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yes"?><rss version="2.0"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trackback="http://madskills.com/public/xml/rss/module/trackback/"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channel><title>BlogJava-raekwon-随笔分类-提醒自己</title><link>http://www.blogjava.net/raekwon/category/16323.html</link><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lastBuildDate>Tue, 27 Feb 2007 08:50:49 GMT</lastBuildDate><pubDate>Tue, 27 Feb 2007 08:50:49 GMT</pubDate><ttl>60</ttl><item><title>Java代码编写的30条建议[转]</title><link>http://www.blogjava.net/raekwon/archive/2006/10/16/75323.html</link><dc:creator>raekwon</dc:creator><author>raekwon</author><pubDate>Sun, 15 Oct 2006 16:33:00 GMT</pubDate><guid>http://www.blogjava.net/raekwon/archive/2006/10/16/75323.html</guid><wfw:comment>http://www.blogjava.net/raekwon/comments/75323.html</wfw:comment><comments>http://www.blogjava.net/raekwon/archive/2006/10/16/75323.html#Feedback</comments><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wfw:commentRss>http://www.blogjava.net/raekwon/comments/commentRss/75323.html</wfw:commentRss><trackback:ping>http://www.blogjava.net/raekwon/services/trackbacks/75323.html</trackback:ping><description><![CDATA[
		<div class="content">1)  类名首字母应该大写。字段、方法以及对象（句柄）的首字母应小写。对于所有标识符，其中包含的所有单词都应紧靠在一起，而且大写中间单词的首字母。例如：  <br />ThisIsAClassName  <br />thisIsMethodOrFieldName  <br />若在定义中出现了常数初始化字符，则大写static  final基本类型标识符中的所有字母。这样便可标志出它们属于编译期的常数。  <br />Java包（Package）属于一种特殊情况：它们全都是小写字母，即便中间的单词亦是如此。对于域名扩展名称，如com，org，net或者edu等，全部都应小写（这也是Java  1.1和Java  1.2的区别之一）。  <br /><br />(2)  为了常规用途而创建一个类时，请采取"经典形式"，并包含对下述元素的定义：  <br /><br />equals()  <br />hashCode()  <br />toString()  <br />clone()（implement  Cloneable）  <br />implement  Serializable  <br /><br />(3)  对于自己创建的每一个类，都考虑置入一个main()，其中包含了用于测试那个类的代码。为使用一个项目中的类，我们没必要删除测试代码。若进行了任何形式的改动，可方便地返回测试。这些代码也可作为如何使用类的一个示例使用。  <br /><br />(4)  应将方法设计成简要的、功能性单元，用它描述和实现一个不连续的类接口部分。理想情况下，方法应简明扼要。若长度很大，可考虑通过某种方式将其分割成较短的几个方法。这样做也便于类内代码的重复使用（有些时候，方法必须非常大，但它们仍应只做同样的一件事情）。  <br /><br />(5)  设计一个类时，请设身处地为客户程序员考虑一下（类的使用方法应该是非常明确的）。然后，再设身处地为管理代码的人考虑一下（预计有可能进行哪些形式的修改，想想用什么方法可把它们变得更简单）。  <br />(6)  使类尽可能短小精悍，而且只解决一个特定的问题。下面是对类设计的一些建议：  <br />■一个复杂的开关语句：考虑采用"多形"机制  <br />■数量众多的方法涉及到类型差别极大的操作：考虑用几个类来分别实现  <br />■许多成员变量在特征上有很大的差别：考虑使用几个类  <br /><br />(7)  让一切东西都尽可能地"私有"--private。可使库的某一部分"公共化"（一个方法、类或者一个字段等等），就永远不能把它拿出。若强行拿出，就可能破坏其他人现有的代码，使他们不得不重新编写和设计。若只公布自己必须公布的，就可放心大胆地改变其他任何东西。在多线程环境中，隐私是特别重要的一个因素--只有private字段才能在非同步使用的情况下受到保护。  <br /><br />(8)  谨惕"巨大对象综合症"。对一些习惯于顺序编程思维、且初涉OOP领域的新手，往往喜欢先写一个顺序执行的程序，再把它嵌入一个或两个巨大的对象里。根据编程原理，对象表达的应该是应用程序的概念，而非应用程序本身。  <br /><br />(9)  若不得已进行一些不太雅观的编程，至少应该把那些代码置于一个类的内部。  <br /><br />(10)  任何时候只要发现类与类之间结合得非常紧密，就需要考虑是否采用内部类，从而改善编码及维护工作（参见第14章14.1.2小节的"用内部类改进代码"）。  <br /><br />(11)  尽可能细致地加上注释，并用javadoc注释文档语法生成自己的程序文档。  <br /><br />(12)  避免使用"魔术数字"，这些数字很难与代码很好地配合。如以后需要修改它，无疑会成为一场噩梦，因为根本不知道"100"到底是指"数组大小"还是"其他全然不同的东西"。所以，我们应创建一个常数，并为其使用具有说服力的描述性名称，并在整个程序中都采用常数标识符。这样可使程序更易理解以及更易维护。  <br /><br />(13)  涉及构建器和异常的时候，通常希望重新丢弃在构建器中捕获的任何异常--如果它造成了那个对象的创建失败。这样一来，调用者就不会以为那个对象已正确地创建，从而盲目地继续。  <br /><br />(14)  当客户程序员用完对象以后，若你的类要求进行任何清除工作，可考虑将清除代码置于一个良好定义的方法里，采用类似于cleanup()这样的名字，明确表明自己的用途。除此以外，可在类内放置一个boolean（布尔）标记，指出对象是否已被清除。在类的finalize()方法里，请确定对象已被清除，并已丢弃了从RuntimeException继承的一个类（如果还没有的话），从而指出一个编程错误。在采取象这样的方案之前，请确定finalize()能够在自己的系统中工作（可能需要调用System.runFinalizersOnExit(true)，从而确保这一行为）。  <br /><br />(15)  在一个特定的作用域内，若一个对象必须清除（非由垃圾收集机制处理），请采用下述方法：初始化对象；若成功，则立即进入一个含有finally从句的try块，开始清除工作<br /><br />16)  若在初始化过程中需要覆盖（取消）finalize()，请记住调用super.finalize()（若Object属于我们的直接超类，则无此必要）。在对finalize()进行覆盖的过程中，对super.finalize()的调用应属于最后一个行动，而不应是第一个行动，这样可确保在需要基础类组件的时候它们依然有效。  <br /><br />(17)  创建大小固定的对象集合时，请将它们传输至一个数组（若准备从一个方法里返回这个集合，更应如此操作）。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享受到数组在编译期进行类型检查的好处。此外，为使用它们，数组的接收者也许并不需要将对象"造型"到数组里。  <br /><br />(18)  尽量使用interfaces，不要使用abstract类。若已知某样东西准备成为一个基础类，那么第一个选择应是将其变成一个interface（接口）。只有在不得不使用方法定义或者成员变量的时候，才需要将其变成一个abstract（抽象）类。接口主要描述了客户希望做什么事情，而一个类则致力于（或允许）具体的实施细节。  <br /><br />(19)  在构建器内部，只进行那些将对象设为正确状态所需的工作。尽可能地避免调用其他方法，因为那些方法可能被其他人覆盖或取消，从而在构建过程中产生不可预知的结果（参见第7章的详细说明）。  <br /><br />(20)  对象不应只是简单地容纳一些数据；它们的行为也应得到良好的定义。  <br /><br />(21)  在现成类的基础上创建新类时，请首先选择"新建"或"创作"。只有自己的设计要求必须继承时，才应考虑这方面的问题。若在本来允许新建的场合使用了继承，则整个设计会变得没有必要地复杂。  <br /><br />(22)  用继承及方法覆盖来表示行为间的差异，而用字段表示状态间的区别。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是通过对不同类的继承来表示颜色，这是绝对应该避免的：应直接使用一个"颜色"字段。  <br /><br />(23)  为避免编程时遇到麻烦，请保证在自己类路径指到的任何地方，每个名字都仅对应一个类。否则，编译器可能先找到同名的另一个类，并报告出错消息。若怀疑自己碰到了类路径问题，请试试在类路径的每一个起点，搜索一下同名的.class文件。  <br /><br />(24)  在Java  1.1  AWT中使用事件"适配器"时，特别容易碰到一个陷阱。若覆盖了某个适配器方法，同时拼写方法没有特别讲究，最后的结果就是新添加一个方法，而不是覆盖现成方法。然而，由于这样做是完全合法的，所以不会从编译器或运行期系统获得任何出错提示--只不过代码的工作就变得不正常了。  <br /><br />(25)  用合理的设计方案消除"伪功能"。也就是说，假若只需要创建类的一个对象，就不要提前限制自己使用应用程序，并加上一条"只生成其中一个"注释。请考虑将其封装成一个"独生子"的形式。若在主程序里有大量散乱的代码，用于创建自己的对象，请考虑采纳一种创造性的方案，将些代码封装起来。  <br /><br />(26)  警惕"分析瘫痪"。请记住，无论如何都要提前了解整个项目的状况，再去考察其中的细节。由于把握了全局，可快速认识自己未知的一些因素，防止在考察细节的时候陷入"死逻辑"中。  <br /><br />(27)  警惕"过早优化"。首先让它运行起来，再考虑变得更快--但只有在自己必须这样做、而且经证实在某部分代码中的确存在一个性能瓶颈的时候，才应进行优化。除非用专门的工具分析瓶颈，否则很有可能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性能提升的隐含代价是自己的代码变得难于理解，而且难于维护。  <br /><br />(28)  请记住，阅读代码的时间比写代码的时间多得多。思路清晰的设计可获得易于理解的程序，但注释、细致的解释以及一些示例往往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无论对你自己，还是对后来的人，它们都是相当重要的。如对此仍有怀疑，那么请试想自己试图从联机Java文档里找出有用信息时碰到的挫折，这样或许能将你说服。  <br /><br />(29)  如认为自己已进行了良好的分析、设计或者实施，那么请稍微更换一下思维角度。试试邀请一些外来人士--并不一定是专家，但可以是来自本公司其他部门的人。请他们用完全新鲜的眼光考察你的工作，看看是否能找出你一度熟视无睹的问题。采取这种方式，往往能在最适合修改的阶段找出一些关键性的问题，避免产品发行后再解决问题而造成的金钱及精力方面的损失。  <br /><br />(30)  良好的设计能带来最大的回报。简言之，对于一个特定的问题，通常会花较长的时间才能找到一种最恰当的解决方案。但一旦找到了正确的方法，以后的工作就轻松多了，再也不用经历数小时、数天或者数月的痛苦挣扎。我们的努力工作会带来最大的回报（甚至无可估量）。而且由于自己倾注了大量心血，最终获得一个出色的设计方案，成功的快感也是令人心动的。坚持抵制草草完工的诱惑--那样做往往得不偿失</div>
<img src ="http://www.blogjava.net/raekwon/aggbug/75323.html" width = "1" height = "1" /><br><br><div align=right><a style="text-decoration:none;" href="http://www.blogjava.net/raekwon/" target="_blank">raekwon</a> 2006-10-16 00:33 <a href="http://www.blogjava.net/raekwon/archive/2006/10/16/75323.html#Feedback"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none;">发表评论</a></div>]]></description></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