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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4月29日在qq空间上写给知己之一老肖的一篇短文。
      老肖何许人也?
      一个浓眉大眼高鼻。。。的尤物。我们打读初中时认识,相识已12年有余,深厚感情自不必说。我为有这样一个好朋友而无比庆幸。有了老肖和娟子,我觉得在朋友那块已经了无遗憾。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还有俩?
  
发表时间:2006年4月29日 19时56分35秒 

 
屈指一数,居然已经相识十余载,那些快乐的记忆,却从来也不曾模糊。
    这365*11个日夜,便也这样聚少离多的一路走来,我说: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因为岁月的流逝而疏远的,即便因为太多不可预料的因素而较少联系,一旦联系,也是很快便可熟烙起来的。
   有些往事,于我们而言,就像烙印,而这烙印烙在心里,便是一辈子。
   我曾经以为:我们是如此不同的两个人。有这种想法,原是基于我们太不一样的性格。后来才渐渐明白,能成为好朋友的人,有一些内在的东西真是相同或相似的。这个事实,我居然过了那么多年才慢慢明白。
   chocolate star,我们相识之初,撞上“不识愁滋味,强说愁”的年龄,那是一段多么青涩的年华呀!chocolate star,你可知道?世上的人都说:是回忆美化了往事。而我总认为,我们的往事,事隔多年,历历在目,仿佛这些事就在昨天发生。
   那段不懂爱而欢快地唱悲伤情歌的日子如今真是一去不复返了。
   那段扎马尾辫到处闯祸的日子也如此如此地流逝了罢。
   然而,chocolate star,黑夜过后是白天,伤心之后是快乐,我们的友情便也这样无休无止地继续下去吧。

            
posted on 2007-11-23 12:58 阿蜜果 阅读(306) 评论(1)  编辑  收藏 所属分类: 似水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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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那年的我们
2007-12-26 12:32 | 孤独的痛
纯真岁月
值得的何时何地拿出来品味  回复  更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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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被作者在 2007-11-23 13:17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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