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男人,不一样的思想,造就不一样的人生

心胸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2006年1月18日

JAVA上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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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s fileupload 是Apache commons项目的一部分,FileUpload 使你很容易在servlet及web 应用中提供一个鲁棒的、高性能的文件上特性。FileUpload按照RFC 1867 ( "Form-based File Upload in HTML")处理HTTP请求。即,如果HTTP request 以 POST方法提交,并且content type 设置为"multipart/form-data",那么FileUpload可以处理该请求,在web应用中提供文件上载的功能。其使用方法见commons fileupload的相关文档。

 在把FileUpload与struts结合(jsp + uploadactiono)使用过程中发现,如果在action mapping配置中不指定formbean,文件上传过程正常。如果指定了formbean,文件上传不正常,取不到文件。以下是几个文件片断:

upload.jsp

**form action="uploadaction.do?method=uploadByFileUpload" method="post" enctype="multipart/form-data" ** **input type="file" name="uploadfile"** **/form**UploadAction.java public ActionForward uploadByFileUpload(ActionMapping mapping, ActionForm form, HttpServletRequest request, HttpServletResponse response) throws Exception { ......
 String dir =
 request.getSession().getServletContext().getRealPath(
 "/");
 DiskFileUpload fu= new DiskFileUpload();

 fu.setSizeMax( UPLOAD_MAXSIZE);
 fu.setSizeThreshold( MAX_DATA_IN_MEM);
 fu.setRepositoryPath( System.getProperty("java.io.tmpdir"));

 try {
 List fileItem= fu.parseRequest( request);
 Iterator it= fileItem.iterator();
 while( it.hasNext()){
 FileItem item= (FileItem)it.next();
 if( !item.isFormField() && null!= item.getName() &&
 0!= item.getName().trim().length()){
 String clientPath = item.getName();
 String fileName = new File(clientPath).getName();

 File destDir = new File( dir);

 File file = new File(destDir, fileName);
 item.write( file);
 map.put( item.getFieldName(),
 dir+ File.separator+ fileName);


 }
 }
 } catch (Exception e) {
 String str= "文件上载异常,错误信息:"+ e.getMessage();
 System.out.println(str);
 throw new Exception( str, e);
 }

 ......
 }

struts-config.xml

 name="TestForm"
 type="UploadAction"
 parameter="method" >



现象:在struts-config.xml文件中,如果指定了formbean——name="TestForm" ,则文件无法正确上传,UploadAction中的fu.parseRequest( request)方法返回值为null;如果去掉了说明formbean的name属性,则文件可以正常上传。

原因:struts的RequestProccessor.process已经包含了处理文件上传的方法。如果在action配置中设置了formbean ,那么在你自己的action处理request之前,struts已经在RequestProccessor.populate方法中处理了request,因此,在自己的action中就取不到上传的文件了。

处理:如果要自己在action中处理文件上传工作,那么就不要在配置文件中配置formbean。

其他选择:如果仍需使用formbean,那么可以使用struts内置的文件上传功能。具体使用方法见struts的相关文档,以及struts的upload例子。以下是几个文件片断:

upload.jsp
基本同上,修改form标签的action属性


UploadAction.java
 public ActionForward uploadByStruts(ActionMapping mapping,
 ActionForm form,
 HttpServletRequest request,
 HttpServletResponse response)
 throws Exception {
 ActionErrors errs= new ActionErrors();

 if (form != null){
 DynaActionForm theForm = (DynaActionForm)form;
 FormFile file = (FormFile)theForm.get("uploadfile");
 try{
 String fileName= file.getFileName();
 if ("".equals(fileName)) {return null;}
 InputStream stream = file.getInputStream();

