玉子。”
  血影微笑着朝她点了点头,刚想说话,却被车玉子一把拉到一旁,警告道:“小子,我告诉你,你要是敢泄露半句,我让你吃不完兜着走!”
  血影苦笑说道:“放心吧,我不会戳穿你的!”
  车玉子满意说道:“算你识相!有没有兴趣做我女婿啊?”
  “啊?”血影真的不明白这个女人到底在想什么。今天也许是他这辈子最不像杀手的一天,真是个奇特的地方……
  “怎么?我女儿不漂亮?”车玉子凶神恶煞般问道。
  血影连忙摇头,说道:“我是外族……”话还没说完又再被车玉子打断。
  “总比她嫁她那该死的表哥强!走,跟我回家!”车玉子说完拖着血影就走。
  血影也许从来就没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一天,这要是传回中原武林,他这个让人闻风丧胆的职业杀手颜面何存?这就是塞外民风吧,淳朴,也有些骇人!
  血影被车玉子一直拖回了家,塞进一间很是宽敞的房间里,那女人便径自走了。坐在床边,血影几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做的事。虽然和他平时的风格截然不同,但他却觉得说不出的轻松写意。世界国旗车玉子这个女人还真是有趣!

  二、杀手的爱情
  “咚咚咚”门被敲响,韩松竹那张美丽可人的脸映入眼帘。
  血影笑了笑没有说话,韩松竹俏皮得吐了吐舌头问道:“我可以进来坐吗?”
  “当然,这里是你的家。”血影轻松得说道。
  “对不起哦,我娘就这样把你捉来。你叫什么名字?”韩松竹柔声问道。
  “易子羽……”血影淡淡得回答道。易子羽这个名字他都不记得有多少个年头没有用过了。
  “你怪我娘吗?”韩松竹一派天真的模样。就算是血影这种人看着她都不禁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他不禁吓了一跳,连忙告戒自己,他是个杀手,杀手没有资格谈爱情,就算不杀人,也难免有一天被人杀死,他是个没有将来的人!
  血影摇摇头,说道:“不,你娘她很有趣。”
  韩松竹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得看着他,轻轻说道:“你长得真好看,难怪我娘想让你做女婿,现在我都有点想让你做我的夫婿呢!”
  血影惊诧得看着他,塞外的女子都这样大胆吗?他觉得自己有些招架不住,像这样的女子他尚是首次见识到,也许这是这样的与众不同,深深得敲击着他的心灵,内心深处那渴望爱与被爱的感觉不停的涌现,车旗只为这个刚刚见面的女子。从没有过的危机感油然而生!
  “子羽,我可以这样叫你吗?我带你出去玩好不好?”韩松竹恳切得说道。
  不知怎么,对这个大胆的外族美女他总是难以抗拒,对自己说了一千一万次的“拒绝她”,却还是点头答应了。
  二人骑马向东南而行,血影并不知道韩松竹要带他去哪里。哪里都好吧,看着她快乐的模样,血影第一次感到原来生命是有颜色的。
  “知道我带你去哪儿吗?”韩松竹乐呵呵得问道。
  不善言谈的血影摇了摇头。
  “是有天下第一仙景之称的胜地,我们的仙景台!那里不远就高丽国了。”韩松竹甜甜得笑道。
  血影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好象是梦境,只希望永远都不要醒来。一路上有韩松竹在一旁嘻嘻哈哈的说话,他仿佛回到了五岁前那快乐的时光,尽管他记得的已经不多了。
  仙景台果不负盛名,群峰秀丽壮观,主峰平地而起,气势磅礴。群峰奇特,峰上满是松群,金达莱和杜鹃花,山上山下泉水四季长流。不但有骆驼峰、高丽峰、金龟峰三座奇峰,更有仙丽松、甲丽松、盘龙松、弓龙松、卧树包石的林海奇景。
  血影几乎走遍中原的每一寸土地,但是如此景观却仅此一见,不禁叹为观止。
  “好美!”血影赞道。
  韩松竹一脸的得意,娇声说道:“只是这里就让你觉得妙不可言了吗?那边还有仙人岩呢!仙人岩那边还有个仙耳岩。传说中远古时期仙景台住着天王委派的白发苍苍的神仙老翁,叫天福。他在仙景台尽情游览,享受着人间朝仙拜佛的乐趣,陶醉在人间美满幸福的欢笑声之时,接到“天王圣旨”,它不敢违抗天王的旨意,要离开人间返回天堂的时候,就把自己的耳朵留在千姿岩很高的绝壁上,以表达仙景台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和美好的故乡之恋。除此之外呢,仙景台更有诸仙游乐天下第一仙景之称。可惜我们不能在这里过夜,不然明早还可以看到云海日出。”
 

