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原则

Posted on 2011-01-28 22:00 Wesley Xie 阅读(1073) 评论(0)  编辑  收藏 所属分类: 设计相关

已经有很多人写过类似的文章了,不过我还是想记录下来,最近对设计原则的理解,哪天回头观看,也有点印象:

 

单一职责原则: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有多种不同类型的需求改变了,都需要对该类进行改变,那么这个类就违背了单一职责原则,这个度非常难把握,个人感觉很多时候,单一职责原则比较滞后,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在需求变更的时候,才发现这个某些类单一职责原则没有太好落实,因此才去做的重构,其实发生这个情况的原因,个人感觉主要是在做设计的时候,还是功夫做得太少,如果能在纸上多画画,应该效果会更好。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

 

开放-关闭原则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更改是封闭的。

      怎样的设计才能面对需求的改变却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使得系统可以在第一个版本以后不断推出新的版本呢?

      无论模块是多么的‘封闭’,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

      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我们就创造抽象来隔离里后发生的同类变化。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这就是开放-关闭原则的精神所在。 我们希望的是在开发工作展开不就就知道可能发生的变化。查明可能发生的变化所等待的时间越长,要创建正确的抽象就越困难。

        开放-关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针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地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依赖倒转原则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要对实现编程:

            A.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应该都依赖抽象。

            B.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以上都是根据书上所写,但个人在这里有些需要说明的,依赖倒转原则与前面所讲的原则都是一样,不要将所有的地方,都写成是对接口编程,那样相当于是过度抽象,其实对整个软件设计并没有任何好处。一句话概括:只有当需要的时候,再进行抽象,这也是敏捷所描述的精神。

 

里氏代换原则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简单地说,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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