 String dir =
 request.getSession().getServletContext().getRealPath(
 "/");
 OutputStream bos = new FileOutputStream(dir+"/"+fileName);
 int bytesRead = 0;
 byte[] buffer = new byte[8192];
 while ((bytesRead = stream.read(buffer, 0, 8192)) != -1) {
 bos.write(buffer, 0, bytesRead);
 }
 bos.close();
 stream.close();
 }catch (FileNotFoundException fnfe) {
 ...
 }catch (IOException ioe) {
 ...
 }catch (NullPointerException e){
 ...
 }

 }else{
 ...
 }

 if (!errs.isEmpty()){
 saveErrors( request, errs);
 }

 return mapping.findForward( "success");

 }


struts-config.xml

**form-bean name="TestForm" type="org.apache.struts.action.DynaActionForm"**
 form-property name="uploadfile" type="org.apache.struts.upload.FormFile" /**
 /form-bean**

 **action path="/uploadaction"
 name="TestForm" **!--指定formbean--**
 type="UploadAction"
 parameter="method" **
 **forward name="success" path="/success.jsp" /**
 **/action**

 **controller maxFileSize="2M" /**

注意,使用struts自带的文件上传功能,最带文件尺寸限制用来配置。另为struts对文件上载功能提供了两种处理实现:org.apache.struts.upload.CommonsMultipartRequestHandler 和 org.apache.struts.upload.DiskMultipartRequestHandler。struts默认的是前者,如果要使用后者,需在中配置,配置样例如下。而且,DiskMultipartRequestHandler是使用commons uploadload实现的。

posted @ 2006-01-18 21:19 大夯 阅读(1409) | 评论 (0)编辑 收藏

2006年1月8日

Java本质论之关于Java栈与堆的思考

原文地址 http://www.tyl.cn/ed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39

1. 栈(stack)与堆(heap)都是Java用来在Ram中存放数据的地方。与C++不同,Java自动管理栈和堆,程序员不能直接地设置栈或堆。

2. 栈的优势是,存取速度比堆要快,仅次于直接位于CPU中的寄存器。但缺点是,存在栈中的数据大小与生存期必须是确定的,缺乏灵活性。另外,栈数据可以共享,详见第3点。堆的优势是可以动态地分配内存大小,生存期也不必事先告诉编译器,Java的垃圾收集器会自动收走这些不再使用的数据。但缺点是,由于要在运行时动态分配内存,存取速度较慢。

3. Java中的数据类型有两种。

一种是基本类型(primitive types), 共有8种,即int, short, long, byte, float, double, boolean, char(注意,并没有string的基本类型)。这种类型的定义是通过诸如int a = 3; long b = 255L;的形式来定义的,称为自动变量。值得注意的是,自动变量存的是字面值,不是类的实例,即不是类的引用,这里并没有类的存在。如int a = 3; 这里的a是一个指向int类型的引用,指向3这个字面值。这些字面值的数据,由于大小可知,生存期可知(这些字面值固定定义在某个程序块里面,程序块退出后,字段值就消失了),出于追求速度的原因,就存在于栈中。

另外,栈有一个很重要的特殊性,就是存在栈中的数据可以共享。假设我们同时定义:

int a = 3;
int b = 3;

编译器先处理int a = 3;首先它会在栈中创建一个变量为a的引用,然后查找有没有字面值为3的地址,没找到,就开辟一个存放3这个字面值的地址,然后将a指向3的地址。接着处理int b = 3;在创建完b的引用变量后,由于在栈中已经有3这个字面值,便将b直接指向3的地址。这样,就出现了a与b同时均指向3的情况。

特别注意的是,这种字面值的引用与类对象的引用不同。假定两个类对象的引用同时指向一个对象,如果一个对象引用变量修改了这个对象的内部状态,那么另一个对象引用变量也即刻反映出这个变化。相反,通过字面值的引用来修改其值,不会导致另一个指向此字面值的引用的值也跟着改变的情况。如上例,我们定义完a与b的值后,再令a=4;那么,b不会等于4,还是等于3。在编译器内部,遇到a=4;时,它就会重新搜索栈中是否有4的字面值,如果没有,重新开辟地址存放4的值;如果已经有了,则直接将a指向这个地址。因此a值的改变不会影响到b的值。