 这是一段跨越二十年的恩怨。
  二十年前,君子剑与霸王枪决战于灵泉镇荒郊。决战的结果是霸王枪惨死剑下。导游旗而在他们决战的同时,君子剑的老婆为君子剑生下了一双儿女,是一对龙凤胎,然而不幸的是,这一对龙凤胎刚刚呱呱坠地,便告别了——龙凤胎中的“凤”被一个轻功极好的黑衣人趁夜盗走,并消失得无影无踪,大批家仆穷追不舍,仍无功而返。
  黑衣人正是霸王枪的老婆白灵素,为了为夫寻仇,她决定让君子剑的一双儿女在二十年后自相残杀。
  白灵素得到君子剑女儿的当天便给女儿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倾城。当然,她只是为了好听,并没有祝福女儿的意思。
  在儿女降世之前,镇上有名的老中医告诉君子剑其夫人怀了一双龙凤胎,君子剑乐不可支,便把祖传的一对黑灵墨玉交与夫人,告知儿女出生之后便给其戴上,以保一世平安。可他没想到的是,刚刚戴上墨玉,女儿便被抢走了。
  白灵素自丧夫之后便一心寻仇,她决定教给君子剑的女儿以霸王枪,以图二十年后杀死其子。本来霸王枪已死,其功夫也随之绝迹,但好在家中尚有一套霸王枪图解,足够倾城学会霸王枪了,何况倾城又是这般聪颖过人。
  在倾城两岁那年,白灵素带倾城来到灵泉镇——君子剑居住之地,购置了一所大宅院。倾城五岁那年,便开始学习霸王枪,一个阴柔女子,学习阳刚武艺,实属不易;能将霸王枪练得出神入化,炉火纯青,更属不易。
  转眼倾城已二十岁了。十五年来倾城一直随白灵素舞枪弄棒,兼学诗词,未曾跨出大门半步,即便是想出门,也只是从后门出去。因此,慕倾城容貌之名前来拜访而不得的年轻人,便时常守在倾城家的后门处,只等倾城出门。这其中,便有倾城的哥哥,君子剑的独子——凝朱。
  凝朱,取凝朱不似青成碧之意。凝朱的命运同倾城颇为相似,他也自幼习武,不过不同的是,倾城习的是枪,霸王枪,而他习的是剑,君子剑。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倾城与哥哥凝朱在后门相遇了。他们当然不知道彼此是兄妹,只觉得一见钟情。倾城少年的心思情窦初开,凝朱翩翩少年未经世事,若不是兄妹,便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两块黑灵墨玉因为被彼此戴在衣服里而未能谋面,不过一旦谋面,即是血雨腥风,悲伤逆流成何。
  二十岁的少年,不知等在他们前面的是怎样的结局。
  白灵素很快便发现了他们的恋情,暗自欣喜,知道复仇的时机已然成熟,旅游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是行动的时候了。
  这一日,白灵素将“女儿”叫到堂前,让他跪在“父亲”霸王枪的灵位前,告诉了她霸王枪与君子剑的血海深仇,而能报这个仇的,便只有倾城一人。倾城听后如五雷轰顶,她不知道自己将来要做的,竟是亲手杀死自己最爱的人及其父亲。