另一种是包装类数据,如Integer, String, Double等将相应的基本数据类型包装起来的类。这些类数据全部存在于堆中,Java用new()语句来显示地告诉编译器,在运行时才根据需要动态创建,因此比较灵活,但缺点是要占用更多的时间。 4. String是一个特殊的包装类数据。即可以用String str = new String("abc");的形式来创建,也可以用String str = "abc";的形式来创建(作为对比,在JDK 5.0之前,你从未见过Integer i = 3;的表达式,因为类与字面值是不能通用的,除了String。而在JDK 5.0中,这种表达式是可以的!因为编译器在后台进行Integer i = new Integer(3)的转换)。前者是规范的类的创建过程,即在Java中,一切都是对象,而对象是类的实例,全部通过new()的形式来创建。Java中的有些类,如DateFormat类,可以通过该类的getInstance()方法来返回一个新创建的类,似乎违反了此原则。其实不然。该类运用了单例模式来返回类的实例,只不过这个实例是在该类内部通过new()来创建的,而getInstance()向外部隐藏了此细节。那为什么在String str = "abc";中,并没有通过new()来创建实例,是不是违反了上述原则?其实没有。

5. 关于String str = "abc"的内部工作。Java内部将此语句转化为以下几个步骤:

(1)先定义一个名为str的对String类的对象引用变量:String str;

(2)在栈中查找有没有存放值为"abc"的地址,如果没有,则开辟一个存放字面值为"abc"的地址,接着创建一个新的String类的对象o,并将o的字符串值指向这个地址,而且在栈中这个地址旁边记下这个引用的对象o。如果已经有了值为"abc"的地址,则查找对象o,并返回o的地址。

(3)将str指向对象o的地址。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String类中字符串值都是直接存值的。但像String str = "abc";这种场合下,其字符串值却是保存了一个指向存在栈中数据的引用!

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以下的几个代码进行验证。

String str1 = "abc";
String str2 = "abc";
System.out.println(str1==str2); //true

注意,我们这里并不用str1.equals(str2);的方式,因为这将比较两个字符串的值是否相等。==号,根据JDK的说明,只有在两个引用都指向了同一个对象时才返回真值。而我们在这里要看的是,str1与str2是否都指向了同一个对象。
结果说明,JVM创建了两个引用str1和str2,但只创建了一个对象,而且两个引用都指向了这个对象。

我们再来更进一步,将以上代码改成:

String str1 = "abc";
String str2 = "abc";
str1 = "bcd";
System.out.println(str1 + "," + str2); //bcd, abc
System.out.println(str1==str2); //false

这就是说,赋值的变化导致了类对象引用的变化,str1指向了另外一个新对象!而str2仍旧指向原来的对象。上例中,当我们将str1的值改为"bcd"时,JVM发现在栈中没有存放该值的地址,便开辟了这个地址,并创建了一个新的对象,其字符串的值指向这个地址。

事实上,String类被设计成为不可改变(immutable)的类。如果你要改变其值,可以,但JVM在运行时根据新值悄悄创建了一个新对象,然后将这个对象的地址返回给原来类的引用。这个创建过程虽说是完全自动进行的,但它毕竟占用了更多的时间。在对时间要求比较敏感的环境中,会带有一定的不良影响。

再修改原来代码:

String str1 = "abc";
String str2 = "abc";

str1 = "bcd";

String str3 = str1;
System.out.println(str3); //bcd

String str4 = "bcd";
System.out.println(str1 == str4); //true

str3这个对象的引用直接指向str1所指向的对象(注意,str3并没有创建新对象)。当str1改完其值后,再创建一个String的引用str4,并指向因str1修改值而创建的新的对象。可以发现,这回str4也没有创建新的对象,从而再次实现栈中数据的共享。

我们再接着看以下的代码。

String str1 = new String("abc");
String str2 = "abc";
System.out.println(str1==str2); //false

创建了两个引用。创建了两个对象。两个引用分别指向不同的两个对象。

String str1 = "abc";
String str2 = new String("abc");
System.out.println(str1==str2); //false

创建了两个引用。创建了两个对象。两个引用分别指向不同的两个对象。

以上两段代码说明,只要是用new()来新建对象的,都会在堆中创建,而且其字符串是单独存值的,即使与栈中的数据相同,也不会与栈中的数据共享。

6. 数据类型包装类的值不可修改。不仅仅是String类的值不可修改,所有的数据类型包装类都不能更改其内部的值。 7. 结论与建议:

(1)我们在使用诸如String str = "abc";的格式定义类时,总是想当然地认为,我们创建了String类的对象str。担心陷阱!对象可能并没有被创建!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指向String类的引用被创建了。至于这个引用到底是否指向了一个新的对象,必须根据上下文来考虑,除非你通过new()方法来显要地创建一个新的对象。因此,更为准确的说法是,我们创建了一个指向String类的对象的引用变量str,这个对象引用变量指向了某个值为"abc"的String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对排除程序中难以发现的bug是很有帮助的。

(2)使用String str = "abc";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程序的运行速度,因为JVM会自动根据栈中数据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有必要创建新对象。而对于String str = new String("abc");的代码,则一概在堆中创建新对象,而不管其字符串值是否相等,是否有必要创建新对象,从而加重了程序的负担。这个思想应该是享元模式的思想,但JDK的内部在这里实现是否应用了这个模式,不得而知。

(3)当比较包装类里面的数值是否相等时,用equals()方法;当测试两个包装类的引用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时,用==。

(4)由于String类的immutable性质,当String变量需要经常变换其值时,应该考虑使用StringBuffer类,以提高程序效率。

posted @ 2006-01-08 00:59 大夯 阅读(475) | 评论 (1)编辑 收藏

论java内存泄露问题

这几天服务器碰到了内存泄漏的问题,就从网上找了篇看了一下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原文地址http://www.tyl.cn/ed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48

内存泄漏的慨念
1.c/c++是程序员自己管理内存,Java内存是由GC自动回收的。

我虽然不是很熟悉C++,不过这个应该没有犯常识性错误吧。

2.什么是内存泄露?

内存泄露是指系统中存在无法回收的内存,有时候会造成内存不足或系统崩溃。

在C/C++中分配了内存不释放的情况就是内存泄露。

3.Java存在内存泄露

我们必须先承认这个,才可以接着讨论。虽然Java存在内存泄露,但是基本上不用很关心它,特别是那些对代码本身就不讲究的就更不要去关心这个了。

Java中的内存泄露当然是指:存在无用但是垃圾回收器无法回收的对象。而且即使有内存泄露问题存在,也不一定会表现出来。

4.Java中参数都是传值的。

对于基本类型,大家基本上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引用类型我们也不能有异议。

Java内存泄露情况
JVM回收算法是很复杂的,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实现的,但是我只知道他们要实现的就是:对于没有被引用的对象是可以回收的。所以你要造成内存泄露就要做到:

持有对无用对象的引用!

不要以为这个很容易做到,既然无用,你怎么还会持有它的引用? 既然你还持有它,它怎么会是无用的呢?