  但是母命难违,倾城决定听从母命,在凝朱死后,自己也自绝。这一切正是白灵素所最渴望见到的。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倾城将凝朱约到了荒郊,那个“霸王枪”与“君子剑”曾经交锋并一死一伤的地方。她对凝朱说:“凝朱,我对不起你,但母命难违,我只有先杀了你,然后自绝,动手吧,用你的君子剑!”
  但凝朱并未动手,只见倾城叱咤一声,凌空而起,一把小银枪紧握在手,径自向凝朱刺去!凝朱不躲不闪,听凭她刺,倾城将心一横,使出蛮力,只听“咔嚓”一声,十分清脆的石头断裂的声音,然后倾城的银枪穿透了凝朱的胸膛。
  闻讯赶来的“君子剑”见到这一幕不觉肝胆俱裂,伤心欲绝,本来已经失去女儿,如今儿子也命丧人手,他自觉已了无生趣,遂欲一死了之,便来到凝朱的尸体前。
  倾城在他来之前便来到凝朱的尸体前,寻找刚刚断裂的石头。当她看到那一枚同自己佩戴的墨玉一模一样却已碎成几瓣的玉之后,不觉惊奇,但君子剑的剑已至眼前!
  君子剑手中的剑正是儿子凝朱所用的剑。凝朱已死,剑却有生命一样,仍然活着。
  “倾城,今日让你同我儿子一起下黄泉,你们要一路走好!”说着举剑便刺。倾城心中困惑,却无心去想,只是与君子剑左右周旋,十个回合下来,君子剑终于知道倾城的霸王枪的功力远在其“父”之上,自己是无力除掉他的,不觉心灰意冷,仰天长叹:“此乃天之绝我,非剑之意也!”说完举剑欲自尽,却被倾城拦下。
  “为何拦我?”
  “我并不想拦你,我只是想知道这玉的来历。”
  “这玉乃是我家祖传之宝物,原有两块,因夫人生一双龙凤胎,便赠与这一双儿女,谁知女儿刚一出生,戴上这玉后便被人盗走,至今下落不明……”
  倾城刹时明白了一切,泪眼婆娑,她从胸前掏出那块玉石,喃喃地喊了一声:“哥哥!”
  君子剑也回过神来,他看到了倾城手中的墨玉,也明白过来,走过去搂着倾城的肩膀喊道:“我的女儿!”
  他们收拾好了凝朱的尸体。此时凝朱正如他的名字一样,血已凝朱不似青成碧。君子剑与倾城在郊外掩埋了凝朱的尸体,二人自是百感交集,之后便一起向城内走去,要向狠毒的白灵素寻仇。串旗但到了白灵素的大宅院前,只见大门敞开,家仆纷纷从大门中仓皇逃出。倾城拦住一位家仆问发生了何事,家仆惊慌失措,口不能言。他们便逆人流而上,到了院中,但见浓烟滚滚,烈火熊熊,原来富丽堂皇的宅第,顷刻间化为一片灰烬。
  至于白灵素,没有人知道她的去向,有人说她报了仇便自尽了;也有人说她呆在房门里不肯出来,任烈火将自己烧死;也有人说她是去了另一个地方,至于何处,无人可以说清。
  后来,倾城心中想道:自己是不是该感激“母亲”呢?她教会了自己霸王枪,又给了自己二十年的母爱,最终目的是为了看到自己亲手杀死自己的哥哥。但是到最后,她本来可以让自己与哥哥双宿双飞,有悖伦理地结合,并背负万古骂名,但是她没有,所以说她还是仁慈的,复仇便是复仇,没必要画蛇添足。
  倾城与君子剑又是一阵叹惋,悻悻回家,自此世上再无君子剑与霸王枪厮杀的消息,因为一切都归复了宁静与和平,消失了猜忌与厮杀。

posted @ 2009-08-03 11:37 藿香 阅读(87) | 评论 (0)编辑 收藏

    走不出的城
  
  真正的爱情,是能筑造一座滴水不露的婚城的。
  
  然而,世间没有绝对的事情,普天之下,爱情还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爱情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内心便产生了终生终世相伴的渴求,于是,这部分人是想走进城里的人。无论是否经受过爱的洗礼的人,对爱的慎重选择,才是决定一生幸福的关键。离婚率再高,也没有达到百分之百。所以,婚姻,是容纳与营养爱情的最佳场所。其实,婚姻就如一处房子,旗帜制作房子对人产生了危险而又无从修缮,人还要处在危险中吗?
  
  我们,都有这样的认识。所以,我们相爱了,我们从那个秋天数着落叶,看着飘雪,闻着枙子花香,手持玫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亲人与友人的祝福为我们的婚姻增添了七色的光彩。
  
  你每天的问候,令我精神百倍,充满生活的朝气;你轻轻的按抚,使我一天的疲劳顿失;相互凝望的眼神,把无声的心语传递;每天的饭香,使家庭的空气也饱满了营养;共同对爱的认识,让我们看得很远,预测更多;永不吵架的约定,来源于我们理性的共识,因为感情需要勾通,需要更新;你无微不至的关怀,令我穿了一件爱的情衣……
  
  我们可以倒一杯茶,在桔黄的台灯前,细语轻谈;可以换上情侣装,携手登山;可以共同写出一篇情景交融的游记;可以经常地回忆过去,作一些简单地记念;可以共同选择一首轻婉的音乐,慢慢地轻舞;可以把所有的生活琐事铺展,发表各自的意见;可以把大家庭用真情缩小放在心里,而把亲情与欢乐扩散到亲人的心田;桌旗可以共同面对生活中的艳红夕阳或狂涛骇浪,因为我们约定荣辱与共、风雨同舟……
  
  你在我的心里,是一个永不会改的称谓:妻;你在我的心里,是永远的牵挂,无论足立天涯,心终系于你。而我,更是被你这样始终包围着。
  
  今天,我们的文友在我的博客上说:“你们印证了真情。”是的,爱,经不起生命里漫长的等待。生命的短暂,缘份的难求,令我们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真情。我们一直在用行动与事实来证明,让那些曾经的狐疑与猜测在事实面前退却,我们会用未来的事实证明:围城是用爱筑成的,既然入住,那就是我们的永远的家园。
  钱钟书在《围城》里,留下了经典的情感共鸣:城里的人想走出来,城外的人想走进去。我说,你的爱,是我一生都走不出的城。无论道路多么曲折,总是走着回家的路;无论走得再远,永远都要回到那座城里。
  
  想必钱先生是为了小说剧情的需要,才有了上面经典的语句。也确实符合某些读者的心理。因为,生活中的确存在先结婚后恋爱的情形。当爱情与婚姻没有达到完美的统一时,随着生活慢慢地前行,感情或者激情渐失,柴米油盐酱醋茶等平淡生活,使爱的激情渐渐消退。新鲜的爱情泡在婚姻里久了,如同新鲜茶叶冲泡的太久,也会慢慢地变淡一样。所以刀旗,读者正是基于这种共鸣才念念不忘钱先生的话语。
  
  并不否认,当今社会的离婚热。原因种种,但凡任何一个解体的婚姻,究其原因,是因为没有了感情的基础,或者根本就没有感情基础。而婚姻恰恰是靠感情维系的。想从城里走出来的,也就是这一部分人。


  你的爱,是我永远走不出的城。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秋雨过后,想来天又要凉了。房间里开着暖暖的空调,让人无法感觉是在什么季节,唯有窗外大树不时飘零的落叶提醒着秋的萧索。
  
  我坐在电脑前,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进行着软件的调试和设置,沙滩旗从旁边递给我一杯茶,我接过来,边喝茶,边继续着手里的工作。
  
  小雨是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孩子,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短发,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让她一举一动都透着一种说不出的优雅。我们各自的工作单位都是一个系统的,只是由于平素业务上没有多少的关联,接触的机会不是很多,所以只是彼此认识而已。这一次,他们要装一套专用的软件,而我又是负责这套软件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所以我去了他们的单位。
  