我实在想不到比那个堆栈更经典的例子了,以致于我还要引用别人的例子,下面的例子不是我想到的,是书上看到的,当然如果没有在书上看到,可能过一段时间我自己也想的到,可是那时我说是我自己想到的也没有人相信的。

public class Stack {
private Object[] elements=new Object[10];
private int size = 0;

public void push(Object e){
ensureCapacity();
elements[size++] = e;
}

public Object pop(){
if( size == 0)
throw new EmptyStackException();
return elements[--size];
}

private void ensureCapacity(){
if(elements.length == size){
Object[] oldElements = elements;
elements = new Object[2 * elements.length+1];
System.arraycopy(oldElements,0, elements, 0, size);
}
}
}
上面的原理应该很简单,假如堆栈加了10个元素,然后全部弹出来,虽然堆栈是空的,没有我们要的东西,但是这是个对象是无法回收的,这个才符合了内存泄露的两个条件:无用,无法回收。

但是就是存在这样的东西也不一定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如果这个堆栈用的比较少,也就浪费了几个K内存而已,反正我们的内存都上G了,哪里会有什么影响,再说这个东西很快就会被回收的,有什么关系。下面看两个例子。

例子1

public class Bad{
public static Stack s=Stack();
static{
s.push(new Object());
s.pop(); //这里有一个对象发生内存泄露
s.push(new Object()); //上面的对象可以被回收了,等于是自愈了
}
}

因为是static,就一直存在到程序退出,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它有自愈功能,就是说如果你的Stack最多有100个对象,那么最多也就只有100个对象无法被回收其实这个应该很容易理解,Stack内部持有100个引用,最坏的情况就是他们都是无用的,因为我们一旦放新的进取,以前的引用自然消失!

例子2

public class NotTooBad{
public void doSomething(){
Stack s=new Stack();
s.push(new Object());
//other code
s.pop();//这里同样导致对象无法回收,内存泄露.
}//退出方法,s自动无效,s可以被回收,Stack内部的引用自然没了,所以
//这里也可以自愈,而且可以说这个方法不存在内存泄露问题,不过是晚一点
//交给GC而已,因为它是封闭的,对外不开放,可以说上面的代码99.9999%的
//情况是不会造成任何影响的,当然你写这样的代码不会有什么坏的影响,但是
//绝对可以说是垃圾代码!没有矛盾吧,我在里面加一个空的for循环也不会有
//什么太大的影响吧,你会这么做吗?
}

上面两个例子都不过是小打小闹,但是C/C++中的内存泄露就不是Bad了,而是Worst了。他们如果一处没有回收就永远无法回收,频繁的调用这个方法内存不就用光了!因为Java还有自愈功能(我自己起的名字,还没申请专利),所以Java的内存泄露问题几乎可以忽略了,但是知道的人就不要犯了。

不知者无罪!Java存在内存泄露,但是也不要夸大其辞。如果你对Java都不是很熟,你根本就不用关心这个,我说过你无意中写出内存泄露的例子就像你中一千万一样概率小,开玩笑了,其实应该是小的多的多!

而且即使你有幸写出这样的代码,中奖了!基本上都是一包洗衣粉,不会让你发财,对系统没有什么大的影响。

杞人忧天的情况
1.无话可说型

Object obj=new Object();
obj=null;
//这个完全多此一举,因为退出了作用范围,对象的引用自动消失
//不要在你的程序中出现这样的语句,没有错,但是就是不雅观

2.思考不对型

void func(Object o){
o=new Object();
return
}

当我们知道Java参数是传值,就知道上面的方法什么也没错,就是申请了一个对象然后再丢给GC。因为是传值,这里的o是一个调用时候的拷贝,会不会无法回收?不就是拷贝吗,退出方法什么都没了,这个对象怎么会留的住。

3.尽量避免型

class A{
B b=new B(this);
}
class B{
A a;
B(A a){this.a=a;}
}

这个存在互相引用,可能导致孤岛现象,但是这个不会造成内存泄露不过我自己觉得这个会降低GC的效率,就从我的智力来看,我觉得这种情况比一般情况难以判断怎么回收!当然GC比我聪明,不过应该也要动一点脑子吧

posted @ 2006-01-08 00:42 大夯 阅读(316) | 评论 (0)编辑 收藏

2006年1月6日

一个程序员的一生

一个程序员的一生
作者:佚名 

    我在程序员的时候,我一开始追逐这个API怎么用,数据库SQL怎么写更优化,Dcom技术的细节,然后我发现我写出来的产品为了符合客户需求必须要大量修改,但是我的代码却粘在了一起,第一个感觉就是一个函数太长,一看就头痛,而且一个函数干了好多事。这些事本来可以一段一段的,每段写上注释,然后有意义命名,自己管理错误和内存,然后把这些函数连在一起,
然后我作了这些:

1、小函数;
2、写上注释;
3、有意义命名;
4、自己管理错误和内存;
5、流程函数;

    最后我发现我这些函数可以组合成各种各样的流程,我的程序终于好修改了,我很高兴。但是我又发现,我的界面和我的流程混在了一起,另一个程序也想使用我的函数,但是我的函数中有对我的特定界面关联的代码,我不能连界面一起都给他,因为他有他的界面,但作的事我已经实现了,于是我把功能函数和界面控制分开了

    我就作了这些,我的代码很容易理解,即使新员工,只要他看完业务手册和数据结构,他就明白我代码为什么这么写。而且我的函数由于都是自己负责输入参数和输出参数的校验,有明确和统一的报错信息,所以很容易找到错误进行BUG修复。由于我的程序都是小函数组成的,都有明确报错,所以错误很容易找到,经过测试组的专业测试后,我的代码很稳定,即使出错,也扩散不大,都是小bug,对系统整体没有大影响

     虽然我在前进的过程中也经历过困惑,一心钻在OOP和设计模式中。但是有可能是功力不够,不得其解。看着Delphi的源码,应用了很多的OOP和模式,并且他的类库多年发展也没有多大的改变,所以深信OO和模式的威力,而对自己的能力很灰心。但是代码还得继续写,还想进一步提高,于是才摸索出现在的一套做法。既实用又简单应用,每个人都能办到。

    我认为我的代码方法已经可以满足现在的产品制造,并且在软件性能调整上也积累了一些珍贵的经验。我发现性能最容易提高也效果最明显的就是用SQL profilter,优化SQL。优化代码,因为涉及到业务,很不好着手。优化数据库结构,由于代码都是构建在特定数据表之上,所以这是最难改的地方,但是我高兴了没多久,我又遇到问题了。因为我的程序即使再好改,但是客户的需求真是千奇百怪,我每天在接听用户的电话,并且修改用户千奇百怪的问题。我很烦。于是我作了实施员。我想真正看看客户到底怎么回事。于是我理解了很多。我明白了很多的事情不是技术和软件所能解决的,而是现实环境的弊病。但是这个弊病还不是一个工程就能解决的,这是一个复杂的网。所以这些问题我就说服用户不要用软件来处理,因为软件是死的,而人的做法是灵活的。而且我发现用户虽然提了很多需求,但是有的需求他一个月用不了一次,但是修改起来却不容易。有的需求修改完,在实际应用中却发现不可行,那个需求只是客户想解决过去的问题而想的一个办法根本没有经过实际的校验。有的需求修改来修改去都是表面问题,在实际应用中才发现重点问题没有提需求所以上线又搁下了,我作了总结:

1、软件擅长大数据量计算和查询,还有数据联网共享,如果需求不能发挥软件特点,就不让软件实现。这样我少修改了一些;
2、有的需求都是表面需求,修改了也用处不大,反而耽误了重点需求的提出和修改,所以告诉用户只修改核心功能。但是用户提了很多需求,不修改完不上线。后来发现,由于他们没有深刻理解我们系统的整体思想,所以没有上线实际用,根本不知道新改的功能是否好用。用户只是脱离了整体,单独思考想怎么就怎么,没上线根本他不知道后果,怎么说也不行,就得让他看见教训他才反悔,但是已经修改了。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一次只提三个需求,并且用书面提出,免的说了不算算了不说。核心功能的需求修改可以满足80%的日常使用就上线。这样我少修改了很多;
3、并且我在实际做工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写成FAQ,各种成功案例,让用户在没有提需求之前先看看自己到底有多少老软件实在不能解决而才买新软件帮助的事。新软件就是解决你过去解决不了的事。如果你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提什么需求;