  年轻人都是容易相处的,几次交往,我们都已熟悉得像是多年的朋友。我终于完成了全部的调试工作,“OK”,我一按回车,随着打印机的咔咔作响,一张报告清晰地打印了出来。我满意地对着电脑笑了,自从在网上认识了晚星以后,我常常会这样地笑,仿佛我面对的不是冰冷的电脑屏幕而是晚星那美丽的笑脸。
  
  我从打印机上撕下报告,“好了,一切OK!”我转过椅子,却看见小雨正在朝着窗外连绵的雨发愣好像是一个梦被我突然惊醒了,她有点不知所措地从沉思中醒来,“下雨了,天凉了。”她幽幽地说了一句企业旗
  
  “是啊!”我随口附和着,站起身,放下手中的茶,挪开办公桌前的椅子,坐下来,也看着窗外的雨。一丝丝的,像是扯不断的一些零星往事,在眼前掠过,让我心里有一些微微地怅惘。秋又来了,深秋,萧索的秋,没有阳光,下着连绵细雨的秋,让人的心境苍凉无比,仿佛生命中有一些什么东西正在离我而去。“一阵秋雨一阵凉了。”我感叹了一句。
  
  “对不起,我打个电话。”小雨朝我笑笑,拿起了电话,“请帮我发条短信息,秋凉添衣。”我看着她,她正盯着电话,神情专注。我一下子就心潮汹涌,这么多天来一直拼命想忘记的名字强烈地涌上我的心头,她在那个遥远的城市还好吗?她那里在下雨吗?秋凉了,她记得添衣吗?我忍不住也想打电话给她,可是终于还是平静了。我知道,她在我的生命里已经越走越远,我无法再将她挽留。
  
  小雨挂了电话,脸上泛起一抹红晕。我笑笑,“男朋友?”“嗯。”她的声音里有满怀的喜悦,“我的男朋友一个人在外地工作,不知道他会不会记得加件衣服,天凉了,我叮嘱他一声。”我一向不喜欢问别人的私事,但在这样一个阴雨霏霏的日子里,却忍不住和她谈起了她的爱情故事。“他不是本地人吗?是你大学里认识的?”“是的,厂旗他家在外地,大学时和我读一个专业。他家里很苦,毕业后我回了家,而他却没有随我一起回来,独自一人留在外面工作。”小雨满怀甜蜜地告诉我,“因为外面挣钱多啊。我们两人都很省,不舍得乱花钱,因为我们知道,前面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有很多的困难都要一起去面对啊!”
  
  蓦然,我心里有了很深地感动。“仔细想来,我们恋爱也有三四年了,尽管总是聚少离多,但我一直在等着他,他的心里也只有我一个。我们互相勉励着,乘现在年轻,多挣点钱,然后我们就一起买一套属于我们的房子,按我们喜欢的样子装修,然后他把工作调到这里,我们就结婚!”她的脸上,全是美丽的憧憬和希望,灯光照在她的脸上,她显得更加美丽了,我仿佛看见了他们那套美丽的新房,仿佛看到了身穿婚纱的小雨脸上最灿烂的微笑。我突然很羡慕那个男孩。在这秋雨不绝的日子里,当他的手机上显示出“秋凉添衣”这
  
  一条短信息的时候,我想,他的心中,一定会温暖如春。不管秋雨是多么地凄凉,可他一想起远方相恋了几年的女友在惦记着他,他的心一定是热的,整整一天都会因此而精彩。
  
  这就是平凡的爱情啊!没有生生死死的缠绵,没有天长地久的誓言,只有平淡里的不平凡,只有一份永铭于心的温馨。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是凡人,不祈求爱得轰轰烈烈,但求爱得温温暖暖。我知道,在他们的眼中,爱情就是一起去堆建一个温暖的,属于他们自己的家。然后一起牵着手,慢慢地走过人生的路途。
  
  我想起自已,曾经怎样地为了她的一个电话而回味半天,司旗怎样为了她的一条短信息而久不能眠,怎样为了她一句关怀的话语而无比地喜悦。我知道自己是深爱着她的,一直想给她幸福,一直盼望着有一天她会到这个江南小城,在我那种满花草,阳光灿烂的房子里,为她做一份美味的香菇菜心。这就是我的平凡爱情!
  