    我的产品终于可以很快完成上线,所以可以大规模推广市场了,但是我们的产品制造又出问题了。因为客户越来越多,客户的需求越来越多。我们需要开发更多的系统,但是我们的时间有限,我们的人手有限,而且我们的人手大多是新手。怎么办。我们遇到了灾难。我们的代码质量因人而异。我们的版本管理混乱。我们的文档没有人编写,大家都被分配到用户处去上线。怎么准备数据字典,怎么切换系统,怎么记录客户需求,怎么管理系统,怎么修改代码,我们没有任何记录。现场不能离开程序员一步,一离开用户出事了就不知怎么办,没有任何可查的资料。于是我又做了项目管理,我们缺少很多规范。事有千万,先从紧处来。写文档费时间,就开会给大家讲做事的经验。实施和代码修改需要什么必要规范就制定什么规范。在这期间最容易犯的错就是中央集权,什么事都必须自己做主。下属不管大事小事都请示你。我被搞的什么都干不了,都成了救火队员。我的团队陷入了混乱之中,因为我烦乱之中作了很多饮鸩止渴的决定。我于是又犯了一个错误,我说你们能决定的事尽量自己决定,不要问我,我权利下放。结果是:各自作各自的事,互相不通知。有的事没人管,有的事多人修改,各有一套。

    我终于明白了,我作了以下总结:
1、项目经理是找到得力的人,指导他们做事的方向。如果下属不知如何作时,及时提供给下属做事方法;
2、制定规范,其实也就是做事方法;
3、制定计划,分配人力去作。检查结果;
4、有紧急事务立刻做出果断解决,继续前进;

    我的团队终于平静了下来,但是大家都很疲惫。大家干的很累,但是由于实施和修改消耗了大量的钱,我们没有赚钱,大家什么都没有得到。团队很灰心,也很失望。我下了计划,我自己都很灰心,大家认为再努力也不会再有结果,所以拖拖拉拉,进度和成本已成不可再提的事情。人,缺少了精气神,就什么都没有了。我们就是缺少了这些。我就开始重新建立团队的精神。我发现有人为了跳槽开始学习新的技术,而这种技术是公司现有产品不需要的,但是他们却在上班时间作。我先从此下手。我讲了技术的方向,让他们认清他们现在所学将会很快淘汰。我又讲了现在市场的实况,让他们认清外面公司也不好过。我还讲了我们所从事的行业多有潜力,我们公司将有新的举措。人心又开始一点一点收回了。

    但是我们仍然需要完成那些未收尾的工作,仍然需要去奔赴新的客户市场。虽然员工很疲惫,虽然我们刚从飘摇中过来,但是我们不能止步,因为我们为盈利而存在,我们别无选择。我能够将代码写的很好,性能很高,产品制造很有计划和成本控制,团队很有战斗力。但是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们的产品市场不再扩大了。市场份额大规模开拓已很艰难,因为新产品的新鲜感已经过去了。我们在动荡的日子作的项目给公司带来了阴影,公司一直没有大赚钱,投资方很生气。我明白了。公司毕竟是为利润而存在的。公司不是为产品制造而存在,不是为了解决别人的问题而存在。赚钱是第一位。不赚钱即使你在媒体上作的很风光也一文不值。有人靠手赚钱,有人靠嘴赚钱,有人靠脑子赚钱,有人靠身体赚钱,不管黑猫白猫,只要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成在营销,败在管理。我开始关注资本运作,联盟伙伴建设,市场营销,客户关系营运。

    我知道,生活才刚刚开始。

posted @ 2006-01-06 13:00 大夯 阅读(924) | 评论 (0)编辑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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