  雨依然下着,我看着雨,小雨也看着窗外的雨,我们都默默地不说话。我知道,我们都在牵挂着远方的爱人,唯一不同的是,小雨是满怀喜悦的,而我,却是满腔的愁郁和怅惘。我只愿,愿小雨的男友能快点到她的身边,和她一起去建造一个温暖的家,给自己所爱的人一生的幸福,莫让她的希望落了空。我更愿,世上有情的人啊,都终究能成了眷属,让爱情在世间流传,切莫让另一棵心,陪着秋雨一起把泪流!
  
  你是小雨吗?
  
  天下的有情人啊,好好把握呵!!!

悄然间,冬天落下了它的帷幕,春天如期而至。
  
  昨天从口里呼出的白气还像大团大团的棉花糖般让人神往,彩旗而今天它却踪迹全无。一支烟的工夫,凛冽的寒风蜕变成了料峭的春风。虽然依旧霸气十足,却少了往日的冷漠,多了些可人的温情。
  
  沉睡了一冬的草儿们树儿们便是在这种温情中潜滋暗长积蓄力量,然后趁人稍不留神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喷涌而出,冲破黑暗的屏蔽,钻出尖角,拔出嫩芽,就那么不经意间,大地铺上了淡绿色的地毯,白杨也挂起了青纱帐,但更像是春天张扬的旗帜。
  
  一切都那么自然,没有丝毫做作可言。
  
  迎春花开了又谢,零碎的花瓣在夕阳的幻影里唱着挽歌。而白玉兰开得正盛;开得正盛,所以摇摇欲坠。
  
  阳光暖暖的,风暖暖的。挺好。
  
  天空依旧是我喜欢的颜色,透彻的蓝。偶尔有一两朵白云飘过,像是天使的翅膀。
  
  透明的阳光在清澈的空气里摇摇欲坠;微风拂过,一些细碎的阳光洒落在垂柳纤细的枝条上,便萌生出翡翠般的绿来。柳条柔柔的,垂直落下,却也不乏韧性,在风中摇曳着,像是少女飘飞的裙角。
  
  当然,春雨在这一切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没有夏雨磅礴的气势,手摇旗少了秋雨悲凉得氛围,春雨就显得尤为难能可贵。淅淅沥沥的春雨,像孩子的幸福,细微但饱含甜蜜,轻柔却不乏深情。它以一种最简单却又是最无法抗拒的方式滋润着你的心房,萌生出温暖。
  
  春天的气息,就是闭上眼也能感受得到的。空气弥漫着醉人的香气。青草的味道仿佛让人回到了懵懂无知的童年;杨芽柳叶香会让人想起烂漫的花季;而白玉兰淡雅的清香更像是恋人的温柔。氤氲的香气交汇成一片宁静的湖,仿佛一经碰触便会荡出一圈一圈涟漪似的。
  
  而倾听或许会让人收获到更多的感动。听,耳边有风掠过树梢的声音;有小草苏醒的声音;有杨树抽抽出新叶的声音;有小麦拔节的呼呼声;有花开花落声;更有心底对生命的呐喊声…所有的一切为春天奏响了一曲感人至深的咏春之歌。
  
  褪去浮世铅华,显露出最纯真的面容,春天以其最质朴最真实最具感染力的姿势展示出它无懈可击的魅力。含蓄但不过于低调,张扬却不锋芒毕露。
  
  然而,一切感觉各国国旗最终都不会由文字来解决。
  
  春至如

 

posted @ 2009-08-03 11:37 藿香 阅读(95) | 评论 (0)编辑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